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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煤炭开采过程中碳排放!河南洛阳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印发

2023-01-17 11:10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炭煤炭开采煤炭供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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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积极培育现代能源发展体系

加快能源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升级,做优做强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谋篇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构筑支撑能源低碳转型的新增长点。

一、推动能源智慧化升级

推进电网数字化建设。加强新型电力系统运行机制研究,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加快新型计量设备改造升级,提升数据采集、检测的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新型计量体系建设,全面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探索电力行业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完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保护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电网状态全息感知、信息全向传递、业务全景协调、安全全域防护、数字全效赋能。

加快智能煤矿建设。加大煤矿智能化设备投入,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实施采掘系统智能化改造,加快智能传感器与数据高效连续传输等技术装备应用,探索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推进供电、通风、运输、安全监管、地面洗选等固定场所无人值守。

促进油气设施智能化发展。全面接入省智能化油气管网平台。采集管理管网基础信息,监控管道运行动态,提升全市油气管道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系统智能化改造,推广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推进天然气接收站、调压站智能化建设。

优化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聚焦产业发展、新能源发展、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城,深度挖掘“能源-经济-环境-民生”关联关系,拓展能源大数据应用场景。开展智能调度、负荷调控等智慧能源系统技术应用,推进能源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科学配置。围绕能源供需衔接、生产服务等业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企业级智慧能源平台,推进共性技术平台化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

专栏8:能源智慧化升级重大工程

数字化电网工程。推进重点区城、重要输电通道、高压电缆隧道等“智慧线路”建设,推广应用智能变电站、智能电表;依托市内骨干企业,开展智能传感测松装置,柔性直流配用电、自主可控新一代变电站保护控制、基于IGCT的换流周等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

智能煤矿工程。基本完成全市60万吨/年以上矿井智能化升级建设,开展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与装备,煤矿重大灾害及粉尘智能监控预警与防控技术研发,建设矿山安全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智能化油气设施工程。推进智能化油气管网平台建设,安装、改造智能燃气表10万个,建成、改造智能接收站、调压站4个。

二、强化能源科技创新

加快能源创新能力建设。以提高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项目,优化配置能源科技资源。鼓励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内外优势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增加人才储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深度脱碳技术研发储备,加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应用。加快低碳能源技术装备产业化,推进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围绕煤层气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加强内外合作,加快能源科技成果转化。

三、打造能源产业发展新引擎

推动太阳能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先进晶硅电池、高效光伏组件和智能逆变系统,促进太阳能集成应用技术开发,推动高效率、低成本的太阳能利用新技术产业化。积极推动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发展,促进分布式利用技术与储能技术融合,实现上游制造与下游应用市场协同立体化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推进风能产业集聚发展。重点突破风电场运行维护、变流变桨智能控制、风场大数据管理等关键技术,提升低风速风电机组生产制造水平。支持叶片、轴承、制动器、塔筒等风电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风电装备产业链更加完备。推进风电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风电与储能技术的融合,提高风电基地消纳利用水平,提升风电稳定性和持续性能力。

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产业多元化发展。积极发展生物质资源收运、成型、气化、发电及供热综合利用装置,加快发展生物质供气供热、生物液体燃料等。推动水热型中低温地热应用技术研发,发展高效热泵、换热器装备,补齐地热装备制造业短板。推动地热在旅游康养、生态种植养殖、观光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地热能多元协同发展。

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加强氢能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依托全市现有基础,围绕制氢、提纯、储存、运输、加氢站建设、加注、氢能电池、氢能汽车等产业环节,构建生产、研发、应用、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发展体系,探索开展氢能利用及运营。鼓励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培育氢能“研产储运用”产业链。规划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产业核心发展区,实现大功率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规模化制造,不断提升燃料电池产业化能力,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氢能电池汽车产业链优势企业。

专栏9:能源产业提质升级重大工程

太阳能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巩固提升硅材料、硅片等产品优势,扩大电池组件生产规模,建设洛阳金刚线专机多晶切片生产基地项目。

风能产业集聚发展工程。重点发展大容量成套机组,提高风电轴承、叶片、大功率风电齿轮箱等技术水平。

生物质能地热能产业多元化发展工程。开展地热资源评价、高效换热、中高温热泵、高温钻井工艺以及经济回灌技术研究。

氢能产业延链工程。推动氢能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争取在燃料电池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加氢设施等领域尽快形成突破;谋划建设市燃料电池与氢能创新平台,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氢能产业园区。

