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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为什么研究和开征碳税

2012-01-21 23:37来源:新浪环保关键词:碳税碳市场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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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最近公布在二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不知中国政府的宣传不够,还是John Lee先生的孤陋寡闻,武断地指出,选择征收碳税而不是总量控制和交易的碳市场,“暴露了政府的真实意图,”没有“对对碳排放做出严格限制。” 事实是,中国的碳市场试点在2011年的五省八市上的计划上就已对外宣布要进行试点工作。在中国,碳市场工作已先于碳税做出行动,进行试点示范。我们认为,随后的碳税开征工作可以促进碳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碳税可以与碳市场并存。如果碳市场的碳价格信号能够更好的传递市场信息的话,也可以不需要碳税或者取消碳税。这种方案设计和选择取决实施效果,而John Lee先生都偏偏要将其扯成“政治阴谋论”,是政治作秀。

低碳绿色发展是中国经济的必由之路。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不能走高碳之路,而要在发展中减少CO2排放。这不同于发达国家先排放先污染,后减排后治理之路。当中国先于许多发达国家提出碳税的研究并准备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之时,难怪西方的一些人认为,碳税的做法都会增加一定的经济成本,为什么中国要开征碳税呢?John Lee先生在没有认真做好研究之前,就武断地下结论,中国要在国际气候谈判上增加“周旋的余地”,“并披上一件政治外衣,好让其加大排放量”。碳税是会加大减排力度,减少排放量。初期碳税会增加成本,但长期来讲会有更多的正面效果和经济增益。显然,在碳税的设计中,对受影响最深的企业,应该给予一个缓冲期,达到转型和保持竞争力。在这一缓冲期内,可动用部分碳税收入促使这类企业完成过渡,但决不是John Lee先生所说的中国“政府将保证这些企业能轻松承受减排负担。”

在德班会议上,我们参加了澳大利亚政府组织的边会。会上介绍了澳大利亚2020年清洁能源计划,其核心是碳价格的碳交易市场。固定碳价格实质就是碳税的形式。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正是澳大利亚受到气候变化的显著影响,受害甚深,是碳价法制定的原由。2011年11月8日,澳大利亚会议通过碳价法,增加就业竞争和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可再生能源创新和投资,提高能效,提高土地管理和水资源利用,最终促使经济转型,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于影响较大的高排放企业的竞争性,政府也在过渡时期给予补贴。通过减少碳税和增加收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这个方案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我们写了一个会议小结,并做了广泛的传播。我们现将此报告附后。John Lee 先生对中国碳税问题的种种责难、误读、牵强附会的论断,如果也用在澳大利亚的报告,必定会受到本国同事的嘲笑。中国在十一五期间,关闭了二千万千瓦的小火电厂,新的发电容量都是高效的大型电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超超临界发电厂。中国的电厂煤耗更是一跃而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减排效果显著。但令人惊讶得是,John Lee先生不知从何处取得数据,说“中国煤炭消费量大约以每年17%的速度增加”。中国的煤炭消费增长再快,身为学者,总不能凭空捏造出一个年17%的高增长率来吓人吧?如果John Lee先生说,中国官员在面临有的国家要求中国签署更为严格的国际协议,便能凭借开征碳税的手段“站到更高的道德制高点上”而蒙混过关的话,还不如说,中国在玩“一个阳奉阴违的游戏”,需要对中国减排的承诺加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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