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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十三五规划:建成湘东南部煤电能源基地 稳定火电煤气油等传统能源生产供应(全文)

2016-06-30 08:1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湖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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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提升人口管理服务质量。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布局,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统计调查,全面推行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部门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重超标问题,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强化出生缺陷的预防和干预,提升生殖健康水平。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育率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居民性别平等意识,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平等、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妇女技能与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鼓励妇女自主创业和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强化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依法保障和社会责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制度。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成长成才环境,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互动,激发青少年活力和创造力。构建社区服务网络,为青少年提供课余托管、兴趣发展、文化生活等服务。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强化对行为失范青少年引导,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实行特殊家庭青少年成长关爱行动。动员青少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公益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建设。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完善老年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针对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的津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强老龄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与老龄化相适应的福利慈善体系,加强老年安居环境建设,推进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加强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加快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弘扬孝文化,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探索建设旅游养老、文化养老、互助养老、老年志愿活动等养老模式和基于医养融合、康复疗养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领域,推进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建成区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养老服务场地,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妥善解决“三无”老人、困难群众的养老问题。

第十四章 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依法治市新机制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和服务合力,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政党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和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支持政协开展有组织的民主监督,鼓励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

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第二节 推进“法治株洲”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用好地方立法权,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完善法规规则,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制度,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制化。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推进综合执法,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

推进公正司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落实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改革措施,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快仲裁事业发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健全司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

强化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在大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免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示范项目,在全市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逐步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探索购买法律服务,实现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获取法律服务方式多样化。加强推动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法治队伍教育培训体系,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法治队伍教育培训体系,打造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法治人才队伍,为加快“法治株洲”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第三节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健全科学决策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覆盖企业、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采集,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扶持和奖励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根据信用评级,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政策。实行失信者行政监管性惩戒、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制度。鼓励市场主体、行业协会、舆论媒体在市场交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对失信行为的约束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切实掌握国际国内军事动态,大力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提高,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完善人民防空、交通应急设备设施,掌握国民经济动员潜力和装备动员潜力,及时提供国防与经济动员信息,适时组织全方位、立体化紧急调配的国防动员应急演练,提高国防动员管理水平。

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防范公共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和社会风险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设综合应急平台,有效整合公安、民政、信访、卫生、旅游、安监、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人防、地震、气象、通信、食药、工商等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功能,实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提高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能力,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提升对旱涝灾害、地质灾害、山洪暴雨、寒潮大风、低温冰冻、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防御能力。建立应急征收征用补偿制度,加强应急志愿者管理,实施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城乡防控网络,树立“整体防控”意识,努力构建以110为龙头、以巡警管线、派出所控片、警务室守点、群防群治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以街面巡防、单位内防和社区自防为主体的“城区综合防控网”,以治安巡防队为主体的“农村联防联控网”,以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报警系统为主体的“城乡科技防控网”。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增强情报信息监测、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和舆情监控。加强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消除治安盲点。对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帮扶举措,帮助顺利回归社会。

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等系统,建立安全生产警示和预警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健全市场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溯源制,强化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监管执法,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置机制。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城乡社区(村)治理体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权责边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全面实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促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有机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支持人口较多的建制村,建设多功能、综合性服务中心。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引导公众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修身律己,促进城乡居民自我服务、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志愿者公益服务相结合,推动社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调节。强化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完善社工专业培训体系,提升社工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五篇 发展保障 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政府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发展活力,凝聚发展合力,实施项目带动,强化评估考核,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十五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规划衔接,明确分工,分解落实,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监督评估制度,强化组织实施,扩大公众参与,凝聚各界力量,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总揽全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委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社会文明素养,进一步形成物质与精神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执行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发展环境。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城市社区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凝聚各方合力。广泛宣传“十三五”规划,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规划实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和侨务政策,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团结协作,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大限度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二节 推进规划有效实施

加强规划衔接。明确本规划在各类规划中的主导地位,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做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做好县(市、区)规划、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县(市、区)规划、专项规划要切实贯彻本规划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分类推进规划实施。本规划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对市场主体起导向作用,政府要维护公平竞争,严禁地方分割和部门保护。本规划确定的推进“七大工程”重点任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努力实现,政府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财政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本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领域任务,是政府的承诺,市、县(区)、乡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能,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全市功能分区、城乡发展格局、撤县设区、撤县设市、保护生态环境、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主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等法律手段,并辅之以经济手段加以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类体制机制改革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将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按时序稳步推进。

专栏28 “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重点行业规划。1、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2、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3、服务业发展规划;4、科学技术发展规划;5、环境保护规划;6、旅游发展规划;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8、文化事业发展规划;9、教育事业发展规划;10、卫生事业发展规划;11、民政事业发展规划;12、体育事业发展规划;13、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14、人口发展和管理规划;15、财政发展规划;16、国土资源规划;17、能源节约与发展规划;18、水利发展规划;19、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特别领域规划。1、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园区发展规划;3、安全生产规划;4、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5、法制株洲建设规划;6、城市总体规划第六次修编;7、市域城镇体系规划;8、人民防空建设规划;9、“东进、南进”发展规划;10、湘赣开放合作实验区萍醴先导区发展规划;11、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发展规划;12、智慧株洲建设规划;13、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14、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15、职教和培训业发展规划;16、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17、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18、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19、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文化服务业发展规划;21、旅游休闲(含餐饮业)发展规划;22、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第三节 加强实施监督评估

加强指标约束。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约束性指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加强评估考核。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好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调整意见,保障规划目标实现。将全部约束性指标落实到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列入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实行行政问责。

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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