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期,欧盟正式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运用贸易政策工具打压中国清洁能源产品。碳边境调节机制及各类型国际贸易规则形成实际上的国际贸易“碳壁垒”,对我国产品的碳排放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亟须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政策机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从偏重“发展端”转变至“发展端”+“消费端”并重,完善一机制、一方法(可再生能源消费认证机制,以此为基础的考虑可再生能源消费的碳核算方法),推动形成国际互认,以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综合国际竞争力。
(来源:中国电力 作者:国网能源院)
本课题首先分析了碳边境调节机制、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影响,进而在可再生能源消费认定方面、考虑可再生能源消费的碳核算方法方面开展了相关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具体如下:
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欧盟“Fit for 55”减排计划(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将比1990年基准至少降低55%)的关键措施之一,也是欧盟碳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欧盟内外企业碳排放成本不对称造成的碳泄漏风险。
总体看,短期内CBAM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影响不大。欧盟是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2022年我国对欧盟出口总额为5374亿欧元,CBAM覆盖产品出口额为235亿欧元,占对欧盟出口总额的4.4%,影响规模总体可控。分行业看,主要影响钢铁、铝行业,长期看对铝业冲击显著。2022年,CBAM覆盖的钢铁产品对欧盟出口额为183亿欧元、铝为46亿欧元、化肥为4.5亿欧元,水泥和氢较少,电力无出口,钢铁和铝受影响最大。但是钢铁和铝初期仅考虑直接排放,因此短期内对绿电的需求不大。
未来购买绿电可能成为外向企业降低CBAM费用的有效途径,在一定程度促进绿电消费和绿电交易需求增长。CBAM将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纳入征收范畴,即包含外购电力的间接碳排放,主要采用排放因子法,由用电量乘以电力排放因子,采用出口国的排放因子或欧盟的排放因子作为默认值。CBAM还明确,生产企业通过PPA购买绿色电量,或与绿色电力发电源直连,可按实际排放量进行核算,意味着欧盟有条件认可绿电。目前我国度电碳排放量约为欧盟的两倍,企业购买绿电若能获得欧盟的认可,既能减少间接排放量,因国内绿电价格远低于欧盟碳市场价格,也将大大降低企业税费。铝产品如果未来纳入间接排放,按绿电环境溢价5分/度和吨铝用电12000度测算,CBAM成本将从8375元/吨降到1248元/吨。
CBAM实施对我国建立同国际接轨的绿电绿证认证体系提出紧迫要求。我国已于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色电力交易,2022年推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证交易,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从交易规模和外向企业反馈来看,绿电交易是更受认可的绿色消费方式。欧盟CBAM认可的也是长期购电协议(PPA)方式。国内绿证的国际认可度还不高,主要原因是尚未建立起绿证签发、转让到注销完整过程追踪体系,在唯一性、追溯性等方面面临质疑。为推动绿电国际认证,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到目前为止,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立项的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化协会(IEEE)《基于区块链的绿电标识应用标准》(IEEE P3224)已获批发布。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国际贸易政策快速发展。欧美运用贸易政策工具打压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其中包括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启动反补贴调查、欧盟考虑对中国风电机组进行反补贴调查、美国考虑提升对中国电动汽车等产品关税。碳足迹认证形成新贸易壁垒,其中法国、韩国对光伏产品碳足迹认证提出新要求,欧盟《电池法》要求“电池护照”。发达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回流,其中包括欧盟推出“绿色协议产业计划”、美国通过《通胀削减法案》。
碳足迹认证方面的要求将促使中国企业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相关评估认证体系。随着各国碳足迹新规落地,跨国公司要求供应链企业提供碳足迹证明的现象日益普遍。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已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不少地区也开始规划实施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但目前仍面临真实数据获取难、方法论不健全、数据库不完善、国际互认程度低的难题。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将促使我国政府和企业加速建设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认证体系,完善有关规则和标准,拓展和丰富应用场景,更好推动低碳转型。不过,建设认证体系、开展例行评估,以及适应各不相同、难以互通的认证体系,也将提升我国企业的出口成本。
可再生能源产品贸易相关国际壁垒将逐渐抬升。近年来各主要经济体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频繁运用贸易政策促进国内产业发展,对抗中国企业竞争优势。从行业上看,贸易保护措施从原先的以光伏产业为主向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风机等不断扩散;从地域上看,继欧美发达国家之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提升贸易壁垒;从工具上来看,既有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等传统的工具,也有碳足迹认证等新型工具。在世贸组织多边争端解决机制陷入瘫痪、各类保护主义措施几近“畅通无阻”的背景下,贸易壁垒“易升难降”,贸易争端频繁发生将成为可再生能源装备国际贸易的常态,中国企业装备出口的阻力仍将逐渐提升。
