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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轩:四十年煤电脱胎换骨与新历史使命

2018-08-29 17:37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作者:王志轩关键词:燃煤发电煤电电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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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支持上,如通过提高环保电价,使环保成本传递到电力用户是最重要、最有效、最根本的措施。目前,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及达到要求的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了约0.027元人民币,现役机组超低排放电价每千瓦时一般再提高0.01元。

二、履霜坚冰,煤电要承担起支撑能源转型的新历史使命

煤电当前及面向未来的问题与挑战

一是煤电运矛盾、煤电与新能源和电网矛盾尖锐而具有长期性。煤电与煤炭是天生唇齿相依的行业,但我国的电煤供应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电煤供应的长期性、稳定性相比有巨大反差。我国电煤供应在数量、价格、质量、运输上,长期以来未形成稳定、良性竞争关系,煤电矛盾起伏、尖锐,造成煤企、电企交替困难或双方困难,煤电运矛盾是能源发展中最复杂、难解的矛盾之一。近年来,煤价总体在高位运行,但“煤电价格联动”未能及时启动,成为煤电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煤电矛盾虽然反映在煤企、电企及运输企业身上,但根子却扎在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的矛盾上,扎在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上。煤电与新能源发展以及电网的矛盾是也电力工业发展的基本矛盾之一,具有客观性、系统性、长期性。体现在建设、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是新能源替代煤电所带来的传统电力系统运行规律变化和利益关系调整中的矛盾,是共同电力用户下,发电企业间在发展速度、布局、辅助服务责任、效益分配上的矛盾,总之,其核心是利益矛盾,不是能源道德问题。

二是煤电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有效发挥不足。我国煤电机组虽正值年青体壮之时,但设备利用率、负荷率不足,存在有力使不出、大马拉小车的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率都受到严重影响。在回归电力商品属性的电力体制改革中,由于初期市场机制设计不完善,在大用户直购电、市场电量的争夺中,明显低于发电成本的恶性竞争方式,使已经大面积亏损的煤电企业不断饮鸩止渴,进一步扩大亏损面和亏损深度。

三是煤电节能减排的压力不减。电力工业每年转化了20亿吨左右的煤炭,如此大的用量必然是各级政府污染排放监管的重点。尽管对企业环保要求持续趋严,短短十年污染治理设施几乎处于不停顿的改造之中,能效、水效水平、综合利用水平、常规污染物排放强度已是世界先进甚至领先水平,但是对煤电继续强化清洁生产和监管要求的趋势不会改变,企业环保社会责任的压力、运行维护的工作压力将持续存在。

四是煤电高碳电力的帽子难摘。煤电是高碳电力的特性与生俱来,虽然单位发电量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但减排空间越来越小,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会随着煤电总量的增长继续增长一段时间。由于煤电机组平均年龄小,碳锁定效应明显,会成为中国能源电力转型的关键问题。对企业长期发展而言,二氧化碳高排放的煤电就是煤电生产和发展的“死穴”,而成本不断降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就是打击“死穴”的拳头。即使煤电常规污染物排放再低甚至趋近为零——对环境质量改变已无实质性意义,但也遮不住高碳排放的本色;而今天越新、越大的燃煤电厂,在明天会因其高碳性反而会逐步变为发展的“包袱”。

因此,年青、先进、庞大的中国燃煤发电系统,在能源转型道路上既要承担支撑能源转型的新历史使命,又要经历“履霜坚冰”的艰辛,只有精准定位,扬长避短,才能功德圆满。

煤电在新历史使命中的任务及要求

一是煤电在近中期要继续发挥好电力、电量的主体作用。持续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使清洁能源基本满足未来新增能源需求,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不断下降,是我国能源转型的战略取向之一。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煤电的主体地位最终将被取代,但当前乃至二三十年内煤电仍是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

