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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体制改革:当前农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思路

2011-03-25 17:07来源:世界能源网关键词:农电管理农电体制改革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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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9年开始实施两改一同价至今,我国的农电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五年。在这过去的五年里农村的用电形势已经取得了彻底的改善三乱(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三电(权力电、关系电、人情电)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旧体制下形成的管理'>农电管理中特有的一乱(用电秩序乱)、二差(设备状况差、电工素质差)、三难(设备维修难、群众用电难、电费回收难)局面也得到了有效的扭转。然而由于许多地方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中的精神来落实体制改革,使得在今后的管理'>农电管理中出现了很多新的矛盾焦点与问题。根据笔者在网上的调查以及众多的网友留言,结合自己在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在现今的农村用电管理中,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力系统还带有深深的计划经济色彩,农电、供电二元体制壁垒森严。当今社会连户口都能打破,然而在管理'>农电管理的体制中,由于用工制度的不同导致人员不能流动。既是在系统垂直管理的今天,各级电力公司仍把管理'>农电管理视为一个包袱,谈何留住人心!正如一位网友在我的个人网站《农电之窗》上的留言:我也是一名农电工(过去是),92年加入农电事业,过去我对农电有热情和激情,城乡同网同价后,我对它失去了希望,我不是被淘汰的,是我自己觉得现在的农电已失去了本质。以前三为服务才是真正意义农电,现在它是四不象,现在的农电工就是收电费,在感觉上自己是供电工人,在农村是名副其实的电老虎,在供电人的眼里他就是农电工,他不是正牌的电老虎,狐假虎威。

二是同工不能同酬。农电工的工资少,压力大,具体工作多,所做的工作比其他人多几倍,但工资、奖金收入却只有区区的3~5百元。与供电公司的员工拿得少着千元、多着数千元的月工资相比,简直就是新旧社会两重天。相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农电工自己觉得干得没意思,自己像个没娘养的。这样的现实又怎能让农电工们不寒心。

三是二次分配的问题。农电工的工资通常都是由供电所统一从公司领回后,再行二次分配。农电工每天从事的是供电公司的员工都不愿意干的脏、累、差的工作,无论是阴晴雨雪都得去做,哪一点做的不好,那么该月为数不多的工资和奖金就会被扣的七零八落,所剩无几。而这被扣下的部分,就变成了供电所所长肆意支配的小金库,常此下去又怎能让农电工们安心本职工作,服务农村经济建设。

四是资产管理界限不明,设施维护更新问题难煞基层管理者。由于许多地方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初,没有按文件要求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导致供电管理部门对该部分资产没有办法提折旧和维护费用,其结果是农村的配电台区、房屋出现大的维修和投入时,县供电部门以该部分资产没有办理移交手续,不予维修,村委会以供电部门将维管费收走,不应有村委会负担,从而导致台区管理日趋下降。

五是政策性歧视问题。农网一期改造工程结束已有三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当初的设计或资金问题,使得农网改造中出现了很多低级错误,导致现在很多设施或线路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的农村用电发展需要。当需要更新或新增配变的投入、线路的改建或架设时,资金的投入就成了扯皮的事情,形成了村委会和供电公司两不管的局面。其实农村供电和城市供电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农村供电发展滞后于城市的关键环节是电网的建设的投资渠道不同,城市的公用电网建设都是政府行为,然而到了农村就成了集体集资行为。

六是农网改造之后,居民的产权分界点究竟应该怎样定。每个居民用户都向供电部门交纳了250元的电网改造费用,供电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地施工改造任务。工程竣工后供电部门对该部分资产却不予以接管,结果形成供电部门管理,出了问题却要居民自己负担的不合理现象。

七是小区供电加价行为无人监管。由于改革之后的县级电力公司失去了行政管理职能,使得在同网同价的今天,小区居民的到户电价仍然得不到有效的治理。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使得电力三为服务在农村、在百姓的眼里、在现实生活中表现的日益淡化,同时也将会严重影响农村电力改革的进程。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统一的竞争性全国的电力市场,厂网分开为打破电力行业的垄断经营迈出了第一步。要从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农电体制的改革力度。

一是要改变当前供、售合一的管理模式,将当前的低压配电管理、营销从供电公司分离出去。10KV中压及以上仍实行现有的供电系统管理模式,供电公司(属系统管理)收费到台区;0.4KV及以下的配电系统实施多元化的营销管理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市场的准入制度,允许有条件的集体或个人涉足 0.4KV的配电营销经营,收费到户。

二是组建县级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供、售电的经营监督管理(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安全用电监察,电价检查,经营单位的违章经营处罚等)。将从县供电公司分离出来的那部分业务交由县农电公司(属地方管理)经营,并允许其他集体、单位或个人自主经营该项业务。通过以县级农电公司为主,其他经营渠道为辅的营销管理模式,用市场这支无形的手来实行优胜劣汰,打破电力行业在售电方面的垄断地位。

三是要实行基于电力供求关系的电价体系,从制度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积极鼓励低压配电管理营销的竞争性和行业投资的多元化,加速资产非国有化进程,实现商业化方式运作。

四是要彻底实现电力企业的现代企业化运营管理,健全行业管理章程,改革用工制度,落实同工同酬,实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充分调动基层农电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潜力。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村的电力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一个宽松的用电环境。

五是增强电力体制改革的透明度,实行客户友好型服务原则,让每个用电客户享有用电的选择权、电价信息知情权、电力改革发言权。

如果一个国家的农村用电管理水平远远滞后于它的城市用电管理水平,那么至少可以说明它的电力行业的发展水平是不健康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农村电力水平的发展滞后,说到底又是经济实力不足的具体表现。因此针对当前我国的农村现状来看,农电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仅靠国家统一实施的农网改造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只有加大农电体制的改革力度,放开电力销售市场,在售电环节实现谁投资、谁经营的多元化电力营销,才是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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