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井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井工煤矿安全
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井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措施通知如下。
一、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五十三条具体措施”,以及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领导联系包保制度,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执法经费保障,结合本地区煤矿实际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应与煤矿开采方式、灾害特点等相适应,每年度应参加脱产安全培训时长不少于7天,专业安全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安全监管在职人员的75%。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要依法行使对煤矿的监管监察职责。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监管要求,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分组巡查、驻矿盯守管理等制度措施。煤矿日常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煤矿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会诊、专项整治等工作。各级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指导协调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煤矿上级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所属煤矿实施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在重点时期、关键节点向所属煤矿派驻安全工作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人人有责、各负其责、权责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五职矿长”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挂名行为。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夜班生产的煤矿,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带夜班不少于3个。
四、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地震、气象、自然资源部门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预报。
五、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煤矿企业要结合灾害特点采用物探、钻探等方式开展普查治理,严禁“纸面”普查。建设煤矿或生产煤矿进入新煤层、新采区开采时,必须全面查清隐蔽致灾因素,不符合建设和生产条件的,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煤矿要根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编制普查治理报告,每年对普查治理报告进行修订完善。
六、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动态研判各类安全风险,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方案;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按季度向日常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定期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将隐患排查责任压实到煤矿企业各区队、班组;强化企业安监部门的监督职责,对区队、班组隐患排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考核。煤矿实施采面初采、搬家倒面、斜井(斜巷)掘进、巷道贯通、密闭启封、石门揭煤、大件拆装、通风系统调整等重大事项前,要开展专项风险辨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提前5个工作日向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
七、建立健全灾害治理机制
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构建辨识评估、监测预警、治理评价重大灾害防治机制;科学制定治灾计划,合理安排灾害治理工程,保障治理资金,进一步落实瓦斯、煤尘、冲击地压、水、火、顶板、采空区等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实现瓦斯“零超限”、煤与瓦斯“零突出”、煤岩“零冲击”、煤层“零发火”、矿井“零突水”、工作面“零冒顶”“六个零”目标。
八、强化外委施工管理
煤矿企业要将外委施工纳入重大风险点管理,对外委队伍施工资质、安全组织机构、人员素质、制度措施全面把关,实行“五统一”(统一体系建设、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培训、统一监督检查、统一考核奖惩)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资质承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规范用工管理
煤矿企业要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做到“四统一”(统一劳动保障、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责任落实、统一安全检查)。严控危险岗位用工数量,严禁聘用专业学历、实践经历等与岗位要求不符人员,严禁井下使用劳务派遣工。
十、建立反“三违”长效机制
煤矿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奖惩制度,将反“三违”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常态化开展反“三违”活动,对发现的“三违”行为要按企业规章制度从重处理、公开曝光。
十一、强化全员素质提升
煤矿企业要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一规程四细则”安全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建立健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煤矿上级公司每季度、煤矿每月、区队和班组每周至少开展1次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积极引进“有经验、懂专业、会管理”的人才和队伍,按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要积极推动落实校企合作,实施招工招生一体化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智能化、信息化、灾害治理等紧缺、高端技术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十二、加强应急管理
煤矿企业必须结合矿井灾害特点编制符合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紧急情况撤人措施,在井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载明井下安全风险,明确告知从业人员紧急避险撤离的情形和权利;建立紧急撤人制度,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时,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带班值班人员无需请示,有权第一时间撤人。
十三、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
煤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相关要求,开展智能化建设,实现常态化运行,并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提档升级。相关监管监察部门对未按期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的煤矿,要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监管监察煤矿名单;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建议煤矿上级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调整工作岗位,需要停产整改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整改。
十四、推进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系统建设
煤矿要按期完成井下精准定位系统建设,对井下作业人员实施精准定位,对矿车、无轨胶轮车、采煤机、掘进机等重要机电设备的位置和安全运行情况实时监测反馈,及时发现违规操作、设备位移和车辆碰撞等风险并发出预警;在煤矿地面和井下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机和图像智能分析设备,实时监控煤矿生产状态和安全状态,分析研判煤矿是否存在明停暗开、超定员等违法生产作业行为。煤矿企业要加快推进煤矿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提升天然地震和非天然地震的监测能力。
十五、严格中介机构监管
检测检验、设计、安全评价、监理、地质勘探等中介机构要据实出具报告,严禁弄虚作假。有关监管部门对不据实出具报告或出具虚假报告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十六、加强煤矿安全准入和分类监管监察
