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能源局2025-06-19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在国家和省级正式文件中尚未发现“隔墙售电”概念。一是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绿电交易。
来源:鱼眼看电改2024-08-13
因为根据发改委2024年4月颁布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也就是电只能由一家企业供,无论这个电是来自集中式电源,还是分布式电源。
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2024-07-02
其中,2009年的修改仅有“征收”“征用”等措辞上的改变;2015年的修改是为了回应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要求,仅删除了供电营业机构工商登记前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要求;2018年的修改只针对供电营业区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07-01
明确供电营业区划分原则、分类及管理细则,具体包括供电营业区原则上以省、地(市)、县行政区划为基础,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等因素划分确定;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等。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4-05-10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供电营业分支机构设置应当根据国家电力安全保供的需要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办法》强调,根据电力生产供应特点,为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电服务质量,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4-30
第十条 申请供电营业区者,应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能反映营业区边界的供电区域地理平面图;(二)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三)电源容量及分布、供电网络及负荷分布图;(
来源:配售电研究中心2024-04-09
上述内容的表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相衔接,即需遵循:“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09-11
根据电力生产供应特点,为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电服务质量,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2-09-21
但在执行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订版)第二十五条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6-23
全新的供电营业机构占地约480平方米,以“低碳智慧、服务优质”为设计理念,分展示、营业、办公三个功能区,于4月下旬初步完成升级改建。...开始实体化运作后,国网广安供电公司和重庆市北供电公司共同派人参与机构日常运营,实现缴费、结算、业扩、报装等跨省办电业务全覆盖,让“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的承诺变成现实。
来源:配售电研究中心2022-03-30
一是经营权,依据《电力法》“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原则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要求,在新的市场主体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后,原有供电主体不应在相同区域内再开展供电业务
来源:配售电商业研究2020-03-13
(1)管制类业务《电力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10-23
■ 供电业务需要新的内涵《电力法》1996年实施起就确立了供电营业区制度。供电营业区制度的核心是“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这是电网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的。
■供电业务需要新的内涵《电力法》1996年实施起就确立了供电营业区制度。供电营业区制度的核心是“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这是电网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的。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19-08-21
这就意味着,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能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该区域内的供电业务,只能由该机构独家提供。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07-15
第三,从区域内主体数量来看,同一供电营业区或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供电主体(供电营业机构/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企业)。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03-15
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