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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质量强省建设“十三五”规划:所有热电企业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

2016-10-26 16:5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脱硫脱硝电力十三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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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浙江制造”智能化工程

大力推行“机器换人”。每年组织实施100项省级“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省市县联动实施5000项“机器换人”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入5000亿元,开展10个区域性行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试点示范,力争到2020年全省在役工业机器人超过10万台。

推进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实施智能制造产品与装备开发计划、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专项行动和千企信息化“登高计划”,加快打造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到2020年,全省75%以上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实现装备智能化、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服务网络化基本覆盖,重点工业企业ERP(企业资源计划)普及率达到85%,MES(制造执行系统)普及率达到50%,SCM(供应链管理)普及率达到80%,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普及率达到60%,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0%。

推行“浙江制造”绿色发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绿色制造工艺,鼓励节能技术、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加快工业领域先进减排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规范清洁生产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延链,提升研发设计、运营维护及再制造各环节协同能力,拓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专栏4:“浙江制造”绿色推进工程

每年推广应用一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逐步建立一批重点用能行业“领跑者”标准,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园区,建设一批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和国家低碳工业试点园区,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加快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工业废弃物排放水平,构件绿色制造体系。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分别下降1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3%。

创新“浙江制造”认证模式。按照“企业自主申明+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社会采信”的思路,支持企业申报“浙江制造”认证。鼓励国内外高信誉认证机构开展“浙江制造”认证,扎实推进国际互认。强化认证市场监管特别是对“浙江制造”认证后的监管,建立认证连带责任制度。加快“浙江制造”走出去,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利用中德智能制造联盟等国际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国际技术交流、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务实合作。

专栏5:“浙江制造”质量提升计划

开展质量对比行动。每年围绕先进装备、民生消费品领域,开展以“找差距、促提升,亮实力、促消费”为主题的本土制造与国际品牌质量比对行动。以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等传统民生产品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切实解决产品档次偏低、标准水平和可靠性不高等突出问题。

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质量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每年树立100家卓越绩效管理示范企业,推进10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现1万人次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

3、强化“浙江制造”品牌示范带动

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浙江制造”奖掖制度,完善“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的“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制度体系。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积极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管理方法,提升经营质量,打造永续经营的百年老店。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行业“单打冠军”、历史经典产业中的“老字号”为重点,依托“浙江制造”品牌促进会等品牌运营机构,开展“浙江制造”品牌训练营活动,培育一批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推进“浙江制造”商标注册保护,加大品牌侵权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完善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

加快品牌国际化步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注册国际商标、收购国际品牌,加强品牌整合,推进品牌国际化,深入开展“品质浙货,行销天下”,让自主品牌“走出去”。扶持一批国际化的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支持等服务。开展科学规范权威的品牌评价,推动“浙江制造”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提升“浙江制造”品牌价值。

专栏6:“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计划

品牌创建计划。每年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60家,浙江名牌企业100家,省著名商标企业200家。“十三五”期间,全省争创中国质量奖工作取得突破,新增省政府质量奖企业20家,“浙江制造”品牌企业300家,浙江名牌企业500家,认定省著名商标1000件,创建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150家,培育驰名商标50件。

实施“三名”工程。以培育“三名”试点企业为手段,全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家。“十三五”期间,培育省、市、县级“三名”试点企业1000家。

品牌推广计划。实施“品质浙货 行销天下”工程,推进“电商换市”,推动“浙江制造”品牌、浙江名牌等1200家品牌企业在天猫、京东开设官方旗舰店。

国际合作交流计划。每年开展“浙江制造”产品标准、测试方法、合格评定程序互认研究,与已签订框架协议的国际认证机构在多个产品领域达成互认。组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学习考察发达国家在智能制造、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领域的先进经验,拓展“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国际视野,提升发展水平。

(二)扩大“浙江服务”优质供给

围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主线,推进服务行业全面建标,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把“浙江服务”打造成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主引擎。

1、加快构建高水平“浙江服务”标准体系

健全公共服务标准。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制定完善幼儿园、中小学和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公共服务单位与设施的建设标准、配置标准和营运标准,加强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服务标准供给,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成果共享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涉及权力运行监督、政府购买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行使流程等方面标准制定,加快电子政务、服务质量控制、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标准制定,完善大数据标准规范,加快构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政府服务标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农产品、医疗等公共安全领域标准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专栏7: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公共服务标准。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现资源配给均等化、公共服务优质化。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准建设,健全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标准体系、社区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食品安全治理标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企业积极导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标准,积极取得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高标准建设食品安全预警和风险监控系统,完善标准信息跟踪反馈机制。

药品安全治理标准。提升药品生产标准,促进化学药品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动中药生产标准化现代化。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新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逐年扩大新版GMP的产品范围,逐步提升产品质量标准。

农产品安全保障标准。加快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标准的转化应用;推动农产品生产、监管标准化示范创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强化实施标准的约束和监督,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推动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服务业标准研制,至2020年,制修订100个服务业地方标准。鼓励服务业企业,尤其是“6+4”[1] 重点服务业企业制订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服务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跟踪、研究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化活动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快建立互联网金融、健康服务等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机构,为新兴服务业发展提供标准、认证以及标准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咨询服务。全面深化服务业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以及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提高服务业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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