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期《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下发,详情如下: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海事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意见的通知
(珠发改〔2024〕4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广州海事局,港珠澳大桥海事局,珠海海警局,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珠海供电局、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运维等有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海事局
2024年1月18日
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三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一节 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节 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第三节 监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章 运维安全管理
第五章 涉网安全管理
第六章 船舶和人员管理
第一节 船舶管理
第二节 人员管理
第七章 应急管理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全流程安全管理,明确各主体责任,加强各环节监管,引导本市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维、涉网和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海上风电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标准规范,结合海上风电行业特点和本市实际,制定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海上风电安全包括规划核准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等涉及项目安全的全部生产活动,在本市内从事海上风电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运维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海上风电项目施工建设安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指引。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三条 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履行以下责任:
(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核准、用地用海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应按照自然资源、海事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办理用地用海审批及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并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投入保障、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机制。
(三)加强对海上风电项目参建及运维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加强与海事、应急、能源、气象等有关部门以及国家能源局有关派出机构的衔接。应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四)对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监理、运维、船舶运营等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违反协议各项内容的惩罚措施,督促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海上风电建设施工、运行维护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科学确定项目合理工期并严格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七)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管控,按规定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海上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监理、监造、运维、船舶运营等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业主单位必须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对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监理、运维、船舶运营等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复杂海底地形、海底软土层覆盖较厚区域的地质勘测工作,防范因地质勘测不准确造成溜桩、穿刺等导致作业船舶或海上设施失稳。
第六条电网企业应落实电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的接入、运行监测等涉网安全管理,保障电网运行安全。
第七条海上风电场选址应根据海域通航环境、船舶交通流状况,充分论证项目建设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确保风电场选址与航道、航路、锚地、船舶定线区、船舶报告区、安全作业区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域有足够安全距离。
第三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一节 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对项目施工建设安全负主体责任,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同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第十条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规定,在海上风电项目概算中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运维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优先选择管理水平高、生产或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且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的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投标管理,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
第十二条督促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及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第十三条 做好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实行安全生产全流程监管。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相关工作,包括将所有参建单位纳入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施工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间协调联动,有效对接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力量、施工和运维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资源。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落实通航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海上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设置海上风电场专用航标、海底电缆标识、防碰撞设施或者警戒船,建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甚高频通信系统、水文气象信息采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传输系统等基础设施并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实时掌握现场海况,对施工和运维船舶、出海人员、附近过往船舶及海上风电场水域实行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通航安全。
第十六条 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海上风电水上水下工程部分完工后,按照海图测量标准对海上风电场场址边界、风机位置、海缆路由拐点及埋深等参数按照海图技术标准进行现场测定,并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进行海图标识。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加强地质勘测工作,重点防范因地质勘测不准确造成溜桩、穿刺等导致作业船舶或海上设施失稳。
