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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车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进风光发电建设 配套发展储能产业

2023-01-11 09:09来源:莎车县人民政府关键词:新型储能储能产业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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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

规划中提到,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进一步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着力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推动化石能源转型升级。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配套发展储能产业,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局域网,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消纳能力。

推广绿色新能源技术。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建设,建设高速公路沿线、物流集散地充电桩,鼓励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相关工作,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逐年增加新能源车辆占比,提高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车辆数量。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关键五年。莎车县委、县政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莎车”。

莎车县作为喀什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南道重镇”、“叶尔羌河流域中心城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稳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的统一部署,在喀什地区党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坚定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努力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质量,建设洁净莎车、美丽莎车。

“十四五”期间,莎车县要重点推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生态保护格局,着力补齐环境基础治理设施短板,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统筹“三水”综合施治,严控废弃农膜污染,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等工作。

本规划承接“十三五”、支撑“十四五”两个时段的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喀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具体要求以及《莎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莎车县城镇建设总方针,结合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旨在阐明“十四五”期间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支撑作用,为今后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行动纲领。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疆生态环境又脆弱又敏感又重要的区情,确立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新理念,并明确了“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建立能源、矿产资源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的具体举措。莎车县深入研究分析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对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莎车,进行了细致地安排部署。在莎车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和县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莎车县对在“十二五”期间已经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逐步实现提标改造,稳定运行环保设备,压减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对新上的工业企业,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建设,强化排污管控。对涉及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要求对其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对重点监控的排污企业,实施排污负荷量化细化管理,分解到天,落实到人,严控冬季供暖期间污染物排放负荷。严禁工业企业生产、生活污水进入叶尔羌河(莎车段)等地表水域。完成阿斯兰巴格工业园和火车西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从根本上预防莎车县工业园区及其下游地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加强水体保护,保障城区及下游地区居民的正常生产及生活。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清理搬迁沿河污染企业,新建项目按规划进入产业集聚区,严格控制城镇区域内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多次出动监察执法人员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执法检查、过期化学品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卫生医疗垃圾处理专项检查,矿山、砖厂环境安全检查等。由畜牧部门牵头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全县禁养区内不存在畜禽养殖场;全县加油站均已完成储油罐置换改造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级河长、库长、湖长,乡级河流乡级河段长实现全覆盖,制定了河长巡查、联席会议、部门联动等河(湖)长制配套制度,加强水质、水生态、污染源等监督性监测,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举报,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环境管理。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环保优先、生态立县”战略,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实施“生态工程”。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土壤沙化,保护湿地,保护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建设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完成一批改善生态环境的重点工程,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使全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积极开展莎车县非自然保护区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问题的排查与治理恢复,举一反三,消除隐患。督促莎车县天利煤业有限公司新疆莎车天利煤矿、莎车县罗马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莎车罗马沟煤矿、泽普县西峰煤矿、泽普县新京煤矿、莎车县喀拉图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等5个矿山对其采矿区前期开采所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围栏隔离,减少地貌塌陷、滑坡等隐患区域树立安全警示牌,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时带来的损失。同时,对整个治理恢复区域的矿山建筑及生产设施进行拆除,建筑垃圾及废渣进行清运填埋、场地进行平整,保持与周边地貌协调,预期自然复绿,满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恢复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县重点实施林业“四大工程”(三北五期防护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公益林保护工程)建设,三大生态公园建设(莎车县叶尔羌国家湿地公园、喀尔苏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莎车东方红水库国家湿地公园),根据地区“四条绿色长廊”、“四个生态屏障”生态林造林统一规划,将我县建设成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林区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林业示范区。2020年全县森林面积138733公顷,森林覆盖率16.92%。绿地面积1254公顷,绿地率33%。绿化覆盖面积1418.92公顷,绿化覆盖率37.34%。严格把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有效保护生态红线区域,努力扩大受保护区域面积。

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大气环境保护方面,莎车县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趋于稳定。集中供暖已由燃料替换为燃气,乡镇燃料结构仍以煤为主,环境空气污染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污染指标主要有SO2、NO2、PM10。2017年设立常规监测点,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I、Ⅱ级优良天数139天,占全年39.2%;污染天数226天,占全年61.8%。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ug/m3,氮氧化物平均浓度为20ug/m3,可吸入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16ug/m3,细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13ug/m3,PM10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均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依然很大,主要原因是沙尘气象条件引起。