二是因地制宜、适当开展提高煤电机组灵活性调节性能的改造。不论从当前解决矛盾的需要看,还是从发展趋势看,煤电机组要提高灵活性运行性能,使煤电机组能够更为灵活应对电力调峰问题,促进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煤电也将逐步转变为提供可靠容量与电量的灵活性调节型电源。但是要充分注意的是,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并不是煤电自身的需要,而是从能源系统、电力系统整体最优的角度考虑的一种不得已方案,是为补救不合理的电源结构以及电源、电网不配套、运行难协调的一种措施,而不应当成为一种常态。因此,改造方案应有其严格的条件限制,要有前瞻性眼光和系统性考虑,具体方案必须因地制宜,充分论证,技术措施与政策措施相配套,防止“一刀切”。

三是燃煤发电技术继续在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基础上向适应性方面发展。一方面,煤电继续以高效超超临界技术和更低的污染排放技术为主攻方向,以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技术、超超临界机组的高低位错落布置技术、650摄氏度蒸汽参数甚至更高温度参数的机组技术、以污染物联合、系统治理技术为主要研发示范重点;另一方面,根据煤电作用定位发生变化以及“走出去”需求,应从能源电力系统优化上、区域和产业循环经济需求上、用户个性化需要上,在新建或改造煤电机组时,有针对性地选择或定制机组形式(多联产还是发电)、规模、参数和设备运行年限。不能片面、极端追求高参数、大容量和高效率、低排放的普遍性目标,更不能“一刀切”禁止煤电发展。

四是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措施要向精准、协同的方向拓展。预计到2020年,煤电排放到大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会进一步降至200万吨以下,而且以后不会再升高。煤电对雾霾的平均影响份额可以达到国际先进的环境质量标准10%以内。随着排放标准制及环保要求提高,要真正落实以环境质量需求为导向(而不是以严为导向)的措施。要高度重视机组调节性能变化对污染控制措施的影响、污染控制设备稳定性可靠性经济性和低碳要求之间的协调、一次污染物与二次污染物控制协调、高架点源污染控制与无组源污染源控制协调、固体废物持续大比例和高附加值利用等问题。

五是煤电要发挥好调整煤炭消费结构作用,促进全社会煤炭污染问题解决。全球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平均约56%,美国、澳大利亚在90%以上,德国、加拿大、英国等在70%~80%之间,而我国约占50%左右,要持续提高电煤比重。同时要注意,提高电煤比重并不意味着提高煤炭在能源中的比重。

六是要让煤电有合理的、承担历史使命的经营环境,高度防范煤电生产经营困境演变为系统性风险。一个长期、全面、深度亏损的煤电行业,一个被过早唱衰的支柱性行业,一个靠改造设备性能、拼设备寿命、饮鸩止渴维持生产和员工稳定的行业,不仅支撑不了能源电力加快转型,而且会成为电力、能源、经济运行中的严重风险。

结语

煤电新历史使命是国情使然、规律使然。能源转型是历史必然,中国煤电支撑能源转型也是历史必然,但转型的道路是长期的、艰巨的、曲折的。如果我国不是一个将能源安全要求建立在14亿人口基础上的大国而只是一个人口小国,如果我国的能源资源不是以煤炭为主且煤炭产业与其他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我国煤电系统同美国、英国一样是由平均运行了四十年左右燃煤电厂所构成(现在还有55岁的燃煤电厂在运行)而不是现在只是十年左右的燃煤电厂所构成,如果我们没有在煤炭、煤电产业中沉淀大量的资本,如果我们的电力系统不是建立在以煤电为主体的基础上且电网承担着“西电东送”等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的任务,如果……如果我们不是在一张刚完成的、绚丽多彩的能源新图画上再添色彩,而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或者是弃旧图新,那么我们就可以自豪地、高调地向全世界宣布,我国煤电正在寿终正寝。中国能源转型之难就难在我们不能把能源转型简单地理解为用一种能源勇往直前地去替代另一种能源,而是价值导向、因地制宜、多源协同、系统优化。能源电力转型成功如春蚕破壳,煤电犹如蚕茧之壳,不能时机未到茧壳先破!

注: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观点。

原文首发于《能源情报研究》2018年8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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