第二节 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八条 海上风电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当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控、工程工期管理、分包安全管理、涉网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八个方面确保施工安全。海上风电项目各参建单位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事项清单》(具体见附件)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专项监管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及时成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人,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足额安排安全预算资金。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施工建设,应当在作业前取得施工所在地海事机构的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障。
第二十一条海上风电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卫生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做好现场查勘、危险源辨识等工作,编制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视情况组织专家论证。超危大工程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第二十三条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工作,在显眼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或者警戒船,为海上风电场设立专用航标;及时更新项目施工建设计划,配合做好航行通(警)告发布、设置禁锚区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应科学制定施工和运输方案,根据作业需要应开展船舶稳性、系泊、强度、吊装作业、绑扎系固、压载作业、插拔桩、船舶载荷工况、风浪载荷等相关计算。
第二十五条 应加强重点作业管理,沉桩作业应落实防溜桩工作措施,吊装作业应明确吊装系数,确保起重机、起吊点、吊梁、索具合格,海缆敷设作业应落实警戒及防止走锚措施。
第二十六条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作业人员、船机、设备管理工作台账,明确各工序操作指引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流程,对施工危险性较高、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和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定期组织开展人员专项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同时,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二十七条 应明确船机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船机设备的适用性。
第二十八条 施工、运输单位,应建立船舶值守制度,施工过程中船机抛锚期间,应当安排船员值守瞭望,避免船机走锚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十九条应加强天气和海浪预报管理,根据气象、海浪预报信息,合理安排海上作业窗口期,保障施工安全风险可控。
第三十条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制定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危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点施工环节和岗位实行全流程监控,按照政府部门发布的各类海上气象预警,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出海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对出海作业各类人员(船员、海上风电作业人员、临时性出海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相关动态管理台账应报建设单位汇总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
第三十二条海上风电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有《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明》或相应等效的培训合格证,参加内部安全教育及培训,确保出海前熟悉作业区域的气象海况、工况条件和安全要求等。
第三十三条海上施工作业前,需做好现场设备保障。施工现场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救生衣、救生筏、救生圈等海上逃生救生安全器具,以及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等。同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海报和警示教育图片,指派专人开展安全巡查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海上施工作业前,需按《陆地和海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 31030-2012)等标准,开展地勘、扫海等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单位应落实勘察安全责任,如实提供勘察设计报告,并对施工单位在溜桩、穿刺风险等方面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完成复测机位实际高程,绘制机位等深线。
第三十五条 海上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收集施工海域地形地貌、地质、航道及海洋水文气象等海洋环境资料;检查施工环境,进行水深测量,清除水下障碍物;配置可靠的安全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粉尘、噪声、紫外线等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和分级,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实告知施工人员,并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采取措施保障施工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三十六条做好各环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需严格按《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能源行业标准NB/T 10393-2020)有关技术标准,重点做好海上沉桩、风机设备吊装、海缆敷设、陆上集中控制中心建设等环节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海上沉桩是海上工程主体施工的重要标志,施工单位要制定合理的基础施工方案,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做到“一机一案”;要提前搜集风场天气海况预报、了解施工机位水深和潮汐情况,并按勘察设计文件对沉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沉桩作业时,重点做好立桩及单桩进入抱桩器平台等高风险环节安全保护措施;沉桩完成后,应及时在桩顶设置高出水面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风机、塔筒、海上升压站等设备安装受风速、海浪影响较大,危险性较高,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吊装施工建设方案,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做到“一机一方案”;要精准掌握风场天气海况情况,原则上风速大于8米/秒时不得吊装塔筒、轮毂、主机等大部件,风速大于10米/秒时不得吊装叶轮和叶片等;吊装作业、高空作业原则上需安排在白天进行;吊装完成后,应做好可靠的防雷防风措施。
(三)海底电缆敷设为水下作业,需提前做好海缆路由沿线障碍物排查清理工作,涉及与通信光缆、石油管道等海底设施交越的,需要提前做好交越技术与施工方案,确保原有设施正常运行;海缆敷设时,敷缆船舶与海上构筑物安全停靠距离不小于30米,敷缆船抛锚前应使用定位设备进行定位并校核。海底电缆应合理设计埋设深度,按照有关规范、技术标准与锚地、船舶习惯航路、通航密集水域、航道等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开展通航安全专题研究。营运期加强埋设深度监测,维护设计埋设深度。涉及需潜水员水下作业的,应重点做好人员防护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条例》有关要求;海底电缆敷设完成后,应按规定及时设置警示标志等。
(四)陆上集中控制中心相关设施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79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三节 监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理职责。
(一)应将施工安全管理内容、方法和措施等纳入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