水环境保护方面,2016年印发《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喀什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来,2017-2020年莎车县境内叶尔羌河和提孜那甫河两条河流主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水库水质优良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已批复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5个,总体水质状况保持稳定,水质为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定期对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实施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联合执法,对超标的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实施预警、通报,对莎车县第二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莎车县达木斯乡、霍什拉甫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专项整治,责令限期整改,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全县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制定下发《莎车县“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智能计量设施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精确计量和规范化管理,有效遏制超采滥采地下水资源行为;全县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存在。

土壤环境保护方面,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莎车县无受污染农用地,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已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地块及信息采集现场工作。

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各类配套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莎车县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工业固废以炉渣等为主。2019年6月起,城区生活垃圾运至莎车县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其他垃圾由企业自行处理,医疗垃圾运至莎车县海纳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5.09万吨,均运至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乡镇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还未采取适当的处理处置措施,对农村局部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莎车县目前有垃圾处理站23个,污水处理厂22座,城市污水全年处理能力1270万立方米,城市集中污水处理率95%。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506吨,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92%,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90%。

三、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蓝天保卫战”、“农村连片整治”、“洁净农村建设”等,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规范,农村供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6年至2020年,莎车县开展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涉及12个乡镇494个村,共计投资1728.802万元。2019年末,我县伊什库力乡、喀群乡等19乡镇已建有库容在30000立方米的垃圾填埋场,全县所有行政村配备有数量不等的垃圾箱、垃圾桶、垃圾车,部分行政村配备洒水车、吸粪车、三轮电瓶保洁车。

“十三五”期间,莎车县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共铺设管网830公里,安装入户式三格化粪池57801个,集中式化粪池375个,覆盖了全县所有行政村;投入资金超4亿元,对全县497个行政村16.7万户实现农村环境整治改造全覆盖。2020年,投资5700万元在17个乡镇分别建设了一座日处理1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覆盖了17个乡镇的所有行政村。

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喀什地区莎车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新环督办[2018]58号)要求,莎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标对表找差距、立行立改勇担当,坚决认领、立即整改,以此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0年12月,我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照自查问题8个,8个均已完成整改销号。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县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程。

五、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为抓手,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截止到2020年,通过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小企业取缔(结构性关停)等措施,化学需氧量预计减排量3173吨,氨氮预计减排量96吨,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效显著。通过工业源治理、结构调整关停、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二氧化硫预计减排量251吨,氮氧化物预计减排量301吨,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效显著。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由2017年的87%增加到2020年的92%,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由2017年的40%增加到2020年的90%。

六、积极推进环境执法

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有效落实,环保机构监察执法能力得到加强。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在保证对原有法律规则严格执行的情况下,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以及地区制定的水资源管理、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和《喀什地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跟进响应并推进落实。

加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印发了《莎车县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推进本县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实现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使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建立和完善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形成适时和全面客观反映全县环境质量状况的能力,提高大气、水环境预警预报及应急监测能力,并与上级监测网络相对接。2020年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形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努力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以完善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为重点,形成规范、高效、执行有力的监督执法体系。“十三五”期间,县生态环境局(原环境保护局)对全县典型违规和污染企业及工程进行查处,使全县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程。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智慧环保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了标准统一、开放共享、业务协同的环境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反馈机制。

第二节 莎车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莎车县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各项环保工作取得进展。莎车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共有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环境管理等五大类,共26项具体指标。经初步统计,在26项具体指标中,已经完成的或达到目标值的有22项,完成率为84.6%。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1。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环境质量共有8项指标,分别是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天数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县境内叶尔羌河段与提孜那甫河段水环境功能类别、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控制、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城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环境保护。

到2020年规划期末,辖区环境保护目标:

(1)莎车县环境空气质量好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新标准)的总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30%。其中:硫氮空气质量达到Ⅱ级(优、良)天数的比例85%,PM10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天数比例30%。

(2)辖区内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二级标准的要求。

(3)县境内叶尔羌河段与提孜那甫河段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三级标准。

(4)县城的区域环境噪声低于60分贝,达到国家2类标准要求。

(5)确保县境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环境及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6)全县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处理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到2020年末,完成全县2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全县农村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实际环境监测数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环境质量的8项指标中有8项好于或满足规划要求,环境质量目标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I、Ⅱ级优良天数139天,环境空气质量好于Ⅱ级的天数比例为39.2%。PM10还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均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依然很大,主要原因是受沙尘气象条件影响显著;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造成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低。

