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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来袭】2015年电力行业十大“独家记忆”!

2016-01-05 08:0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独家)作者:宋泽关键词:2015年电力十大新闻电力体制改革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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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2016年1月1日起下调3分钱

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根据发电成本变化情况,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降价金额重点用于同幅度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点评:火电行业和煤炭行业两者盈利能力此消彼长是业内共知的事。当前,火电装机容量过快增长、发电量急剧下降的矛盾已经凸显,上网电价选择在这个时间点下调,既有利于降低社会用电成本,又显示了政府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执行煤电联动政策的意愿,突出了支持降低碳排放、鼓励清洁能源利用的意愿,以及公平分摊环境治理成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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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6大配套文件同时公布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期待已久的电力体制改革6大配套文件。分别是《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点评:作为新电改9号文后续落地的具体执行文件,6大配套文件同一时间发布还是瞬间在业内掀起了巨大波澜。同时,随着发改委批复云、贵两省开展电改综合试点,京、广组建电力交易中心,新电改建章立制、顶层设计初步完成、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新电改打造"发、输、配、用"完全独立竞争性电力市场的雏形也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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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获全国人大通过

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作出修改: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点评:这是电力法颁布二十年来首次修改。“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的删除,既符合国务院“先照后证”的改革精神,又进一步为推进售电侧改革打下法理基础。但“一个地区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依然与新电改方案精神相悖。《电力法》仍有进一步的修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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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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