(二)应当为工程项目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理人员,原则上同一安全监理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三)监理单位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绿色施工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施工企业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验收手续;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环节,监理单位应当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第四章 运维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应根据场站规模、海洋水文气象特点,编制综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船舶安全管理等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 海上风电运维人员,应当参加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取得《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明》或相应等效的培训合格证,确保掌握海上救生消防基本知识,熟悉作业区域的气象海况、工况条件和安全要求。
第四十条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应加强海上运维交通工具的管理,严格船舶调度,明确允许出海和必须返航的气象、水文条件。
第四十一条海上风电机组、海缆、升压站等相关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并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应当停产整顿。
第四十二条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应在海上风机基础、升压站、海缆等设备、区域处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安全监测仪器,监测不均匀沉降、倾斜、应力应变、腐蚀老化等参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四十三条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应加强动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在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机舱和塔架等海上设备设施内配备消防设备、设施。
第四十四条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应在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船舶内配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逃生与救生设备,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第四十五条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应依法依规明确电力设施保护范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必要时应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自动监视监测。
第四十六条 鼓励运维单位通过联合运营等方式对运维船舶实施公司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 海上风电场运营期间,运维单位应当明确运维船舶停靠码头、避风水域等,合理规划运维船舶进出海上风电场线路。
第四十八条 业主、施工、运维单位应当对从事出海人员运输的船舶设置人员登离船舶的保护设施,保证出海人员登离安全。
第四十九条 业主、运维单位应当加强对风机基础、海缆路由的监测,必要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维护。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19日,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显示,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徐闻东二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以东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锦和镇陆岸27km,最远端距离陆岸57.6km,场址二水深约为10m~26m,规划场址面积为48km2。项目规
近日,英国Beatrice海上风电场迎来“另类”里程碑,项目累计领取补贴突破10亿英镑!Beatrice海上风电场位于苏格兰MorayFirth地区,Caithness海岸以外13公里处,装机容量588MW,安装了84台西门子歌美飒7MW海上机组。项目由SSE和CIP投资开发,总投资22亿英镑,于2016年开工,2019年6月全容量并网,至今已
11月18日,海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2年)中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按海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11月11日,挪威能源部批准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GoliatVIND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估(EIA)计划。几周后,GoliatVIND公司将提交许可申请。如果许可报告获批,该项目将成为全球首个安装单机容量超过15MW机组的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GoliatVIND漂浮式项目位于挪威哈默菲斯特西北85公里处的巴伦支海,将为世
11月18日,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共两个标段,规模共计400MW。详情如下:标段一:中标候选人第1名:金风科技,投标报价:67013.6万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电气风电,投标报价:65869.44万元。标段二:中标候选人第1名:金风科技,投标报价:62725.2万
近日,运达股份官网发布洞头2号海上风电项目、苍南6号海上风电项目招标公告。苍南6号海上风电项目:公告显示,苍南6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海域,拟安装14台单机容量15MW风电机组,规划装机容量210MW,远期规划扩容至310MW。场址呈不规则多边形,东西长约10km,南北宽约2.0km-3.7km,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2年)中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按海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市场化电量的
日前,“电建志高”号3600T全回转起重船完成了航行锚泊试验、航速试验、DP动力定位试验、回转试验等十余项关键海上试验,圆满通过了为期6天的海上试航。“电建志高”号是中国电建首艘入列的海上风电施工船,总长182米,型宽49米,型深15米,最大起重能力3600吨,吊高可达甲板上130米,适合25MW以下海上
近日,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建造、装船和运输(标段Ⅰ)、(标段Ⅱ)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公告显示,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标段Ⅰ,中标价格为11118.8136万元;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标段Ⅱ,中标价格为8852.6663万元。江苏国信大丰85
近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由我院牵头申报的“福建省海上风电前沿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从41家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正式获批。该中心的获批,填补了福建海上风电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空白,在突破海上风电技术发展瓶颈、促进产业链发展、打造产业集群等方面具有重大意
11月14日,中国电建中南院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基地B1项目风机塔筒及其附属构件(B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根据公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据悉,渤中海上风电B场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部海域,规划容量1000MW,山东能源负责B场址西侧500MW开发建设,前期已完成山东能源渤中海
11月20日,榕融新能源160.6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广西百色市德保县举行。据悉,由榕融新能源(广西)有限公司负责的榕融新能源160.6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百色市田阳区、德保县、凌云县、隆林县、那坡县,预计总投资为112亿元,包括了国内一线品牌设备的采购、风机基础建设、道路修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4个风电项目获核准,总装机容量330MW,详情如下: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鹅池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你委《关于核准黔江鹅池风电项目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24〕347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
