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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简称全国煤炭会)于2008年12月27日如期在福州闭幕,但此次煤炭会进行得却并不顺利。由于煤、电企业在2009年合同电煤价格上存在较大分歧,五大电力集团未与主要供煤企业签订电煤合同。为期七天的煤炭会,现场合同签订量未及原计划的一半。
煤电议价再次“谈崩”
此次全国煤炭会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主办,福州市政府和福建省经贸委承办,包括国电集团、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国网能源、大唐集团、华能、江苏燃料公司等大型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与会,对2009年的煤炭产运需情况进行衔接、定价合同汇总。
然而,此次全国煤炭会从一开始就几乎陷入僵局,争议的焦点集中在2009年的电煤合同价上。在衔接过程中,煤企普遍提出2009年各种成本压力骤增,要求上调合同煤价,而电企则表示将面临巨额亏损,坚持应降低电煤合同价。据了解,双方价差最高已达100-150元/吨。
《瞭望》新闻周刊分别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燃料分会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证实,此次中国神华提出5500大卡下水煤重点合同价格每吨上涨82元,而其他煤炭企业也普遍要求煤价上调50元。对于这些提价要求,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五大电力集团均拒绝接受。
同时,部分电企提出的降价幅度也无法获得煤炭企业的认可。一家煤炭央企的负责人表示,部分电企要求煤价降到2008年初的水平,有些直接提出降价50元。“这样的要求,我们肯定不能答应。”
在当前煤价下跌的背景下,一些中小型煤炭企业均持观望态度,等待市场变化。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一位经理透露,公司与五大电力集团的合同都没签下来。本刊记者在衔接会上也听到不少煤企私下表示,“不签就不签,大家就这样耗着。”
事实上,2009年电煤合同价难定,从2008年11月上旬山西省内重点电煤产运需衔接会就已初步显现。当时煤电双方在价格问题上“顶牛”,煤炭方坚持在2008年重点合同的基础上小幅上涨,而电力方则认为电煤价格应该下降,导致大部分合同“有量无价”。
各有“苦衷”
煤企要涨价,电企要压价,双方“死扛”着互不相让,似乎都有充足的理由作为支撑。
不少煤矿企业提出,近年电煤合同价上涨大大慢于市场煤价格上涨,等于煤矿让利于电厂。而现在市场煤价一路下跌,煤企利润大减。
2008年,市场煤价走出一条“抛物线”式的行情。以秦皇岛港山西优混煤(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以上)平仓价为例,1月7日为525-535元,7月12日为910-940元,进入11月,煤价继续下滑,最低跌至500-510元,12月上旬则小幅回调至540-550元。
此外,各种成本上涨也是煤企反复强调的涨价原由。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煤炭产业管理部副经理王增钿分析道,2009年增值税转型后,矿产资源税率将恢复到17%,煤炭增值税由此提高4个百分点,加上资源税由从量改为从价征收,两项合计每采一吨煤将增加税赋约50元,煤矿已无力让利。业内人士还指出,“即使是下跌后的市场煤价仍高于合同电煤价格,电煤仍有涨价空间。”
而电力行业人士提出要求电煤降价的理由包括:前几年电煤价格上涨,国家控制的电价未能相应上涨,所谓煤矿让利只是让给了用电企业和消费者。2008年以来两次小幅上调电价达4分左右,仍不足以弥补发电成本的上涨,电厂利润持续下滑并在2008年上半年普遍亏损,已无力承担更高的电煤价格。
据国资委统计,2008年前10月,两大电网企业因上网电价调整而售电价格未调整影响利润49亿元,五大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和售电价格倒挂影响利润551亿元。
解居臣强调,近期煤价大跌后,电力企业困境有所缓解,“但短期内仍难以弥补前期因高煤价所带来的亏损”。
另据相关人士介绍,电力企业利润与发电量呈正相关。2008年1-11月全国发电量增长8%,其中火电增长7%;10月份发电量同比下降7.1%,其中火电下降13.7%。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2009年宏观经济形势并不乐观,在这样的压力下,电煤仍要求涨价,对发电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谈崩”的恶果
由于双方要价相差太大且僵持不下,直至全国煤炭会结束,五大电企均未与主要供煤企业签订2009年的电煤合同,有的甚至未等衔接会结束便提前走人。据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五大电企占了50%以上的电煤需求量,所以包括化工煤在内,煤炭会现场签订的合同量不足一半。
《瞭望》新闻周刊还从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了解到,除了五大电企,其他地方电力企业都已签订合同。在价格上,不少地方电企基本同意先按照煤企提出的要求,在2006年合同价格基础上,每吨上调50元。
但地方电企也普遍表示,五大电企是风向标,最终价格还是要以五大电企的合同价作为参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12月3日下发的通知,确定2009年跨省区煤炭运力配置调控目标为8.46亿吨,要求供需双方在通知下达后20天至一个月内,自主采取各种方式完成衔接、签订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影响供需双方年度生产计划安排和运力落实。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燃料分会会长解居臣告诉本刊记者,“此次煤企与五大电企在2009年电煤合同价格上分歧太大,双方实在难以达成妥协。目前只能等着国家相关部门出面协调。”
