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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质量强省建设“十三五”规划:所有热电企业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

2016-10-26 16:5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脱硫脱硝电力十三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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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十三五”浙江环保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

加快完善环境综合治理标准体系。完善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五水共治”“五气共治”标准,启动雾霾治理、城乡垃圾处理、绿色城镇创建等领域地方标准研究,强化“治水”、“治霾”、“治土”等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着力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在内的环保标准的制订工作,制定一批重点污染行业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规范,指导和规范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实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类标准研究。守牢生态底线,执行“三位一体”和“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和九大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标准,制定出台制革、氨纶、涤纶、黄酒酿造、垃圾焚烧等行业环境准入意见。

扎实推进资源能源标准体系建设。以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推进森林、海洋、土地、能源、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和环境标准研制与实施,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加快能效能耗、碳排放、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标准研制,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提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

2、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护美“青山绿水”生态环境。以治污水为重点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大力实施《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河长制”、交接断面考核等制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着力提升主重点行业和区域的污水处理能力,全面完成国家“水十条”任务。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大治气治霾力度,加快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试点推广浙Ⅵ标准汽油,加强工业源、城市和农村烟粉尘的治理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大力实施农业“两区”[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全面建成11个设区市和重点单位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突出重金属污染、危废和污泥的源头监管,提升重点防控区监测能力。

专栏12:“十三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地表水水质提升、工业污染治理、城镇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到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和黑臭水体,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0%,八大水系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基本建成,县以上城市集中式引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4%以上。

治气治霾工程。主要包括能源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船废气治理、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煤堆场、工业堆场防风抑尘等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到2020年,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所有热电、钢铁、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所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全面完成10个主要行业VOCs整治。

土壤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土壤污染修复示范项目、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行业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到2020年,建成1000个农田土壤污染长期监测省控点、30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预警点、20个农田土壤综合防控示范站;新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50座,新增年利用处置能力70万吨;全面完成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

优化“诗画浙江”人居环境。加快绿色城镇建设,推广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提高新能源汽车应用普及化程度。结合“五水共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提高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以及收、运、储网络和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推进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深入推进“三改一拆”,以“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健全控违长效机制。深化“四边三化”行动,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连线成片,切实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打造一批美丽浙江建设示范区。

(四)提升“浙江工程”标准品质

全面构建“浙江工程”先进标准体系,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工程品牌形象,把“浙江工程”打造成中国工程质量的标杆和中国工程标准的典范。

1、构建“浙江工程”标准新体系

完善“浙江工程”标准体系。结合现行标准体系,加强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标准研制,加快基础性通用标准、标准设计研究,构建部品与建筑结构相统一的模数协调系统,实现建筑部品、住宅部品、构配件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鼓励企业和协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积极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推动优势技术向标准的集成转化,形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产品标准和施工工法。

专栏13:标准体系建设

1.完成并发布《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地方标准8项;

2.完成并发布《浙江省农民建设绿色农房技术推荐图集》建筑设计图集11项;

3.完成并发布新型建筑工业化地方标准10项;

4.完成制(修)订水利行业地方标准10项。

提升工程标准研制能力。合理布局国家、省级工程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评价实验室,建设工程标准数据库,建设浙江工程标准馆。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工程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标准研究、咨询、服务等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充分竞争、便捷高效的标准化技术服务市场。积极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分类管理标准体系,编制并试行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加快推广信息技术,鼓励企业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支持国际标准化、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工程标准研究,开展标准多边互认。

2、打造“浙江工程”质量新标杆

提升重大工程质量管控能力。推动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动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落实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责,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持续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推行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提高质量监管效能。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贯穿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理念,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作为评价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积极推广墙体自保温等新型结构体系,加快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大力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积极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提升绿色施工水平。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和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占建筑能耗比例达到10%。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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