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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加强煤矿“一优三减”工作有关事宜(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2-10-24 15:25来源:内蒙古能源局关键词:煤矿煤炭煤炭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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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加强煤矿“一优三减”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统筹推进煤矿“一优三减”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优化生产布局与推进智能化开采相融合,把简化系统、减少人员作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提高煤矿智能化开采水平。

坚持全过程持续优化。把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系统可靠性,贯穿于煤矿设计、建设、技改、生产的全过程,纳入依法监管范畴。

坚持减人提效优先。通过系统优化,采掘智能化,机器人应用,减少工作面和辅助系统用工人数,最终达到集约高效矿井生产模式。

坚持本质安全目标导向。通过“一优三减”实现开拓布局合理,系统简单优化,装备工艺先进,生产均衡有序,实现本质安全。

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征求《关于加强煤矿“一优三减”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内能安监字〔2022〕1201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煤矿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安排,自治区能源局编制了《关于加强煤矿“一优三减”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煤矿企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公告之日起15日内反馈自治区能源局,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一优三减”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2年10月20日

(联系人:张立其,联系电话:13314881563)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一优三减”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技术管理,推进煤矿本质安全建设,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安排,结合自治区煤矿实际,现就全区加强煤矿“一优三减”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煤矿“一优三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推进优化煤矿生产系统、减少水平、减少头面、减少人员是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此已作出专门安排。通过“一优三减”既能够促进生产效率提升,又能够从根本上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煤矿“一优三减”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升安全保障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煤矿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引导,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一优三减”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煤矿“一优三减”工作

(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优化生产布局与推进智能化开采相融合,把简化系统、减少人员作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提高煤矿智能化开采水平。

(二)坚持全过程持续优化。把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系统可靠性,贯穿于煤矿设计、建设、技改、生产的全过程,纳入依法监管范畴。

(三)坚持减人提效优先。通过系统优化,采掘智能化,机器人应用,减少工作面和辅助系统用工人数,最终达到集约高效矿井生产模式。

(四)坚持本质安全目标导向。通过“一优三减”实现开拓布局合理,系统简单优化,装备工艺先进,生产均衡有序,实现本质安全。

三、突出重点推进“一优三减”措施落实

(一)优化开拓布局。新建或改扩建煤矿,井口位置选择应有利于全井田开拓和工业场地布置,坚持少占土地、少压资源、出入井便利、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改扩建、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井应优先利用原有井筒及生产系统。煤矿深部开采及冲击地压矿井应合理布置工作面、合理安排接续顺序,避免形成“孤岛”和高应力集中区。

(二)优化运输系统。煤矿主运输系统设计应优先选择从工作面到井底车场或地面的连续运输方式,推广使用集中控制、机器人巡检等技术;推广使用可转弯带式输送机。对于运输路线长、环节多的矿井,应通过优化巷道布置,整合优化运输系统,减少主运输转载环节,缩短主运输距离。

煤矿辅助运输系统设计应优先选择从井口到采掘工作面的辅助运输系统连续化设备,具备条件的矿井优先选用无轨胶轮车运输,减少接力运输和环节,探索多种形式技术装备,实现“一站式”辅助运输;使用单轨吊车、架空乘人装置、齿轨式卡轨车等有轨辅助运输系统;巷道坡度变化大、辅助运输环节多的煤矿,使用无极绳绞车运输替代多级、多段运输。

(三)优化劳动组织。鼓励煤矿取消夜班采掘作业;井工煤矿应安装限员报警拦截装置,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矿井单班作业人数、采煤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掘进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应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等要求。对单班入井超过500人的“大班次”煤矿进行全面评估,应采用适当降低开采强度,核减煤矿生产能力等措施,使单班入井人数符合相关规定。推广非现场交接班模式,禁止同一工作地点平行或交叉作业,禁止同一作业区域多头指挥混岗作业。

(四)优化开采方式。鼓励煤矿通过智能化改造实现“一优三减”,加大矿井主运输、固定硐室、提升设备等远程集中控制和无人值守改造力度,减少固定岗位值守人员。鼓励井工煤矿采用矸石返井、充填开采、保水开采和煤与瓦斯共采等开采技术。鼓励露天煤矿采用边角煤充填开采方式加强煤矿边帮安全整治,提高资源开采率。

(五)减少作业头面。煤矿应严格按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布置采掘工作面。

1.减少同时生产水平个数。同时生产水平原则上不超过 2 个(含 2 个),不包含水平延伸等技术改造未形成完整生产系统的水平。

2.减少采区个数。每个生产水平采区布置原则上不超过 2 个,灾害严重煤矿含准备采区原则上不超过 3 个。

3.减少回采工作面个数。坚持合理集中生产,推广“一井一面”“一井两面”模式。保护层开采、充填开采、智能化综采建设期间可增加 1 个工作面,但原则上矿井工作面总个数不得超过 3个。智能化综采建设投入正常生产后,应按照原有工作面个数进行控制。

4.减少开掘头数。采(盘)区采掘工作面的比例原则上为 1:2,因通风、运输、排水、接续紧张、抽放等需要,经煤矿主体企业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采掘比可提高到 1:3。明确的智能化掘进试点工作面试点期间不计入,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落实煤矿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科)室,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一优三减”各项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将“一优三减”工作纳入检查内容,对没有制定工作计划或没有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开采条件好、智能化程度高、生产布局合理、安全有保障的矿井,要给予产能核增优先支持。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一优三减”信息统计工作。每季度由各盟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至自治区能源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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