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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智能微电网建设

2023-03-10 10:52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微电网增量配电网虚拟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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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

1.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强化区内一、二级河道水系连通循环,实施堤岸及滩地绿化工程,改善水生态环境。(区水务局)

2.生态绿化建设工程。在重点河道、道路、生态节点持续开展大尺度、广覆盖的植树造林。实施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建设永定新河郊野公园、北运河郊野公园、子牙河郊野公园、东丽郊野公园(主体位于东丽区,北辰境内占总面积5%)。加强乡村绿化建设,沿道路、沿河流、环村庄打造绿色廊道,实施片林、林网工程,实施渠边、坑塘闲置用地绿化美化工程。(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

3.落实打造市级“一环十一园”天然“植物园链”。在“一环”建设方面,规划新建公园6座:北辰区儿童公园、刘园苗圃、子牙河公园、北辰堆山公园、北仓公园、银河公园;在“十一园”建设方面,提升改造既有公园2座:普济公园、瑞景街健康文化园。(区城市管理委)

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金亚麻农业公司蛋鸡养殖场项目,配套建设粪污转运设施,将粪污全部转运至自有有机肥厂加工处理。在西堤头镇开展华园种猪场新选址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区农业农村委)

(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坚持循环高效,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产业园区循化发展为重点,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能力,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以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持续开展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积极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供热、建材、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持续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余热余压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集中供热供冷供气。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能流、水流管理,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到2025年,区内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双口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建立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三级回收体系,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探索采用智能化设备进行回收,提高居民再生资源交投和回收的便利性。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以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现有回收体系资源,建立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对再生资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鼓励爱旭太阳能、中车风电叶片、弗兰德等企业指导下游企业拆解回收新兴产业废弃物,大力推进全组分高值化清洁利用。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探索与天津子牙、河北定州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协同发展模式。(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完成双口、青光等垃圾转运站建设。结合垃圾分类背景,合理预测垃圾处理需求与焚烧处理能力之间的匹配关系,确保焚烧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推广厨余垃圾“集中+分散”处理模式,集中收运的厨余垃圾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在适宜区域配置就地处理设施。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整治过度包装。加大污水资源化利用与再生水利用规模。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中国邮政集团天津市北辰区分公司,相关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高性能化、高值化综合利用,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项目。扩大粉煤灰在建材行业的综合利用,重点拓展在高性能混凝土、轻质高强新型墙板和墙体、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领域的应用。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就地回收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和拆除垃圾原地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有所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维持全量化利用现状,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

1.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双口工业园区、北辰科技园等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全部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验收工作。(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园区)

2.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搭建集政策公布、信息公开、资源能源流向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物质流、能流、水流管理,开展资源循环链条梳理、能耗及碳排放数据管理,加强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功能,促进园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开发区)

3.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开展城镇和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双口、青光等垃圾转运站建设,配套垃圾收运车,收运工具等。(区城市管理委、双口镇、青光镇)

4.晨兴力克机炉改建项目。该项目建设由1×650t/d+2×300t/d循环流化床锅炉+2×6MW+1×12MW发电机组改扩建为2×600t/d机械炉排炉+1×15MW+12MW中温次高压汽轮机组+18MW发电机组及辅助配套设施。(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

5.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项目。推动双口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区城市管理委、双口镇)

6.秸秆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小淀镇秸秆废弃物制备蘑菇及饲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小淀镇)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坚持科技支撑,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引育和关键领域基础研究,强化创新能力,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政策+市场”双轮驱动,落实国家、天津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壮大“雏鹰”和“瞪羚”企业规模。加快鼓励区内重点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广生态环保技术成果,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科研院所和科技领军企业建设节能降碳技术产品研发的创新平台。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聚集,统筹推动科技资源整体布局和有效利用,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资源,建设科技资源共享的开放平台。深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后备人才强基计划,打造一支多层次、复合型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市级重大科研专项等项目,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前沿性、引领性和实效性的创新成果。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强节能降碳、碳排放监测和生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加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基础研究。依托水泥设计院、天辰工程院的科研创新平台,推动建材和化工领域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对照市级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攻关清单,鼓励区内科研院所、企业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动氢能源电堆、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高效储能等绿色能源示范应用。推进碳减排关键技术的突破与创新,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打造创新应用场景,促进新能源、新材料、建材等领域的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加速迭代,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动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在建材、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中的示范应用。(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1.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鼓励推动优质企业改制上市、登陆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到2025年,“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分别达到300家、40家和30家。(区科技局)