较高的贸易壁垒将推动装备产业链外移。目前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的外移以光伏、锂电池、电动汽车等“新三样”为主,共同点是中国全产业链优势明显,产业集中度高,不少国家已加高贸易壁垒以保护本国产业。装备制造产业链的外移以下游成本较敏感的制造和组装环节为主,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成本导向型,即产能向东南亚等人力成本低廉、经济外向度高、政府对经济产业发展支持意愿较强的地区转移,建设面向世界市场的出口枢纽。二是市场导向型,即产能向欧美发达国家等贸易壁垒较高、单纯产品出口方式难以打入的地区转移,主要满足本地需求。
本课题主要结论如下:
(1)可再生能源消费认定方面
1)完善电力市场和绿电交易方面。一是可再生能源放开参与市场的总体比例不高,难以满足用户主动消费可再生能源需求。解决方案:出台可再生能源放开参与市场的顶层设计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二是国内绿电交易是否能被认定为国际贸易中认可的PPA、以及在碳排放核算中扣减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提升国际认可度,实现在国际贸易碳排放核算中扣减。三是我国部分地区用户购买绿电渠道不畅通,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绿电交易机制。解决方案:加快完善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交易机制,释放可再生能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四是带补贴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其环境机制属性认可度可能遭到质疑。解决方案:规范落实好带补贴新能源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政策,明确带补贴项目的环境价值。
2)健全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方面。一是绿证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覆盖尚未明确具体细则。解决方案:尽快明确全国统一的绿证核发与交易机制,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电量。二是绿证制度的国际认可度有限,支撑国家贸易竞争力的作用有待加强。解决方案:完善绿证制度,建立绿证核发、交易监管体系,提升国际认可度。三是多场景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的机制不明确,可能引发环境价值重复使用的质疑。解决方案:建立多场景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提升环境属性权威性。
3)完善可再生能源物理消纳方式方面。一是分布式光伏电量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凭证制度尚不完善。解决方案: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凭证认定和交易机制。二是国家层面对“拉专线”的合规性和配套政策不明确,可能造成“拉专线”无序发展。解决方案:针对“拉专线”问题进行明确。三是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定位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简称“源网荷储项目”,下同)模式不健全,影响了其成为提升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可行途径。解决方案:健全源网荷储项目模式,引导其成为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可行途径。
(2)考虑可再生能源消费的碳核算方法方面
1)加强能源消费与碳市场、碳核算的衔接。一是可再生能源消费对应碳排放量的计算方式尚不明确。解决方案: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对应碳排放量的计算方式。二是核电低碳属性尚未体现。解决方案:探索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证书体系。
2)完善电网碳排放因子体系。一是碳排放因子数据更新滞后于实际需要。解决方案:做好电网碳排放因子的数据基础与及时更新。加强我国关键排放源特征参数统计调查。二是碳排放因子未考虑绿电交易的影响。解决方案:做好碳排放因子与绿证、绿电交易的衔接。
3)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与CCER在碳减排中的衔接机制。绿色电力证书与CCER在碳减排中存在一定重复认定风险。解决方案:一方面,做好绿色电力证书与CCER在碳市场中的衔接。另一方面,二是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CCER机制间的数据共享和统一监管。
本课题主要提出以下立法建议:
一是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认证相关内容,从法律层面引领可再生能源消费认证体系。明确以绿证作为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通过《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规范绿电、绿证的交易、划转、使用注销等流程,对于造假“漂绿”等行为规定罚则。从法律层面认可我国绿电、绿证价值,为绿电、绿证制度的实施提供强制力保障。也为绿电、绿证的国际认可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市场化+保障性收购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方式。明确新能源、水电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消纳,为用户消费可再生能源提供可靠方式,弱化保障性收购政策,仅在设置的过渡期内针对存量项目部分电量采取保障性收购,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并通过市场价格机制保障一定合理收益。
三是明确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源网荷储项目等消费可再生能源的规范模式。明确分布式光伏进行就近交易的前提是体现电网备用、解决交叉补贴问题的输配电价等机制。考虑到拉专线带来的电网备用成本、交叉补贴问题尚未有系统性解决方案,建议近期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不允许采用可再生能源拉专线方式。在合理建立自平衡能力、配电价格、消纳认定等相关政策基础上,支持源网荷储项目模式,降低项目对系统备用、调节能力需求,形成局部地区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网,并健全相应的电网碳排放因子计算方式,引导其成为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可行途径。
四是在法律层面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相比化石能源发电的碳排放量效益。处理好绿证和CCER在碳减排属性中的关系,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在碳核算、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等政策下的碳排放量效益,推动各市场间绿色低碳贡献度互认,以碳减排需求扩大社会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可度和市场需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28日,交易范围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正式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试运行当天,超过831家电厂和700多家用户参与交易,申报电量达22亿千瓦时,其中501家新能源场站参与报量报价。据了解,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是国内首个连续运行的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范围覆盖广东、广西