二、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环境污染防治共有8项指标,分别是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氨氮年排放总量、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全县城各工矿企业厂界、县城镇建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标准。

到2020年规划期末,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目标:

(1)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①全县城各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②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

(2)水污染防治目标

①全县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计划以内。

②全县氨氮年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计划以内。

③全县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计划以内。

④全县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控制在下达计划以内。

⑤全县各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声环境保护目标

①全县城各工矿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的要求。

②县城镇建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环境污染防治的8项指标中有6项好于或满足规划要求,2项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为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2020年全县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90%,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2%,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95%。

三、生态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保护共有2项指标,分别是森林覆盖率和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到2020年规划期末,辖区生态保护目标:

(1)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覆盖率达16.9%。

(2)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生态保护的2项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度16.92%,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16.9%;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34%,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35%。

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共有3项指标,分别是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医疗废物处理率。

到2020年规划期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目标:

(1)县城(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2)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正常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3)医疗垃圾实行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处理率达到100%。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3项指标中有2项达到规划目标要求,1项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为县城(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2020年县城(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5%,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100%。

五、环境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环境管理共有5项指标,分别是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辖区内各类废弃放射源收贮率、放射性安全处置和监管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

到2020年规划期末,环境管理目标:

(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

(2)全县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3)辖区内各类废弃放射源强制收贮率达到100%。

(4)放射性安全处置和监管率达到100%。

(5)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环境管理5项指标中有4项达到规划目标要求,1项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20年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80%,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85%。

表1-1莎车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单位2020年规划目标值2020年实际值属性完成情况

1、环境质量(8项)完成8项

(1)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天数比例%3039.2预期性完成

其中:硫氮空气质量达到Ⅱ级(优、良)天数的比例%8590约束性完成

PM10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天数比例%3039.2预期性完成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00预期性完成

(3)叶尔羌河段水环境功能类别级别ⅢⅢ预期性完成

(4)提孜那甫河段水环境功能类别级别ⅢⅢ预期性完成

(5)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控制dB2类2类预期性完成

(6)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约束性完成

(7)城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100约束性完成

(8)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环境保护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预期性完成

2、环境污染防治(8项)完成6项

(1)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10090预期性未完成

(2)清洁能源使用率%8080预期性完成

(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范围内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范围内约束性完成

(4)氨氮排放总量吨约束性完成

(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约束性完成

(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约束性完成

(7)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9592预期性未完成

(8)厂界(边界)噪声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预期性完成

3、生态保护(2项)完成2项

森林覆盖率%16.916.92预期性完成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37.34预期性完成

4、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3项)完成2项

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10095预期性未完成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95预期性完成

医疗废物处理率达到%100100预期性完成

5、环境管理(5项)完成4项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80预期性未完成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90预期性完成

辖区内各类废弃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100约束性完成

放射性安全处置和监管率达到%100100约束性完成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100约束性完成

第三节 “十三五”时期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三五”期间,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有待提高

莎车县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自觉性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学习不够深、理解不够深、运用不够足,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责任和压力尚未完全传导到基层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存在一定迟滞。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困难

莎车县与塔克拉玛干沙漠毗邻,受沙尘影响显著;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造成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低,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大。水资源制约严重,生态用水和农业用水紧张。沙化土地面积较大,水土流失面积大,防风国沙林、生态林建设受到制约。土壤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但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起步晚,缺乏有效的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储备。乡镇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不足。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需求量大,在固体废物执法工作中,尤其不明废物倾倒者被现场控制时,对危险废物鉴别周期长、能力要求高,一般无法满足公安等相关执法职能部门的要求。在实现“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目标的同时,仍面临着改善先天生态环境质量不足的难题。

三、农村人居环境还需提升

乡村污染源量多面广、环境治理水平偏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需加强。莎车县部分地区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尚不健全,缺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未有效运维的情况。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种植养殖业污染突出,农药化肥施用量高,畜禽养殖废水、农田退水污染治理程度低。

四、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薄弱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能的转隶,对于生态环境系统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尤其是生态环境部门,对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业务熟知度低,在短时间内全面掌握并开展相关工作的难度较大。加之莎车县本身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起步较晚,各项基础工作建设相对滞后,缺乏专业人员,人才队伍培养及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亟待提高。

