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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连发三文 回应阶梯电价三大热点质疑

2012-06-15 10:11来源:北极星火力发电网关键词:发改委阶梯电价阶梯电价试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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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改提供经验

随着各地听证会的相继落幕,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已从方案制定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这既意味着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渐行渐近。

发改委表示,从近期各地听证会反映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对阶梯电价制度是赞同的,提出的意见大多是针对基本电量设置、计量周期等具体操作问题

发改委称,经过历时4年的研究论证和反复征求意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日渐完善,“建机制、保基本、促公平”这一价格改革新理念得到了较好体现,也为今后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而阶梯电价的实施,除了为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改提供经验,还可以充分反映市场需求情况和资源稀缺程度,区分居民用电需求中的基本和非基本部分。更可以通过对非基本用电需求实行较高电价,同一省份不区分农村、城市划分电量需求分档,对困难群体给予一定免费用电量等方式,实现了“富人补贴穷人,城市反哺农村”,既保障基本需求,又抑制过度消费,特别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目的,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

延伸:阶梯电价7月1日起试行 发改委回应三大热点质疑

对于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的问题,发改委表示绝大部分省份上调了第一档电量,绝大部分地区的覆盖率大大超过80%,部分地区达到90%。第一档电量最高每月260度,最低每月150度左右。

"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的电量",针对这一现状,阶梯电价制度体现了"多用电者多付费"的理念,把居民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当用电量在一定数量之内为第一阶梯,价格较低;当用电量超过第一阶梯,就进入第二阶梯,每度电的单价也要升高。当超过第二阶梯进入第三阶梯,电价会继续增高。今年5月以来,除西藏、新疆外,全国29个省份已经召开听证会,代表们的意见主要集中在: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应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等等。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出回应。

关注一:第一档电量标准是否偏低?

根据部分省份此前的阶梯电价方案,湖北、河南、安徽等地区的第一档电量集中在120、130度上下。以安徽为例,如果按照150度执行,可以覆盖全省69.5%的城镇居民和93.9%的农村居民。有听证代表认为,这一方案不会增加农村居民用电负担,但对于城市居民的基本用电需求考虑不够。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即将公布的修改方案,将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负责人:这个准备出台的实施方案应该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这个覆盖率已经达到超过了80%,甚至有些地区达到了90%以上,电量标准最高的260度,低的也就是150度左右,这个比原来都有提高。

阶梯电价7月1日开始试行 大部分地区覆盖率超80%

今天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透露,各地将于6月中旬陆续推出阶梯电价实施方案,7月1日开始试行。绝大部分省份上调了第一档电量,绝大部分地区的覆盖率大大超过80%,部分地区达到90%。据记者了解,第一档电量高可至月均260度,下限约为150度左右。

据了解,绝大部分省份对第一档电量进行了上调,绝大部分地区的第一档电量覆盖的家庭大大超过80%,甚至有些地区达到90%。第一档电量高的月均260度,低的150度左右。目前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比东部地区低,主要体现了东西部发展阶段的差异,也体现了消费水平的差异。随着西部经济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今后第一档电量可以实施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发改委:5%高收入家庭消费约24%电量

发改委网站刊载述评文章,点评阶梯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又一次实践。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实行工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的交叉补贴制度。从我国居民电力消费结构看,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约24%的电量,这就意味着低电价政策的福利更多地由高收入群体享受。这既不利于社会公平,无形中也助长了电力资源的浪费。通过划分一、二、三档电量,较大幅提高第三档电量电价水平,在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也可以培养全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逐步养成节能减排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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