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30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2025)》(征求意见稿)。
详情如下:
《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2025)》(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我们对《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20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委办发〔2020〕60号),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大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政发〔2020〕6号),在《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市氢能产业发展需要,修订形成《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2025)》。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
第四条 支持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产业发展新趋势、新特征、新需求,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突出问题,统筹引领全市范围内各县区协调完善、精准制定政策措施、建立体系,强化产业基础,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坚持重点突破。跟踪国际氢能产业先进技术,加快研制氢能产业核心零部件和整机装备,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深度融合。
(三)坚持有序发展。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优化氢能项目布局,因地制宜错位发展,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布点和重复建设,重点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四)坚持高标准示范。选择有条件地区开展应用示范,通过试点示范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和氢能产业化、商业化进程,进一步拓展氢能应用领域。
第五条 申报专项资金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
(二)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备。
(三)申请专项资金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六条 支持氢能核心零部件、关键装备和整机(车)开发(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
(一)支持范围: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等重点发展方向,用于开发新一代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关键装备,用于改进集成关键装备小型化、模块化、轻量化和性能提升以及研发制造氢能整机(车)的研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研发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研发相关经费支出。
(二)支持标准: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项目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氢能产业重大制造投资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
(一)支持范围: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重大制造投资项目。
(二)支持标准:项目建成投产且通过验收后,按照不超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政策一事一议。
第八条 支持商用固定式加氢站建设示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
(一)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我市布局要求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500千克以上(含)的新建和改扩建加氢站。
(二)支持标准:对于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大于1000千克(含)的新建和改扩建加氢站,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座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250万元;对于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在500千克(含)和1000千克之间的新建和改扩建加氢站,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座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200万元。
第九条 支持商用加氢站运营和“绿氢”制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加氢站运营期间确保提供加氢服务且销售价格不高于20元/千克,以加氢站加注氢气重量测算,给予加氢站加注氢气20元/千克补助。
(二)若前款加氢站氢气来源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制取、电解水“零碳”绿氢的,对提供氢源的制氢企业给予10元/千克的补贴。
第十条 支持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
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被我市相关机构或个人采购(财政资金采购不在补助范围内)并投入实际运营的,按一定比例对生产企业予以补助,原则上各级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整机价格的50%。
(一)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汽车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参考国家相关积分核算办法核算总分,每分给予2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最高100万元。
燃料电池汽车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车辆注册登记并首次集中申报后拨付60%;在车辆累计完成3万公里行驶里程后,集中申报并拨付剩余的补助资金。
(二)氢能船舶,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并投入运营的,按照总造价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予以补助。
(三)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和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具体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 氢能装备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和监测平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
支持范围:由氢能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牵头组建的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的氢能装备公共检验、检测平台,氢燃料电池示范车辆等整机装备运行、氢气储运和加氢安全监测公共数据平台等。
(二)支持标准: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市政府确定依托重点高校院所、重要专家团队牵头设立的氢能产业发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支持政策一事一议。
第十二条 支持氢能产业生态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
(一)对氢能产业园运营费用(不包括人员费用)给予补助。对入驻氢能企业或项目达到10家及以上的,按照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予以补助。
(二)对经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氢能行业协会、氢能产业联盟或高校科研院所承办的,由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协)办的重大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予以经费支持。经认定,按每次活动费用的50%给予补助,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章 专项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与资金拨付流程
(一)发布申报通知。由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单位发布年度资金申报通知。
(二)区(市)县、先导区推荐。区(市)县、先导区相应部门对申报(运营)主体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运营)主体推荐至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单位。
