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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

2016-07-25 09:59来源:国家核安全局关键词:核电核电厂国家核安全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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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建议是指国家核安全局通过经验反馈过程发现可能存在的共性重要缺陷或问题后向核电厂提出的建议。核电厂应根据监管建议进行自查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必要时需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该类信息主要包括:国内核电厂发生的共性重要缺陷或事件,其他采用了同样的设计或设备的核电厂,若不排除隐患或进行纠正,可能会对核电厂核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管理要求是指国家核安全局针对经验反馈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或问题,向核电厂提出的安全改进要求(包括安全重要物项、程序、组织管理等方面)。核电厂应根据管理要求实施相应的改进行动,并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此类问题核电厂若不进行纠正,将会对核电厂安全造成较大的影响。

附件3: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用户管理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以下简称经验反馈平台)用户和权限的管理,确保平台安全、有序和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的所有用户。

第三条国家核安全局委托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负责经验反馈平台的用户管理和日常维护,以及经验反馈平台的功能完善、改进等工作。

第四条经验反馈平台用户和权限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必须作为使用平台的强制性要求。

(二)通过互联网登录经验反馈平台时必须使用USB-KEY。

(三)用户和USB-KEY 采用实名制管理模式。

(四)用户须严格管理用户名、密码和USB-KEY,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收集的信息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公开。

(五)用户、权限、USB-KEY 和密码管理由国家核安全局委托单位负责。

第二章用户管理

第五条国家核安全局委托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指定的系统管理员负责各类用户账号的创建、变更和权限分配等用户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每个使用经验反馈平台的单位应设置一名协调员,负责本单位经验反馈平台用户的管理和相关事务的协调工作。各单位初次申请用户时,应统一将申请信息提交给国家核安全局委托单位,并指定协调员,后续用户申请应由各单位协调员提交给国家核安全局委托单位。系统管理员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用户账号、权限、密码和USB-KEY 设置,并将注册情况告知各单位协调员。用户申请信息包括用户的姓名、所在单位及部门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各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用户申请信息的真实准确性。USB-KEY 分发后由用户单位负责管理。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若需变更,国家核安全局委托单位应核对其账户信息、密码以及系统中的各类用户信息及文档,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交接,新任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变更账户信息、密码。协调员若需变更,应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国家核安全局委托单位进行变更。其他用户若因工作变动、调动离职等原因导致使用权限发生变化或需要注销用户时,应由本单位协调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进行申请,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权限变更或用户注销。

第三章权限管理

第八条经验反馈平台的用户来自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内的各单位,包括国家核安全局、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运行核电厂、其他审评技术支持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六大类。

第九条国家核安全局、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运行核电厂和技术支持单位的用户具有相应经验反馈信息的上传权限。各单位若要修改已上传至经验反馈平台的信息,需与国家核安全局委托单位联系,经退回后方可进行修改。

第十条经验反馈平台中包括内部事件筛选流程和经验反馈信息发布流程,两类流程中的权限控制如下:

(一)在内部事件筛选流程中,各运行核电厂负责上传内部事件清单,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对内部事件清单进行初步筛选,国家核安全局对筛选结果进行审核,电厂根据最终审核结果上传内部事件报告。

(二)经验反馈信息发布流程中,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相关人员编写信息,由国家核安全局审核后在经验反馈平台发布,如需修改或不发布则退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相关用户。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使用经验反馈平台的用户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登录经验反馈平台的用户,必须使用USB-KEY,并正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才可访问平台。各单位协调员应每年对本单位用户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国家核安全局委托单位联系。

第十三条用户应设置6 位以上密码,尽量包括字母、数字和符号,并定期更换。用户密码遗忘时,可通过本单位协调员向系统管理员申请密码初始化。

第十四条系统管理员用户信息泄露或USB-KEY 遗失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暂停其系统管理员用户权限,同时对系统账户管理及数据安全进行核查,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在最终确认系统安全后,方可恢复其系统管理员用户功能。

第十五条其他平台用户应对自己的账户安全负责,若发现用户信息泄露或USB-KEY 遗失时,应立即报告用户所在单位协调员和系统管理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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