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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碳排放报告核查”相关结果120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4-03-06

      五是加强碳排放单位管理。建立本区纳入北京市碳市场的碳排放单位台账,督促碳排放单位按时完成碳排放报告核查和履约工作。六是强化低碳试点示范作用。

      天津创新开展绿电<mark>碳排放</mark>核减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4-02-19

      天津是国家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之一。自2013年起将二氧化碳排放达到2万吨/年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碳配额管理,按年度组织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碳排放权交易。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mark>排放</mark>单位温室气体<mark>排放</mark><mark>报告</mark><mark>核查</mark>规范(试行)发布

      来源:宁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1-29

      本规范适用于自治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可参考执行。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可参考本规范自行组织内部核查

      来源:环球零碳2023-11-01

      因为《通知》对这三个行业的核查工作完成时间要求与其他重点行业不同。《通知》要求“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而其他行业则要求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27

      修订出台核算核查指南,将碳排放报告核查涉及的公式从27个减少至12个,优化了核算方法,有效提升了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国家-省-市”碳排放数据质量三级联审机制。

      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mark>排放</mark><mark>报告</mark>与<mark>核查</mark>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9

      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2023年12月31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8

      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2023年12月31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10-08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的公告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做好我省控排企业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延迟2022年度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能源评论》2023-09-05

      三地表述方向一致但存细微差异 3月2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表示,各重点排放单位在核算净购入使用电量时,可申请扣除购入电网中绿色电力电量。

      吉林省<mark>碳排放</mark>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3-07-07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我厅在对近年来碳排放报告核查、数据质量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

      170家碳<mark>核查</mark>服务机构 35家<mark>核查</mark><mark>报告</mark>不合格 咋回事?

      来源:中国环境2023-05-30

      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直接关系碳市场健康发展。对碳排放报告核查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的重要手段。...合格率不足100%核查机构核算数据问题最多据统计,在收录的三个年度6884家次碳排放报告核查评估结果中,共计有148家次结果为不合格。

      来源:中国环境2023-05-15

      《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市、县(区)加大碳排放权改革的投入,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温室气体及碳排放报告核查、在线监测、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等工作。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23

      核查机构应强化报告质量控制,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程序指南》(见附件2)、《北京市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报告编写指南》(见附件3)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对核查报告质量负责。

      天津:关于做好2022年度<mark>碳排放</mark><mark>报告</mark><mark>核查</mark>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06

      (二)碳排放核查市生态环境局适时开展全市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二、碳排放报告核查(一)碳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1.编制碳排放报告各重点排放单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

      2022年度北京市重点<mark>碳排放</mark>单位和一般<mark>报告</mark>单位名单公布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3-24

      其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5000吨(含)以上的法人单位为重点碳排放单位,应按照要求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报告报送和配额清缴等工作;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且未列为重点排放单位的法人单位为一般报告单位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3-22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委托并组织核查机构开展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重点排放单位。

      200家!广东碳市场名单出炉!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03-15

      (四)报告核查应依据《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附件2)和《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附件3)规定编制填报。

      广东省关于做好控排企业2022年度<mark>碳排放</mark><mark>报告</mark><mark>核查</mark>和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03-13

      年5月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就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工作通知如下:一、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一)控排企业(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2-28

      此前的碳排放核算技术参数链条过长,部分参数追溯难、企业自证难、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查和监管难,为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本次修订将碳排放报告核查涉及的公式进行了大幅简化和优化,从27个减少至12个。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2-28

      答:碳排放核查是根据核算、核查的相关技术规范,对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其相关信息、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进行全面核实、查证的过程,碳排放核查结果是配额分配与清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