2.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推动区内重点科技企业与河北工业大学密切合作,依托河北工业大学双碳研究院,瞄准双碳领域基础理论和“卡脖子”关键技术,发挥大学多学科交叉融合优势,加快形成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科技局)

3.加快集聚节能低碳领域人才。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大力引进节能低碳领域专业人才。加强高水平研究机构、基础科学研究平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培养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人才载体建设。建立北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撑节能低碳人才服务保障。(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

4.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天辰工程院、水泥设计院、中材国际研究总院、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天士力、长荣科技、建科机械、捷强动力等科研院所和科技领军企业,积极围绕绿色低碳核心技术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形成一批占据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势技术。(区科技局)

5.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依托爱旭科技高效太阳能硅基电池的人工智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先进光伏技术推广应用。依托弗兰德、采埃孚、中车叶片、华电重工等龙头企业,重点培育风电主机、轴承、齿轮箱、控制系统、发电机等风机核心部件制造相关产业链条。依托华电重工、中船重工集团718所等优质载体,积极推进氢能源电堆项目建设。依托水泥设计院,发挥节能环保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平台优势,以振兴水泥为载体,推广低碳水泥制备和全氧燃烧耦合低能耗碳捕集关键技术装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坚持宣传引导,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干部培训,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开展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社会教育,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碳普惠”,打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公共服务等低碳生活场景,引导居民和游客推进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示范载体创建行动,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动绿色产品产供销全链条畅通。推动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大型促销活动中设置绿色低碳产品专场,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家电、“全电厨房”,提升居民生活电气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发展创新水平。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和国有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要全面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节能降碳路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纳入碳市场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要按照国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督促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探索开展企业指数评级,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区委党校教学计划,面向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深化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对全区各级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9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工程




1.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科普活动。定期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开放式活动。(区生态环境局)

2.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宣传力度。(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3.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示范典型。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示范典型。(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商务局)

4.绿色产品集中推广活动。推动绿色产品商家联合电商平台,定期组织绿色产品宣传推广,引导绿色消费。(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

5.重点企业碳达峰行动。在能源消耗量、碳排放量较大的电力、建材、橡胶、电池等行业,鼓励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达峰研究,编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企业碳排放峰值目标和达峰路线图。(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开展组织碳达峰碳中和学习培训。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好专题学习、研究交流、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和新媒体平台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区委党校每年在主体班次内设置相关课程,持续助力领导夯实理论素养。(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坚持试点先行,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在园区、重点领域开展绿色转型试点工程,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试点。鼓励在热水需求大的公共机构开展“太阳能光热+电辅助热源”取暖技术试点,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旧办公电器、硒鼓及废旧家具等资产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光盘行动、机关先行”主题活动,严格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选取一批节能空间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试点示范。加强节约型机关试点建设,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节水型机关创建,加快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节水改造进度。到2025年,北辰区公共机构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用能效率显著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的绿色公共机构典型试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绿色转型试点示范。开展北辰区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试点,支持企业建设光伏、光热、地源热泵和智能微电网,加强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充分回收利用余热资源、废气资源和可再生资源。加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打造以电能为中心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绿色能源智慧园区。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工业园区、社区街镇为基本单元,分类分批推动创建,到2025年,围绕工厂、园区、学校、医院、社区、乡村、景区等创建不少于100个“无废细胞”。开展乡村电气化水平提升试点工程,加快推广光伏发电、电气化灌溉、电力物联网等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引导数据中心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动老旧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改造。谋划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积极引导建材、印刷、水泥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加快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创建。到2025年,全区绿色制造单位达到35家。(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网信办、开发区、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0 碳达峰试点建设工程