当前,氢能已成为世界各国推动能源转型、培育经济增长点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产业的发展,出台《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的能源属性,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氢能纳入前沿新兴产业,《能源法》赋予氢能法定能源地位,国家设立万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为规范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天津市组织对《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发布实施。(一)修订《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答: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
日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西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市场操作指引2.0(精编版)》。详情如下:
电力市场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化转型的深刻变革,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推进,电力交易的盈利模式正从单一差价套利转向多元化增值服务。一度电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有多少利润?成为电力产业链上各环节参与者,尤其是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关注的核心问题。(来源:北极星电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江苏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方案指出,为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盐城市将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探索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规划、碳数据监测、碳预算管理、碳综合评价和产品碳足迹等政策机制,实施重点产
上合组织国家能源绿色发展报告(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邱丽静)(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上海合作组织自2001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全球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区域性国际组织,目前有10个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14个对话伙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能源绿色转型已成为国际社会的
碳市场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6月25日,在2025年“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上,南方电网公司宣布启动内部碳市场建设,将逐步开展碳排放数据报送及核查,科学分配碳排放配额,构建抵消机制、内部碳信用机制、交易机制、市场调节机制,上线内部碳市场
“十四五”以来,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一、系统谋划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领域“1+N”政策体系,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
当河西走廊的风电群与陇东光伏基地形成“风光矩阵”,当甘南水电与储能电站构建起柔性调节网络,甘肃这个新能源装机占比超64%的西部省份,正通过电力现货市场的创新实践,绘制出“绿电西发东送、市场驱动消纳”的能源转型新图景。自2024年9月正式运行以来,甘肃电力现货市场以新能源场站报量报价、用户
关于2025年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2025年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4917个,其中风电项目32个,光伏发电项目4875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4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821个),生物质发电项目10个。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生物质
6月24日,TCL光伏科技与巴基斯坦领先的太阳能企业Integra公司(IntegraSolarPakistan)正式签署战略分销协议。根据协议,IntegraSolarPakistan将作为TCL光伏科技在巴基斯坦的官方授权经销商,首年分销目标设定为100兆瓦(MW)光伏系统产品。双方旨在通过深度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开拓巴基斯坦光伏市场蓝
2024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度全国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以及区域电网排放因子数据,全国平均排放因子为0.5366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近年来,国家共4次更新了全国平均排放因子,分别为0.5810、0.5703、0.5568和0.5366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新型电力系统的蓬勃发展推动了非化石燃料装机占比提升,
近年来,英国电力系统饱受可再生能源并网积压困扰,高峰时期超过770吉瓦新能源项目等待接网,这一数字远超英国目前60吉瓦左右的新能源装机容量。最新数据显示,当前英国可再生能源项目从提交并网申请到接入电网的平均等待时间超过了6年,其中约有30%的装机需等待长达10年以上才能并网。并网积压问题导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中船集团第七一八研究所旗下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派瑞氢能”)自主生产的首套“电解CO2转化集成装置”已顺利向客户完成交付,该成果标志着派瑞氢能在二氧化碳电化学资源化利用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为工业端碳减排提供全新解决方案。该装置采用派瑞氢能
