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6
据介绍,由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和安全监管局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已基本结束,报国务院的总结报告也正在各部门会签中。 ...昨天(25日)下午,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一位不愿具名的领导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更高”的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污染反弹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006-12-14
对未执行依法停、限电指令,或变相违规供电的供电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将予以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按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供电企业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