各职能部门要综合考虑煤矿设计、矿业权设置、可采范围、灾害风险等因素,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严把规划、立项、设计、审批、建设安全关。每季度动态调整煤矿分类评级,分类评级情况向社会公布,将C类煤矿列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加大日常检查频次,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严格开展产能核定工作;对D类长期停产停建煤矿落实联系盯守和巡查责任,公安机关要停供火工品,电力部门要限制用电量。煤矿复工复产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由属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十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紧盯煤矿实际控制人、实际出资人等“关键人”和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强化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应急管理、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八、严格事故煤矿整顿工作
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依法依规责令煤矿停工停产整顿。
(一)因违章作业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停工停产整顿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二)因设备检修不到位以及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顶板等系统性风险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停工停产整顿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三)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停工停产整顿期限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停工停产整顿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
(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依法依规实施资源整合、关闭退出等措施。
煤矿停工停产期间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正常的通风、排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监测监控、值班值守等工作,保障停工停产期间安全。在事故原因已查清、事故次生影响已消除、事故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已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经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十九、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不断完善自治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煤矿基础数据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作用,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互联网+”远程监管监察,不断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二十、落实“四个一批”措施
(一)关闭退出一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煤矿依法依规予以关闭退出。
(二)整合重组一批。鼓励、支持、引导有能力的煤矿按照矿区总体规划对周边小煤矿实施兼并重组,实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对安全管理差、技术力量弱、不具备灾害治理能力的煤矿依法依规进行托管。
(三)改造提升一批。对资源条件好、资源量大的煤矿,推动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水平,通过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规划新建一批。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煤炭供需形势,稳步推进煤炭产能接续,新建现代化大型煤矿。
2023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刘国跃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深入胜利能源、平庄煤业所属一线企业,调研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央骨干能源企业“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全力以赴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人民群众温暖过
日前,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注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第四十四次),1家煤矿企业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详情如下:省能源局关于注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第四十四次)2024年11月5-7日,省能源局对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事宜进行了公示
近日,我国首套矿山微藻固碳系统在国家能源集团宝日希勒露天矿竣工,这标志着我国在生态环境修复方面又创造了一项国际领先技术。微藻是指显微镜下才能辨别的微小藻类,它在光合过程中能将空气中二氧化碳转化为生物质,固碳率是一般陆生植物的10到50倍。新能源院碳中和研究中心CCUS研究员辛治坤博士介绍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平煤股份公告称,公司以17.48亿元报价竞得新疆托里县塔城白杨河矿区铁厂沟一号井煤矿勘查探矿权。该探矿权面积64.89平方公里,处于详查阶段,资源储量为16.68亿吨。竞得该探矿权并完成转采矿权手续后,将增加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
煤炭企业的探矿权争夺游戏,正变得越来越激烈。(来源:石油Link文|洞石)在能源市场的风云变幻中,煤炭这一传统能源始终引人注目。最近,又一百亿级别的“黑金”探矿权交易出现。这是一起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区块煤炭及共伴生铝土矿探矿权的竞拍,最后以247.05亿元被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中建环能山东公司中标项目达十一项,包括井下节能、扩容技改、维修维护、移动超磁水体应急处置等。井下节能项目海石湾煤矿矿井水处理及回用系统采购项目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处理规模为9600m/d,项目工艺采用“重介质高速澄清+恒压回用设备”,出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排放标准》、《煤矿
10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通过准东煤电公司大井矿区三号矿井、大井矿区南北露天矿探矿权申请审查并完成公示,保证了下一步矿产资源开发的合法性,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国神公司资源保有、开发奠定了基础。该公司三号矿井总面积为133.9平方公里,地质储量55.77亿吨,于2005年9月首次取
10月16日至17日,新疆能化手续办理工作捷报频传,伊新煤业顺利取得9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硫磺沟煤矿顺利取得15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为核增手续清零打下了坚实基础。伊新煤业10月17日,伊新煤业顺利取得9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具备合法释放产能条件,标志着伊新煤业迈入跨越式发展的新征程。从2019年开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为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20座煤矿(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详情如下:
10月12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自愿申请关闭煤矿的公告(2024年第4批),公告关闭煤矿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物理封闭。详情如下: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自愿申请关闭煤矿的公告(2024年第4批)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0月9日晚间,山西氢能巨头美锦能源发布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美锦集团持有的锦源煤矿51%股权、山西弘弛持有的正旺煤业49%股权、山西苏扬持有的正城煤业49%股权。锦源煤矿、正旺煤业、正城煤业的主营业务均为煤炭开采,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美锦能源最早是靠
