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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需加强三大体系建设

2023-11-10 10:35来源:中国电力作者:国网能源院关键词:电力需求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市场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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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修订出台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版)》,引发业界广泛关注。作为能源智库,国网能源院组织相关专家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初步剖析,力求助力业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为此,中国电力公众号推出了“能源政策解析”栏目,借此与业界同仁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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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修订出台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版)》(以下简称《办法》),对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内容措施做出了具体部署。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出多年,但在“双碳”目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新形势、新背景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及更重要意义,研究认为应着重完善政策、技术及业务三大体系。

一是政企协同,统筹推进,加快政策体系建设。《办法》作为开展需求侧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主要内容以方向性、指导性意见为主。下一步应积极促请、配合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出台工作细则,明确各项具体业务的实施流程、职责界面及管理规范,提升政策可操作性,确保政策落实落地。与此同时,《办法》中新增需求响应章节,并提出推动需求侧资源常态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体现出强化市场引导的总体导向,然而当前我国需求响应与电力市场的衔接机制仍不健全,虚拟电厂等新兴主体参与市场的机制仍不完善,下一步应推动政府研究制定需求响应与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等电力市场的价格与交易协同机制,并明确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电力用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交易产品、交易组织、结算管理的规范细则。二是实用实效,急用先行,加快业务体系建设。在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强化系统思维,站在全局角度加强业务之间的统筹衔接,厘清不同措施之间的相互联系、业务界面、诉求关系,建立健全业务间的协同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形成合力;另一方面需要结合技术发展趋势,重点针对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办法》中提出的新型主体,根据各地实际现状,按照“规模先大后小、能力先强后弱”的原则,逐步梳理细化新主体在资源接入、监测运行、调控互动等关键业务流程的管理细则。

三是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加快技术体系建设。当前,如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等核心平台技术已实现规模化应用,但在数据贯通、资源监测及时性、资源调控精细化程度等方面仍存在差距。下一步应加快电力、经济、环境等各类平台间的相互贯通及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多维度分析模型,提升负荷侧资源调控策略的科学性、精准性;加快负荷管理装置等先进终端设备的研发推广,推动各类负荷管理资源实现分路级和更短时间延迟上的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强化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与交易系统、调度系统等多系统之间的高效衔接,切实提升负荷侧资源参与电网常态化运行调节及市场化交易的能力。

本文来源于《能源研究观点·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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