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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关于近期电力供需形势的几点认识

2011-05-30 10:02来源:中电联关键词:中电联电力供需电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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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会各界针对当前缺电形势有着各种分析和评论,作为行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密切关注电力供需形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形势分析,对电力供需的新特征的认识不断加深。现就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当前电力供需形势

局部地区时段性缺电在近几年是一直存在的,与近几年比较,当前的缺电呈现时间提前、范围扩大、缺口增加的特点,但是与2004年以前的大面积缺电明显不同。当前的缺电,主要表现仍然是结构性缺电,具有局部性、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在华东、华中部分省(市)缺电比较严重,对局部地区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而2003-2004年的缺电是大面积、长期性的全国性缺电。因此既要高度重视当前的缺电形势,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缓解供需矛盾已刻不容缓,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当前缺电的性质和特点,不宜过于夸大缺电的状况和影响,甚至将其定义为全国性“电荒”。

1-4月份,受电力需求较快增长、电煤供应及运力紧张、部分地区干旱导致水电出力下降、局部地区电力供应能力不足、电网跨区调剂能力受限等因素影响,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偏紧,部分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矛盾确实比较突出。例如:在电力“迎峰度冬”的1-3月份期间,1月份,全国共有近20个省级电网出现电力供应缺口,合计最大电力缺口3000万千瓦左右,这些省份基本是中西部水电、煤电大省以及取暖用电负荷比重较高的东、中部省份;2月份以后逐步缓解;4月份通过采取有序用电等措施,电力缺口下降到1000万千瓦左右,湖南、江西、重庆、浙江、贵州等地或由于处于电煤运输的末端、或由于水电持续偏枯、或由于新增装机不足、或由于当地电煤供应不足以及电力消费需求的刚性增长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作用,导致电力缺口占当地最大发电负荷的比重较高,供电形势是严峻的,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缺电完全不同于2005年之前的全国性大面积、持久性“缺电”,总体上属于结构性缺电,通过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加大跨区跨省电力电量支援、有效协调好煤电矛盾,就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供需矛盾、减少缺口,但是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缺口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时间会进一步拖长。

迎峰度夏(6-8月份)期间,预计全社会用电量1.25-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2%;最高用电负荷增长14%左右。从电力供需平衡关系分析,在供应方面,1-5月份,全国基建新增装机约2500万千瓦,到5月底全口径装机在9.85亿千瓦左右;在新增装机中,火电比重同比进一步下降,发电出力有效能力只有火电的40%、且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地区的风电比重同比继续提高,导致迎峰度夏期间有效的电力供应能力增幅低于最高负荷增速近3-4个百分点,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上比前两年同期偏紧,供需缺口较大的地区依然是供应能力不足或电网输送能力受限的东部、中部地区。如果电煤价格继续高企、部分地区电煤紧张的状况不能得到明显改观,迎峰度夏高峰期缺煤停机、煤质下降以及华中、华东干旱的持续,将进一步影响这些地区电力供应能力的发挥,电力供需的缺口将进一步扩大。预计迎峰度夏期间,华东电力缺口1500万千瓦,华北、华中、南方缺口均在500万千瓦左右;而东北、西北电力富余较多。如果气候、来水、电煤供应等不确定因素的叠加作用,高峰缺口还可能进一步扩大,就全国平均而言,届时最大电力缺口占最高用电负荷的比重在5%左右(2004年这一比重超过10%)。

同时,由于近几年电源新增的机组类型结构、地区结构不均衡,使火电比重快速下降、新能源发电比重提高、西部地区电源装机容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快速增加,而相应的电网建设没有跟上,导致全国性的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严重受限,东部、中部地区的季节性电力缺口增加,反之西部、东北地区富余的电力无法输送到东中部,这是典型的结构性缺电格局。

二、发电设备利用率

在电力行业,发电设备利用率通常用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这个指标进行对标衡量。一个机组的发电容量(单位为千瓦)就是该机组一个小时内满负荷发出的电量(单位为千瓦时),机组全年8760小时满负荷发电生产,就实现了100%的发电设备理想状态利用率,对应的机组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就是8760小时。根据电力行业统计指标解释,一个地区发电设备(包含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所有类型)平均利用小时为5500小时的含义,是该地区并网生产的所有类型机组在统计期末按平均设备容量(不是所有机组铭牌容量的几何叠加)在一年中满负荷运行生产5500小时,其对应的设备利用率为62.79%。

不同类型机组由于其发电的物理特性不同,其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水平也不尽相同,如核电的全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通常在7800小时,水电全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在3400小时左右,风电全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在2000小时左右,但是火电设备利用小时差距一般比较大,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电源结构、电力供需平衡情况。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处于缺电状态,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在2007年以前持续较高,这是紧缺经济的具体体现。从世界各国利用小时的统计来看,各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普遍处于4000-5000小时之间(对应的平均设备利用率为45.7%-57%),2007年世界平均水平是4330小时(对应的平均设备利用率为49.4%),美国等发达国家也基本在世界平均水平左右。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从2006年的5198小时下滑到2010年的4650小时,一方面是由于装机增长较快、供需形势有所缓解,另一个方面是几年来风电、水电比重快速提高的累计效应,导致发电设备小时逐步降低。

由于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发电的优先调度,火电承担了电力生产调峰的作用,因此其对电力需求波动的反应最为敏感。今年1-4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530小时,比上年同期提高21小时,提高幅度不是很大,其中有水电、风电比重增加的因素。但是东部、中部地区以及西部缺电省份的火电设备利用小时不仅远高于上年同期甚至已经高于2007年(供需趋缓、供应能力得以释放的起点年份)同期200多小时,例如:江苏比2007年增加241个小时,安徽增加242个小时,湖南增加188小时,重庆、四川也分别增加244、273小时,相当于火电设备平均利用率比2007年1-4月份分别提高7-9个百分点。预计这些省份2011年全年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比2010年将增加300-400小时,有些省份甚至会增加500-700小时,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也因此可能提高到5300小时,比上年增加250小时,但是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平均小时数仅比2010年增加100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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