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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果。《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其中,水电装机4.22亿千瓦(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3年,全国及重点省份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情况良好。2023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7.3%,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蒙东、湖南、青海和甘肃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蒙东风电利用率96.7%、湖南风电利用率99.7%、青海风电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2.0%,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各领域各行业可再生能源替代,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从四个方面对《意见》进行解读。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其中包含各类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等。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
一、背景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际,我委会同福建能源监管办牵头组织制定本消纳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能源领域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总体目标是2024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0%,能源消费总量约2.12亿吨标准煤①,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1.5%。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降低14.5%,力争降低16.5
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免于消纳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
11月5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果。《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其中,水电装机4.22亿千瓦(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其中包含各类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等。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
一、背景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际,我委会同福建能源监管办牵头组织制定本消纳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能源领域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总体目标是2024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0%,能源消费总量约2.12亿吨标准煤①,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1.5%。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降低14.5%,力争降低16.5
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免于消纳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
9月9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2、2023年度四川省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等情况。据显示,2022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4.3亿千瓦时;2023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
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2.32亿个。其中,风电5.30亿个,占43.01%;太阳能发电1.97亿个,占16.02%;常规水电3.92亿个,占31.84%;生物质发电1.09亿个,占8.83%;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378万个,占0.31%。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35.51亿个。其中,风电13.23亿个,占37.25%;太阳能发电
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2.32亿个。其中,风电5.30亿个,占43.01%;太阳能发电1.97亿个,占16.02%;常规水电3.92亿个,占31.84%;生物质发电1.09亿个,占8.83%;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378万个,占0.31%。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35.51亿个。其中,风电13.23亿个,占37.25%;太阳能发电
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7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二产业用电量53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第三产业用电量1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
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7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二产业用电量53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第三产业用电量1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
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其中指出,电网安全风险等级按以下原则划分。对于可能导致特别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一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二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较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三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一般电
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质量发展,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并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原文见下: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各省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5方面10条具体要求,有效防范市场运营风险,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交易行为,保障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通知》提出,各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等要全面贯
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拟入库专家名单的公示,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库第二批共213名,其中新能源领域41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其中提到,举报事项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照本办法对辖区监管范围内的举报事项进行处理。派出机构在处理举报事项过程中,发现举报事项属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对于在全国或者能源行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其中提到,能源企业收到投诉工单后,应当及时办理。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属于能源企业责任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二)不属于能源企业责任或确无事实依据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拟入库专家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国家能源局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库第二批213名拟入库专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入库专家有异议,请向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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