1.加快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持续推进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建筑电气化节能改造和智能控制,实现能源管理一体化控制。(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绿色能源智慧园区。将以电能为中心的综合能源供应作为产城融合示范区核心区主要的能源供应形式,着力推进智慧能源楼宇、智慧能源社区、智慧能源工厂、智慧能源小镇等综合能源示范工程的建设,全面打造绿色能源智慧园区。(开发区、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3.开展青光村生态庄园全电景区建设。编制“青光村生态庄园全电景区”建设方案,应用光伏发电、电温控、电排灌、电气化育种育苗等电气化技术,建设农业电气化大棚,推进乡村电气化,促乡村振兴。(区农业农村委、青光镇)

4.建设氢能物流试点。依托华电重工、中船重工集团718所,扩大重型货车、冷链物流车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建设智慧氢能物流网络。(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

四、加强合作

(一)加强京津冀区域交流合作

深度融入京津冀产业一体化,积极引进绿色电池、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用复合材料风电叶片等龙头项目,形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特色基地。依托陆路港、大北环货运铁路、空港、海港优势,加快中兴环保智慧仓储物流园项目建设,打造汇集研发、孵化、国际贸易、生产、物流于一体的电商产业园区。加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开展现代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协同健全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积极参与建立京津冀生态共建共享协商制度,协调处理涉及区域生态建设等相关问题,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联合京冀规模化、协同化布局氢能产业。(区发展改革委、区合作交流办、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能合作,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在东南亚、中亚、非洲、拉美等地布局生产基地,参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水泥设计院等单位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基建、绿色物流等领域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依托绿地全球贸易港和中东欧特色小镇等载体,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直销网点,实现保税展示、体验、销售和完税一体化模式。依托绿色新能源装备产业主题园区、中兴创新科技产业园、中船重工集团718所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载体,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开展节能环保领域国际合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国际绿色经贸合作

持续加大“引进来”力度,扶持欧盟产业园发展壮大,引进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等优质外资项目,打造外商投资洼地。鼓励外资企业加强绿色技术研发,推动LG、弗兰德等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增强企业研发能力。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绿色低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展绿色环保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申请境外专利,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和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外仓”模式开展出口业务。发挥信保功能,帮助绿色外贸企业与天津信保公司对接,为小微出口企业提供政府平台保单服务。(区商务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绿色金融工作的整体协调、有序推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绿色服务能力。积极与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商业银行合作,鼓励我区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企业和项目参与绿色低碳转型跨境融资金融服务。(区金融工作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计量、评估体系建设。支持区内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用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学,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探索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统计核算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区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律法规标准

严格执行《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等市级条例及规章。严格执行最新绿色建筑、节能审查后评价等地方标准。鼓励区内相关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涉及技术、项目、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支持,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税收和政策优惠。推进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供热计量价格政策。落实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落实激励约束性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健全耕地、林地、湿地等生态补偿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绿色低碳项目库,落实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促进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金融工作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金融

积极落实市级金融政策要求,推进绿色金融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或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在区内建立绿色支行、碳中和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推动气候友好型企业上市融资。加大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及专业化担保对工业、农业、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及基础设施等项目发展的支持。推进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归集、更新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建设进度、环境效益、环境信用等信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推动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提升金融机构自身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区金融工作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按照全国和我市碳排放权市场任务要求,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和交易情况等工作监督管理,明确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碳排放管理责任清单,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全部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照全国和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要求,推动其做好碳排放报告和履约工作。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按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完成履约清缴工作。按照天津市用能权交易机制,有序推进区内企业用能市场化交易。大力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产业链招商制度

建立项目绿色低碳准入机制,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依托北辰产业资源和力量,围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中医药、新能源、轻工、新材料、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绿色石化等9条产业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招商活动,加强招商对接活动频次、力度,实施精准招商,引导相关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链、资金链企业入驻北辰。(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委网信办、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健全工作机制,负责全区碳达峰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统筹、做好与市级碳达峰工作的衔接,定期调度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加快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要依规依法进行约谈、实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分工表

附件

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分工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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