1、甘肃能源获1500MW风电开发指标!11月11日,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发布《关于获得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的公告》。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庆阳数据中心集群绿电聚合供应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宜的复函》安排,由电投集团建设运营庆阳数据中心集群绿电聚合试点项目,新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华中监能罚决字〔2024〕30号、32号,通报了2家企业在建设风电项目时实施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华中监能罚决字〔2024〕30号文件显示,中核(西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中核日喀则萨迦300兆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质量
11月11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取消崆峒区大寨-峡门5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资格的公告》。公告显示,经竞争性配置评审,中能建城乡投资(重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确定为崆峒区大寨-峡门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投资主体。项目自协议签订至今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风电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问题成为舆论焦点。1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连续出具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这5份“罚单”通报了涉及5家企业在建设的3个风电项目在时实施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据了解,今年以来,华东能源监管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地方海事局等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1、国电投新疆40万千瓦风电项目64台风机全部吊装近日,国家电投新疆公司额敏公司裕民铁列克提40万千瓦风电项目64台风机全部吊装完成。该项目位于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山区域内,项目装机容量40万千瓦,共安装64台6.2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110千伏升压站及源侧储能电站。2、大唐蒲板、磨子
11月8日,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和海上升压站基础钢结构制作及运输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显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22594.24012万元。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和海上升压站
11月6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连发六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五份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被处罚单位在建设风电项目时实施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经梳理发现,相关五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涉及3个风电项目,包括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永洋新能源五河绿色能源基地一期风电项目。原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2024年10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结果
1、总价近百亿!这家企业预中标1GW海上风电大单10月25日,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94.37亿元。该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000MW,拟布置63台16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一座500kV海上升压站。工程计划2024
2024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2024)以风电全产业链的卓越展示为核心,精彩呈现了风力发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如叶片)、工程吊装、运营维护等领域的尖端技术与创新解决方案。这场盛会不仅为观众带来了震撼的观展体验,更深刻揭示了中国风电产业蓬勃发展的未来方向与巨大潜力。得益于政府政策的积
中广核工程丛书推荐!扫码“北极星学社”官方商城购买▼《海上风电工程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价指引》全书精心布局三大章节:作业风险类、船机风险类及自然风险类。结合多项真实事故案例,致力于探讨如何有效控制风险、规避事故,使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这本全都是事故分析,警钟长鸣!▼《海上风电工程隐患
为深刻吸取混塔式风电项目人身伤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混塔式风电项目施工安全防控,山东能源监管办迅速采取行动,全面加强混塔式风电项目的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强化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混塔式风电本质安全水平。督促相关电力企业重点从加强混塔式风电设计标准、施工方案研究、特种作业人
nbsp;nbsp;nbsp;nbsp;被誉为中国风电“风向标”与“晴雨表”的2024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2024)于10月16-18日在北京#xB7;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隆重举行。本次展会聚焦风电全产业链,全面展示了风力发电机组、叶片、齿轮箱、轴承、润滑等关键零部件,以及工程吊装、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的
近日,龙源电力工程技术公司在行业内首次实现风电机组安全预警信息实时分析、实时推送、实时闭环的高效运行模式,护航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研发人员进行功能研发讨论风电机组运行过程中,因传动链零部件老化或偶发因素,可能导致零部件短时间内快速劣化,引发严重故障。为实现实时安全预警,该公司将数据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电力建设施工领域共发生15起人身伤亡事故,造成21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尤其是9月5日,中核集团所属安徽亳州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谯城风电场一期工程
9月14日,福建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通知》表示,2024年9月4日3时0分许,在漳浦县六鳌镇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风电装备车间,漳州乾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臂架机上进行塔筒焊接作业准备中发生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
2024年10月16-18日,2024年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2024)将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盛大举办。3S中际联合将携最新技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如约亮相本届展会,展位号为E3-A21。欢迎业界同仁莅临参观交流。本次风能大会,中际联合以“安全升级、技术驱动”为参展主题,展会期间将向大家展示更
今年以来,马力斯、格美、派比安、摩羯、贝碧嘉、普拉桑等台风先后登陆我国沿海地区,给海上及沿海风电安全运行带来严峻挑战。截至目前,遍布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广西、山东、安徽、江西等地台风区域291座风电场的6761台远景智能风机均未出现部件失效,全部通过台风考验。与台风过招毫发无损,远
9月27日,两年一度的2024德国汉堡国际风能展(WindEnergyHamburg)圆满收官!继2014年3S中际联合第一次参展汉堡风能展以来,今年已是第五次参展。作为业界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盛会之一,本次展会不仅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风电行业的顶尖企业和行业精英,也见证了众多创新技术与解决方案的璀璨亮相。3S中
9月23日,国家能源局通报两起风电项目行政处罚案,分别是:1、浙江能源监管办对某电力施工单位及某工程监理公司行政处罚案2024年4月8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根据12398举报线索,在对某陆上风电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某电力施工单位存在涉嫌“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