“五大电力集团的电煤合同关系重大,对于2009年全国铁路运输、电力供应乃至宏观经济的平稳增长都具有直接影响,”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焦虑。
据了解,目前国内大型电企大多数还有20多天的电煤库存。最迟在春节前后,电煤紧张的问题就将显现。
同时,电煤运输是全国铁路货运的重头。五大电企合同未定,2009年铁路运力无法及时安排调度,对铁路货运影响明显。据铁道部预计,2008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将完成33亿吨,其中铁路煤炭发送量预计将达17.6亿吨,其中电煤达到了11.8亿吨。而根据重点合同量确定铁路运力配置正是此次煤炭会的主要任务之一。
从宏观上看,2009年合同电煤的合理定价和煤电双方供需的稳定衔接,将直接关系到2009年我国经济“保增长”目标的实现。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人士表示,“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国家相关部门的干预了。”
“市场煤、计划电”冲突
“煤、电顶牛现象由来已久,全国煤炭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开会之前就可预见了。”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坦言。
早在全国煤炭会举行之前,已有业内人士预判,煤、电僵局将与2007年一样,再次出现在谈判桌上。“所不同的是,由于煤炭需求日趋宽松,谈判中的强势一方由煤企变成了电企,”林伯强说。
2008年中,受国际能源原材料价格和国内经济形势影响,煤炭价格先是高奏凯歌,一路上扬至8月底,市场价最高已达年初的两倍。由于煤炭市场整体供不应求,使煤企在2008年度煤炭会谈判上占据优势。然而,进入9月份,煤炭和焦炭市场需求下降、价格持续下滑,“博弈”的砝码倾向于电力企业。
“从表面来看,这是煤企、电企利益之争,但追溯到更深层次,煤、电价格关系长期未能理顺,是导致煤电“顶牛”的根源,”林伯强说,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煤、电矛盾仍将反复出现。
林伯强进一步指出,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煤、电价格已形成“计划电、市场煤”关系,即源头的煤价已完全放开,实行市场定价机制,而下游的电价却由政府制定。在电煤供应充足、煤价平稳的时候,电、煤价格矛盾相对缓和;若煤、电价格不理顺,一旦煤价巨幅波动,双方的利益冲突仍将长期存在。
电力定价改革亟待推进
针对目前煤、电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要求,林伯强等业内人士认为,化解煤、电矛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电价机制改革。
从短期来看,继续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是解决煤、电企业价格矛盾的有效方式。可允许煤、电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在政策框架内自主调节电煤价格,并向政府履行报备义务。其中,“煤电联动”的关键是设计科学、合理的联动关系,兼顾煤企、电企各自的利润空间,才不至于影响到煤、电企业各自的生产积极性。
允许煤、电缩短合同对接时间。煤炭价格已实现市场化,而目前国际、国内煤价巨幅波动,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建议允许煤、电企业根据自主需求,缩短电煤合同对接时间,例如可将一年一度的衔接会召开时间缩短至一个季度甚至是两个月。
建议国家铁路运力进行更加灵活的配置和调度。受访专家认为,通过“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来确定一整年的重点煤炭合同价、量的方式值得商榷,尤其是在煤炭市场剧烈波动的时候,这样的衔接会难有理想的结果。随着国家铁路运力的逐步增长,建议对电煤运输实施更灵活的运力调配机制。
需要进一步规范国内煤炭贸易秩序。一位煤炭企业负责人说,每年的煤炭会之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签订的合同难兑现。一些地方的煤炭企业虽在煤炭会上签了合同,但全年真正兑现的甚至只有10%,其余全部按照市场价卖给了其他急需用煤的企业。还有的煤企,签订的都是“有量无价”的合同,一年内竟然可以调价七八次,这样的合同签了也没有,用煤企业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从长远来看,电价的市场化势在必行。由于电价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稳定的重大价格指标,因此电价市场化并不是指电价完全放开,而是由国家指定相关指导价,允许电力、电网企业在规定区间内浮动。
相关业内人士还指出,煤、电行业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大局稳定的重要行业。从根本上看,煤、电之间并不是“矛与盾”,而是“唇齿相依”的上下游关系,稳定的电煤供应将有利于两大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障能源安全和国家宏观调控。因此,建议国家积极推进实施“煤电一体化”战略,鼓励煤电以资本为纽带,相互参股办矿、办电,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快资源的整合。
新闻链接
●新闻分析:煤电之争是结构性矛盾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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