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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放大招” 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附原文)

2016-01-08 11:21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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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从工信部获悉,为了更好的规划废旧动力电池的综合利用,1月8日,工信部发布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北极星储能网现将原文整理如下:

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我们组织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建言献策。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霍婧

电话:010-68205365

传真:010-68205363

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详情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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