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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关于征求《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对标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

2018-04-20 09:19来源: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关键词:燃气发电中电联能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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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对标实施

5.3.1 现状分析

燃气发电企业结合节能监督、性能试验、指标统计对比等工作,全面掌握机组能耗指标的客观事实,梳理企业生产、能耗和能源管理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能耗对标工作计划。

5.3.2 目标值和标杆企业选定

5.3.2.1 发电企业应根据对标目的和范围,合理选定目标值,目标值选取应从易到难,范围由大到小。目标值可选取机组设计值或历史最优水平值、发电企业内部同类型机组平均或先进水平值、国内或国际行业先进水平值。

5.3.2.2 发电企业在选择标杆企业时,遵循由近及远的原则,所选择的标杆企业水平应是能通过自身努力达到或超过的先进水平,标杆企业的选取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取同区域、系统内或行业内同类型机组指标优秀的企业。

5.3.3 对比分析

5.3.3.1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开展对标分析,明确能耗指标与目标值和标杆企业之间的差距,分析原因,编制能耗对标分析报告。

5.3.3.2 为消除边界条件对能耗指标的影响,供电标准气耗和发电厂用电率应采用折算值进行对标,供电标准气耗修正系数见附录A,发电厂用电率修正量见附录B,其他修正系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5.3.4 改进方案制订及实施

5.3.4.1 燃气发电企业总结参考标杆企业先进的管理方式、最佳节能实践(技术、工艺和设备),找出与目标值和标杆企业之间存在的差距及产生的原因。

5.3.4.2 根据对标分析结果,综合考虑成本、产出和边界条件等因素,提出能耗降低方法,制订改进方案,并组织落实。

5.4 对标评估

发电企业应对对标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并形成月度、季度及年度对标评价报告,对标评价报告应包指标评价和管理评价两个方面的内容。

1)指标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对指标数据的改进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标准由发电企业根据所选定的目标值和标杆企业自行制定;

2)管理评价。主要对发电企业对标管理制度建设、对标体系合理性、对标流程的科学性、指标改进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的先进性进行有效的评价。

5.5 对标组织

5.5.1 燃机发电企业可成立能耗对标管理机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能耗指标对标工作。

5.5.2燃机发电企业根据自身机组运行特点和实际需要,构建对标能耗指标体系,应完善生产和能耗基础数据计量、统计等能源管理基础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计算应按照GB 17167和GB/T 2589中要求进行。

5.5.3 燃机发电企业应定期总结对标成效,形成对标报告,指导指标管理。

5.5.4 燃机发电企业需明确一名能耗指标对标负责人,确定其职能和权限。

5.5.5 能耗指标对标的参与人员需具备能耗指标对标涉及的能源管理知识及节能技术知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燃气发电机组供电标准气耗修正系数

供电标准气耗的折算考虑当地气温条件、燃料成分、出力系数(负荷率)、启动次数、供热、冷却方式、老化因素及入厂天然气增压系统等边界条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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