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火电环保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3-13 16:19:40
第三章 配额管理第十条 根据本市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核算年度配额总量,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碳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实行配额管理。其他自愿参与配额管理的一般报告单位,参照重点碳排放单位进行管理。
类别: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3-13 15:05:03
第三章 配额管理第十条 根据本市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核算年度配额总量,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碳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实行配额管理。其他自愿参与配额管理的一般报告单位,参照重点碳排放单位进行管理。
类别:碳数据管理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3-04 09:02:00
三、关于新增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碳排放相关账户开设对于《上海市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中新增单位,需根据本市碳交易工作管理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开设上海市碳排放配额账户和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账户
类别:碳配额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2-29 09:16:26
关于2022年度重庆碳排放配额第一次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渝环规〔2023〕3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碳市场
类别:碳交易管理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4-01-15 09:40:09
第二章 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第八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应当列入本省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业企业的纳入标准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等适时调整
类别:碳源减排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8 08:17:1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深环〔2023〕27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相关活动,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3号
类别:碳配额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1-13 13:54:34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本市碳排放交易2022年度履约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3〕184号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本市纳入配额管理单位顺利完成本年度清缴履约工作,经研究,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交易配额清缴期截止至
类别:碳交易管理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3-10-08 09:01:14
日发布的《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渝发改环〔2014〕58号)同时废止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管理,促进减排行动,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序发展
类别:碳数据管理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6-14 08:30:21
三、关于新增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碳排放相关账户开设对于《上海市纳入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中新增单位,需根据本市碳交易工作管理要求,于2023年6月30日前开设上海市碳排放配额账户和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账户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01 08:38:57
上海市纳入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29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纳入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及《上海市2022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纳入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