7月3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第十一批)的通知》。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抽查、网上公示,确认山西晋城沁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7处煤矿(详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
7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发布《关于责令镇雄朱家湾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公告》。7月12—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7异地督查组对镇雄朱家湾煤业有限公司开展“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违法违规行
7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发布《关于责令云南中杨能源有限公司小发路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7月8日至11日,该局对云南中杨能源有限公司小发路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采用假图纸隐瞒采掘工作面,仍然组织生产作业”“采用入井人员不携带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标识卡、不进行入井登记等方式
近日,为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教训,增强依法办矿管矿意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筛选了5个煤矿典型执法案例,现予公布。详情如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典型执法案例(煤矿)为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教训,增强依法办矿管矿意识,国家矿山安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7月3日消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矿安〔2023〕61号)同时废止。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
7月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示拟命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12处煤矿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标准,其中山东4处,安徽8处。公示拟命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
6月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降低和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4座煤矿被降低和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详情如下:关于降低和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2023年5月5日,中煤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遇难;2024年5月20日,黑龙江龙煤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原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巡视员杨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近日,河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复工复产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复工复产的公告2024年4月24日至25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许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以下简称方山
为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时限完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要求落实的15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5月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对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西川煤矿分公司开展了安全警示约谈。会议通报了近期对该矿暗查暗访发现的隐患和当前安全生产存
近日,陕煤电力运城公司组织召开专题会,传达贯彻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精神,并就落实会议各项要求作出了安排部署。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全体中层干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利用部门周会、党支部大会、班组周安全活动日组织全员学习,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深刻吸取教
2024年1-9月煤炭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发布相关阅读:2024年1-7月煤炭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发布
10月22日,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东在集团总部会见中国矿业大学校长赵宏伟,双方就煤炭行业发展、科技创新合作、专业人才培养等进行座谈交流。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卞正富参加会见。王树东对赵宏伟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热情回顾了双方历史渊源和合作历程,简要介绍了中国中煤生产经营、
近日,中国神华产权所属准能集团选煤厂跳汰分选系统智能控制技术科技成果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标志着我国煤炭洗选加工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为全球煤炭行业智能化转型树立了新的标杆。该技术成果由跳汰机智能决策模型、智能控制平台、“保精+稳矸”闭环控制系统等组成,集在线煤质检
长期以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能源集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提升行动任务落实落地,按照青海省国资委关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和典型企业”的工作要求,7月底,鱼卡公司成功建成并启用
2024年1-7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分省区原煤产量数据发布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擘画了中国能源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十年来,能源战线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有力支撑服务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能
伴随着煤矸石充填车间“嘭、嘭”的浆液输送声,现场人员紧盯系统中控台所示的流量、压力等各项参数,时刻精准掌控设备运行情况。日前,由中煤天津设计公司承揽的中天合创葫芦素煤矿矸石充填项目矸石充填量累计达到1000139吨,再度刷新国内煤矸石充填纪录。“这是全国首个建设完善并成功运行的百万吨级
近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2023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报告指出,“十四五”以来,全国新增煤炭产能6亿吨/年左右。全国原煤产量分别于2021年、2022年跃上41亿吨、45亿吨台阶,2023年达到47.1亿吨,年均增长4.5%;原煤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5%以上。2023年煤炭进口量达到4.74亿
坐在开往北京的列车上准备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潞安化工集团常村煤矿设备科副科长兼信息化智能化矿井建设办公室主任张世丽,由于一段时间以来不停奔波,显得有些疲惫,但双眸却依旧炯炯有神,充满着坚定和期待。2023年这一年,从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期代表学习班到参加“数字检察赋能高质效
国家统计局2月8日发布的《2024年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收窄》显示,1月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同比下降16.0%。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1月份,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5%,环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分别收窄0.2和0.1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消费经历了缓慢增长、快速增长和峰值平台三个阶段。1978~2001年为缓慢增长阶段,年均增长4.1%。2002~2012年为快速增长阶段,年均增长9.1%。2013年以来为峰值平台阶段,2013~2016年为缓慢下降期,2014年和2015年煤炭消费量分别同比下降2.9%和3.7%,2016年同比下降4.7%;2017年煤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