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仍需完善

环保执法力量仍有不足。现有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偏少,监管任务重、环境风险大;缺乏部分应急救援装备,不能较好满足现场监察执法及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需求;环保系统内部监管力量未能高效整合,环境监测数据未能有效用于现场执法监管,精细化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环境监管能力尚不健全。莎车县土壤环境质量的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治理和修复的经验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壤安全利用工作仍处于初期阶段;新时期各类环保问题复杂糅合,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尚未厘清理顺,涉及多部门的环保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权责不明难以实现长效管理;环保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环保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网格化监管体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未能达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标准。

六、专项资金投入不足

莎车县作为欠发达地区,财力十分薄弱,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本依靠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来推动,存在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巨大困难。

第四节 “十四五”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是在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莎车县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快推进美丽莎车建设的关键期、窗口期、攻坚期。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下,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与较大的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1、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目标指引方向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步深化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地方环保督察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有了普遍提高。2020年是“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莎车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十四五”是确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在“十三五”规划如期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的基础上,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将迎来更加有利的战略态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为莎车县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标定航向;十九大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为莎车县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十四五”期间,全县上下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继续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等先进发展理念,有望逐步迈入经济社会协调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历史时期。

2、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

“十三五”时期,为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涉及环境保护的核心法律法规均进行了修订。自治区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经过完善后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基础,是确保环境执法机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坚强依据,是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减少环境污染的最强武器,对于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红利逐步释放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全面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坚定不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反恐维稳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当前,新疆呈现出大局稳定、形势可控、趋势向好的态势,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有效遏制,各族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族群众生活不断改善、环境保护事业全面进步,反恐维稳的红利初步得到释放。““十四五”时期,发展将成为自治区的中心工作,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来环境保护技术的进步,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将更加深入人心。

4、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带来新机遇

中央、国务院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要求,作出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强财税、金融、产业、用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这将有效改善莎车县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创新环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有效提升,努力实现与疆内其他地区互补发展、地区繁荣安全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一步缩小与内地发展差距。

5、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将对莎车县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着力补齐城乡、农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短板,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6、援疆举措有力提升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特殊政策推进对口援疆工作,上海市通过产业引进替代、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等全方位加大对莎车县的支持,为莎车县建立绿色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持续动力。莎车县作为喀什地区重要的城镇中心节点,在对口援疆特殊政策推进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也得到了逐步提高。

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1、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

“十四五”期间,莎车县生产总值将平稳增长,到2025年,莎车县经济总量持续扩大,庞大的经济总量将给环境带来较大压力。与此同时,莎车县的城市化率在“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增加,高度的城市化率带来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环境承载压力空前,资源需求量持续加大。要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转变现有的发展模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利好方面、以及强化城市生活的集约化利用程度,包括全面发展公共交通、强化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的统一供给、加强废物集中处理等,都是“十四五”时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环境治理能力处于“提升期”

莎车县产业结构调整速度较慢,一些企业生产方式较落后,能源仍以煤为主;污染物排放仍然大于环境自净能力;部分污染治理设施仍存在运转不稳定或处于闲置状态;风沙天气时常出现,对环境空气中TSP和PM10贡献较大,造成超标。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城区中水设施不完善,中水回用率极低;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收集设施仍然不足。农田林网旱涝灾害导致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仍在加重,农药、化肥的施用强度较大;人口增长和传统发展模式对环境的压力加大。相对落后的传统产业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形成严重的结构性污染;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造成资源能源消耗高、浪费大、污染重。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工业、农业和城市生活呈现复合型污染。环境保护没有成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必须同时配套解决的问题。我县还未建立起适合市场调节的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缺乏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经济政策,环境质量的改善速度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人员不足,环保人才短缺,机构队伍不健全,技术能力等方面相对落后。

3、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逐步凸显

“十三五”期间,莎车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随着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的深入推进,污染物的排放得到了明显的控制与改善,污染减排的空间逐渐变小。“十四五”时期,莎车县实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目标任务将更加艰巨。莎车县作为荒漠化防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局部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亟需提升荒漠化防治能力。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产业准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面临的约束逐渐增加,面临着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补充耕地位置偏、质量差、质量不高等问题。莎车县亟需精益生产方式、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避免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

4、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环境形势的需要

莎车县长期以来环保机构不健全、不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较为滞后,环境保护基础薄弱,环境管理能力不足。由于编制短缺,人员、设备相对紧张,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难究、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面对当前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5、地方财政困难,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和维护稳定、疫情防控等形势的严峻性,企业经济效益受影响,县本级财力趋于紧张。而莎车县属于西部不发达地区,政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市场融资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体系尚未形成,无法安排较多的环境污染治理配套资金,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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