(三)信用审查。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单位对申报(运营)主体进行信用审查,申报(运营)主体不得存在失信惩戒信息、未被列入社会信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组织评审和验收。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和项目验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支持项目备选目录,并完成评审和项目验收工作。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结果,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单位党组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进行程序性审核后,通过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单位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限期6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通过后按流程拨付。
第四章 职责
第十四条 各单位职责
专项资金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作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单位,共同开展资金统筹使用工作,并按照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对项目筛选确定和资金监管承担主体责任,负责专项资金申报方案编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审核,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根据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单位提出的申请,拨付专项资金。
(三)区(市)县、先导区相关部门按照与市级对口原则,根据申报通知,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初审、现场考察核实、专项资金项目推荐上报、项目执行情况监督、配合验收整改等工作。
第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职责
(一)负责根据评审项目专业要求、建设类型、实施方式、技术特点等,组织聘请所属技术领域的专家,评审专家不得少于5人(专家需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实地考察和项目验收等。
(二)根据专家意见,出具专项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三)根据验收要求,负责制定验收方案,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开展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汇总专家组验收意见,分析过程管理和验收情况,整理和归档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 专家职责
(一)负责审查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文件和申报要求。
(二)按照《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独立评价。技术专家负责对申报单位设备专业性和合规性、研发活动、产品(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财务专家负责对申报期内的投资费用、发票、付款凭证等的时效性和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判定。
(三)在各项评审专家独立评价的基础上,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 监督职责
(一)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按照《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9〕22号)等文件执行。
(二)申报单位(个人)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存在隐瞒事实真相、串通作弊、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项目申报组织单位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被委托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审核等环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资金分配环节存在违规安排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分配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支持。
第十九条 设备投资指不含增值税的投资额(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免增值税企业除外)。
第二十条 申报项目立项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未验收前,同一申报(运营)主体不可再申报该专项资金(加氢站建设运营和氢燃料交通工具推广应用除外)。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前已发生的资金项目按原办法《关于印发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发改工业字〔2020〕608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发改工业字〔2022〕434号)进行管理,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资金项目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8日,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包含风电场和制氢站两个子项目,风电场建设位于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葛根庙镇、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分布在洮儿河东西两侧;制氢站拟安装60台1000标立方米每小时碱性电解槽,配套12个2000立方米高压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内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8日,郑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发布,其中指出:到2025年,郑州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形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为辅的氢气供应保障体系,低碳氢供应能力达到1万吨/年。布局加氢站200座,其中制加氢一体站10座,开展管道掺氢试点,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日,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伊犁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明确将发展氢能产业作为现代能源经济绿色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将伊犁州打造成为全疆氢能应用样板间和氢能示范引领者、我国西部氢能产业发展新高地、全球氢能贸易重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6日,中国石油第一个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制氢装置在玉门油田成功投产,玉门油田经过近8个月的全力建设,在玉门市老市区建成包含3套1000标方/小时碱性电解槽和1套质子交换膜的制氢站,年产氢能力2100吨,氢气产品纯度超过99.99%。该项目于2023年8月8日正式开工,作为中国石
3月1日,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都电源)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称,南都电源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成立浙江南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公司储能主业,重点开发氢储能及其下游应用项目,专注于可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氢能开发利用技术为重点方向,包括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低成本(离网、可中断负荷)大规模制氢技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工业副产氢高效提纯技术,经济安全高效的氢能储运技术,氢燃料电池开发及燃料电池分布式发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在日前召开的陕西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联组专题讨论会上,陕西省政协委员、农工党陕西省委会主委、西安市政协副主席王国根建议,加快推进氢能全产业链发展。王国根建议,一是推进氢能供应绿色化,短期重点发展工业副产氢,探索推进非化工园区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
2024年2月6日,中集旗下电解水制氢装备专业公司中集集电,在中集集团总部举行了中集可再生能源制氢创新技术论坛暨中集集电低负荷运行电解制氢技术发布会。中集集电常务副总吕国爱做了详细技术发布报告,围绕“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如何实现低负荷运行”核心问题,从影响电解槽低负荷运行的原因、解决方案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4日,重庆经信委发布《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2024年1月1日起,分别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给予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其中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对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与此同时延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4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4年版)》,其中包括加氢站成套设备、车用燃料电池系统测试平台、氢燃料电池观光车、35MPa车载储氢系统等,共七项氢能相关产品纳入名单。具体详情如下:
要做第一氢能公司的中石化,为什么好不容易拿到了风光资源和项目批复,却要把自己全资的绿氢公司股权全部出售?中国石化在氢能产业发展上,有一个宏伟蓝图,那就是努力构建规模最大、科技领先、管理一流的“中国第一氢能公司”。作为一家石油巨头,提出这样的目标,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氢能是“新石油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据国华投资氢能公司消息,4月23日,国华投资首个兵地融合光伏绿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新疆天富国华玛纳斯30万千瓦光伏项目开工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规划装机容量30万千瓦,项目计划2025年7月投产运营。项目配套的兵团八师绿氢减碳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两辆以氢为燃料的汽车实现了北京到上海1500公里长距离运输测试,这是我国氢能车辆首次大范围、长距离、跨区域的实际运输测试。该氢燃料车装备了180千瓦氢燃料电池系统,搭载货物为氢燃料电池冷却液、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等环保科技产品,整车重量达28吨。车辆从北京大兴出发,历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8日,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成都就绿电制氢、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等三类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单项最高支持达到2000万。1、绿电制氢项目。对制氢设计能力500标方/小时以上(含500标方/小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两辆氢能重卡4月9日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油氢合建站出发,4月11日到达上海市青浦区青卫油氢合建站,全程约1500公里,跨越京津冀鲁苏沪6个省市,沿途在7座加氢站加氢补能。这是我国氢能车辆首次大范围、长距离、跨区域的实际运输测试。此次氢能车辆为郑州宇通生产的49吨氢能重卡,搭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四川省研究进一步推动绿氢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挖掘政策空间,加大引导力度,探索氢能源汽车通行高速公路费用全免,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对氢能源货车城区不限行,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全域推进氢能源设备更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年来,四川省政府大力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配合经信等相关部门,发挥行业优势,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一是在城市公交领域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根据加氢站建设布局情况,规划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行线路,引导公交企业购买使用氢燃料电池
在传统业务增长乏力、低碳发展要求不断提高等多方面压力下,能源企业正应积极发展新能源业务,推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融合发展,努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在此过程中,氢能为能源企业实现清洁低碳转型提供了关键路径,氢能业务的战略重要性正日益提升。氢能是低碳转型新引擎当前,能源行业正在进行革命性变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9日,兆联清通伊宁市制加氢一体站示范项目全面复工,标志着伊宁市氢产业建设又向前迈进一大步。兆联清通伊宁市制加氢一体站示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包括两台500m/h的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4台氢气隔膜压缩机、1台20MPa储氢瓶组、1台45MPa储氢瓶组、4台加氢机以及配套的公辅设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经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燃料电池汽车车载液氢供气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北京市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围绕省际间专线货运、城市重型货物运输、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客运、市政环卫5类场景,发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原文如下: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4月10日,中汽协会发布2024年3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2024年3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0辆和200辆,同比分别下降33.2%和52.2%。1-3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0.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3.4%和14.7%。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6.3万辆和88.3
2022年,为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我国正式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在我国能源转型中的战略定位和重要作用。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氢能应用的重要领域,是氢能产业实现大规模应用的突破口,目前我国已经启动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加快推动氢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8日,郑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发布,其中指出:到2025年,郑州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形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为辅的氢气供应保障体系,低碳氢供应能力达到1万吨/年。布局加氢站200座,其中制加氢一体站10座,开展管道掺氢试点,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燃料电池汽车车载液氢供气系统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该文件规定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液氢系统的一般要求、系统安全、部件安全、布置、安装及防护、运行安全和试验方法。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车载液氢系统。原文如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日前,位于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联动创新区的中石瑞氢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拿到了汽车加氢站经营许可证。这意味着该公司下属的镇海炼化加氢站已具备对外运营的条件,将正式面向社会投运。这也是浙江省颁出的第一张加氢站经营许可证。镇海炼化加氢站于2021年6月建成,总投资约5700万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海马汽车3月13日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公司氢燃料电池汽车7X-H已开始小批量上线生产。与此同时,公司正在根据《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要求,积极申报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示范应用项目。
近日,科技部高技术中心下达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的通知,由航天六院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型车辆液氢储供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顺利通过综合绩效评价。本项目以重型燃料电池车辆用户端液氢储供关键技术研究为切入点,围绕重载燃料电池商用车高密度储供氢
近日,质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子汽车”)宣布完成最新一轮A轮融资,融资总金额3.8亿元,本轮融资参与方包括西投控股、榆林城投、新电互通、德载厚汽车基金、陕汽基金、北京橙叶,老股东中科创星追投。本轮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和产品开发,以及市场推广等。成立至今,质子汽车备受投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川渝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呼吁支持将成渝氢走廊区域纳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川渝全国政协委员们建议创建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并将成渝氢走廊区域纳入示范应用城市群,支持两地沿城际干线加快建设氢能基础设施,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