近日,中国光伏支架领军企业江苏国强兴晟正式签署阿塞拜疆戈布斯坦140MW光伏项目支架供货协议。作为阿塞拜疆2025年度最大光伏项目之一,该项目将全面采用江苏国强兴晟及配套服务方面的卓越实力,更将有力推动江苏国强兴晟产品在中亚及高加索地区的品牌影响力。项目所在的戈布斯坦地区环境条件严苛,面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期,中节能风电公司与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合作开发塞尔维亚2GW绿色能源项目签订协议。中节能风电公司董事长姜利凯,总经理杨忠绪,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羽,总经理刘仁出席签约仪式。塞尔维亚绿色能源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其中包括150万千瓦的陆上风
氢燃料电池是目前氢能产业中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核心产品之一,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大力推动能源转型的背景下,氢燃料电池作为一种高效且清洁的能源转化设备,成为各国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能源技术攻关的重点方向,并推动其在多个领域的应用和商业化进程。根据电解质的不同,氢燃料电池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要求逐步推动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
当前,氢能已成为世界各国推动能源转型、培育经济增长点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产业的发展,出台《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的能源属性,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氢能纳入前沿新兴产业,《能源法》赋予氢能法定能源地位,国家设立万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
省发改委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从分时电价体系完整性来看,湖北省现行分时电价虽然“高峰之上有尖峰”,但是“低谷之下无深谷”,实施节假日深谷电价既有助于促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减轻电力系统调节压力,也有助于提振实体经济,推动社会能源消费结构的绿
当前,氢能已成为世界各国推动能源转型、培育经济增长点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产业的发展,出台《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的能源属性,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氢能纳入前沿新兴产业,《能源法》赋予氢能法定能源地位,国家设立万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健全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支撑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第二批推荐清单共计23项团体标准,包含冶金焦炭、锂电池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与公示文件不同,正式文件减少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光缆
全球异质结光伏技术迎来里程碑式突破!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18)今日宣布,其基于自主创新的n型异质结(HJT)技术平台开发的伏曦系列组件,量产平均功率正式突破740Wp,刷新行业量产效率纪录。电池转化效率经权威认证(福建计量院)达26.61%,成功应用在740Wp伏曦Pro组件中,实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
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建立无锡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完善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市级、区级虚拟电厂和公共建筑、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等具体场景虚拟电厂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新型储能、分布式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0日,江苏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提到,园区内储能容量≥日均用电量的8%,园区内电力需求响应能力≥日均用电量的8%。原文如下:《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建设零碳园区对提升企业和
6月30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对宝山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9D007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指出,绿色低碳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已积累1591条中国钢铁行业及上下游的背景数据,平台聚焦重点行业链主引领带动,在能源、工业、建筑等碳排放主要领域提供一站式综合性解决方案,通过绿色采购、碳资产交易、绿色
近日,山西钢构科工有限公司荣获“Ⅰ型三星”零碳工厂认证证书,继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后,此次通过零碳工厂认证是对公司长期坚持绿色建造、推动低碳发展的高度认可,标志着公司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零碳工厂是指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内,通过技术性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江苏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方案指出,为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盐城市将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探索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规划、碳数据监测、碳预算管理、碳综合评价和产品碳足迹等政策机制,实施重点产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