四、推进乡村能源变革与试点示范

加快完善农村和边远地区能源基础设施。提升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加强脱贫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动农村用能电气化升级。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探索建设高可靠性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在气源有保障、经济可承受的情况下,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

巩固提升农网改造升级成果。加强高标准农田生产设施电气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电网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持续完善农村电网架构,缩短供电服务半径,提高户均配变容量,逐步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实现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加强乡村清洁能源保障。提高农村绿电供应能力,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推动新能源富民产业。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加大电、气、生物质锅炉等清洁供暖方式推广应用力度,在分散供暖的农村地区,就地取材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实施乡村减污降碳行动。积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广农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生活取暖、炊事等领域用能的清洁替代。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空间。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治理,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

推进新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县域、开发区、村镇为单位,采取多能互补、智能园区、产业融合等模式,建设新一批试点示范区,推动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开发和就地消纳,推动试点示范区逐步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供应消费体系。鼓励各地结合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城乡清洁能源融合发展新路径,构建城乡统筹、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建设“零碳村庄”。

第七章创新完善能源体制机制

坚持破解瓶颈和增强活力相结合,持续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强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监理,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机制保障。

一、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电力生产企业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扎实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一步落实电价机制,稳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有序推动油气体制改革。完善天然气管网管理机制,充分借助市级天然气管网公司统筹作用,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建立健全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探索实施储气设施定价机制及运营模式,合理疏导储气成本。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扩大市场化定价范围,完善管道天然气输配气价格体系。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提高油气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能力。

二、强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监理

加强能源低碳转型政策保障。落实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激励机制,执行可再生能源供热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优化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探索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做好与电力市场、碳市场街接。推动绿色金融,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新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鼓励各类商业银行通过优惠利率、专项再贷款等绿色信贷方式,对低碳项目开发提供长周期低息贷款。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专项债券,为低碳技术推广、高碳产业及高碳项目低碳化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并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向上积极争取在我市扩大绿色债券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联合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扶持新兴技术研发和低碳产业发展。

优化能源监管模式。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相互配合,保障国家、省及市能源重大规划、政策、标准和项目有效落地。加强能源领域信用管理,强化能源市场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健全能源侧预警应急机制,强化能源生产、运行、环境等领域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演练制度和应急调度机制,有效减少能源中断损失。依托现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开展天然气、电力、煤炭等能源资源线上交易,有效发挥交易平台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依法依规履行能源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坚决遏制能源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落实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鼓励本市电力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推动水泥、电解铝、化工等其他重点排放行业做好碳交易前期工作。引导重点用能单位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用能权交易市场,深入研究煤耗、能耗指标收储交易机制,探索实施指标收储交易。探索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交易机制。积极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三、健全地方能源治理体系

完善低碳强制性标准与地方条例。根据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结合对洛阳市企事业单位的用能摸排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各行业各部门需要共同遵守的地方低碳政策,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或细则。开展电力立法研究,结合洛阳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涉及能源、环保、资源等方面的地方条例。

加强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制度,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和计量方法制度,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碳信息披露。

第八章加强规划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指导下,建立健全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区政府和重点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能源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强化规划的统筹协调,推动规划顺利实施。深化简政放权,建立能源负面清单、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边界,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强化能源市场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规划实施

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能源规划以及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碳排放总量、可再生能源发展、压减煤炭消费等约束性指标统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约束性目标,明确相关主体工作责任,加强目标考核,共同推进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建设,重点做好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环境总量指标平衡,协调能源规划与土地、城乡建设、生态功能区划以及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做好公众沟通,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和顺利落地。

三、加强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能源领域法规政策,及时制定地方配套落实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利用。强化政府引导和约束作用,完善财政支持、要素保障等激励政策。加大对公益性能源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积极探索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落实能源消费“双控”、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天然气利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能源发展等政策措施。

四、加强评估调整

规划实施年度中每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梳理、评估,结合实施情况对规划项目进行微调。按照要求对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对规划滚动实施提出建议,根据规划实施和政策调整情况,修订调整能源规划目标任务,强化能源规划对全市能源改革发展的指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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