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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0日,国家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将煤电的单一制电能量电价调整为电能量和容量的两部制电价。
(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 作者:黄师傅)
此前,黄师傅也撰文两篇文章《从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再看两部制电价》,阐述了本人对于该政策的看法以及推测其对具体到户电价的影响。12月28日,是各省陆续发布2024年1月份代理购电价格表的日子,结合新代购价格表,尤其是单列的煤电容量补偿电费折价,我们一同来看看煤电容量电价落地,究竟对各地的电价带来了哪些变化。
煤电容量电价单独列支于系统运行费
根据11月发布的1501号文规定,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为50%左右。即大部分省份为100元/kW/年,部分省份为165元/kW/年,对应可折算每月的补偿价格。
电网企业根据煤电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来核定当月需要补偿的容量,乘以对应的月补偿价格即为当月全体工商业用户在系统运行费里需要均摊的煤电容量电费。总费用是确定的,但是对应到每度电的价格还需要考虑当月全省预测的工商业购电量,包含电网代购和市场化交易,故用核定的总费用/预测的工商业购电量求得对应的煤电容量电费折价,并纳入到系统运行费中进行单列。
可以看出,虽然名头叫容量,但实际上提供的并不是机组的额定容量,而是申报的最大出力。这一点和用户端收取的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缴纳和按用户月实际最大需量缴纳是一致的。
而且,因为折价的计算依据的是预测的购电量,难免和实际用电量会产生偏差,故而在N+2月的系统运行费中,会进行第N月这部分电价也就是煤电容量电价新增损益的分享或分摊,然后进行滚动清算。
部分省份系统运行费开始列出明细
2023年6月开始执行的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文件中,将系统运行费单列。之后各省公布的系统运行费里也会列出相关明细,但也有部分省份只给出系统运行费的总额,并没有列出具体明细。比如广东省、黑龙江省和浙江省。
2023年12月浙江代购价格表未明确系统运行费细项
2024年1月浙江代购价格表已明确系统运行费细项
而本次调整,因为文件要求煤电容量电价需要列支在系统运行费中,故上述以前没有列支明细项的省份也逐渐开列明细,比如浙江省。黑龙江省虽然没有列出明细,但也标定的系统运行费中煤电容量电价的具体折价价格。而广东省依然没有列出系统运行费明细,但在其它文件中予以公布了当月的煤电容量电价。
山东的容量费衔接
山东省作为一直有容量补偿电价机制的省份因为本次政策的调整,也同步将本省市场化的容量补偿电价机制与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进行衔接。原0.0991元/度的容量补偿电价标准降为0.0705元/度。而本月公布的山东代理购电价格表中显示,煤电容量电价为0.019元/度。两项加和为0.0895元/度,较之前下降约1分/度。
在山东的电价语境中,要区分容量补偿电价和煤电容量电价,前者是山东早已执行的市场化容量补偿电价机制,而后者是国家整体部署的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代理购电价格即上网电价部分普遍下调
煤电机组的收益由单一制的电能量价格转为电能量和容量的两部制后,原本的电能量价格将如何调整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在本次1月份代购价格中,普遍可见大部分省份的代理购电价格即上网电价有所调整。考虑到价格调整的因素很多,煤电容量电价并非唯一影响因素,故而查看几个特殊省份,例如安徽、黑龙江等地,因其所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一直维持在当地燃煤标杆价格的1.2倍即允许市场交易价格的上限。
例如,自打2021年12月开启电网代理购电模式后,安徽的代购价格一直维持在0.46128元/度,即当地燃煤标杆0.3844元/度的1.2倍。而从2024年1月份开始执行的代理购电价格中显示,安徽代理购电价格为0.43638元/度,下降0.0249元/度。
而同期公布的安徽1月份煤电容量电价为0.021元/度,低于降价幅度、故可以推测,在交易市场中,因为煤电容量电价的保底收益机制,使得煤电机组的上网电量有降价意愿。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发布并没有增加最终到户电费,反而可能会激发市场竞争活力,造成电能量交易价格进一步降低。
上网线损折价随之下调
上网线损折价与当地上网电价和电网综合线损率有关,考虑综合线损率已经随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核定文件而确定,那么线损折价也将跟随上网电价的降低而降低。经过排查各省份2024年1月份代理购电价格,基本确认线损折价也同步下降,但也有部分省份出现了不降反增的现象。
对于线损折价的计算,电网公司已经给出了对应的计算公式为线损折价=上网电价*线损率/(1-线损率)。但对应全国各省份每月公布的代购价格表中,符合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线损率的省份寥寥无几,多少都会有偏差。故目前难以确认电网公布的线损折价的具体计算方法。
例如福建省2023年12月的电网代购上网电价为0.457元/度,线损折价为0.0154元/度,但2024年1月份的电网代购电网电价为0.4383元/度,但线损折价为0.0164元/度。显然线损折价并未随上网电价的调整而调整。
对分时电价影响
综上所述,煤电容量电价取之于上网电价,附之于系统运行费中,对于系统运行费不参与分时电价浮动的省份来说,相当于峰谷价差的缩小。
山东为了衔接此事通过政策文件修改了电机组成中分时电价的浮动范围,由原来的上网电价、容量补偿电价参与分时浮动外,增加了上网线损折价、抽水蓄能容量折价和新增的煤电容量电价3部分参与分时调整。系统运行费中的其它部分以及输配电价和代征代缴基金暂不在调整范围内。调整后,对于山东整体的到户分时电价影响不大。
上海从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表中反推,原上海分时电价=(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折价)×(1±浮动系数)+基金,调整为分时电价=(上网电价+输配电价)×(1±浮动系数)+上网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折价+基金。
上海分时电价构成中参与分时浮动部分调整
而原本参与浮动的线损和系统运行费,因为煤电容量电价的加入,相当月每月有约7分~1毛的电价从浮动范围调整为非浮动范围,直接缩小峰谷价差接近1毛钱左右,势必会影响上海相关储能项目的投资收益。
上海具体分时电价调整尚无文件支撑,仅通过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份代购价格表中反推,有相关消息的朋友欢迎联系。
以上内容为结合本次煤电容量电价落地和各地陆续公布的24年1月份代理购电价格表中得出的一般性结论:
1、煤电容量电价列支于系统运行费,对应价格约为1~2分/度左右。
2、因煤电容量电价的执行,上网电价电能量价格相应有所下调,上网线损价格也随之普遍下调。
3、关注因为煤电容量电价执行给分时电价所带来的影响,尤其关注上海分时电价的微妙变化,会对当地在运工商业储能项目带来影响。
如果您也对相关电价电费的研究感兴趣,可以联系我,咱们一同讨论、学习和进步。如果您有实际的用户电费账单看不懂或者想要做些分析,也请您联系我,我会尝试帮您解读。
宏观双碳,微观电力,期待与您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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