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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之于民资办电厂 或成一纸空文?(附新36条全文)

2012-07-03 16:5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新36条民资办电魏桥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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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河北省一民营企业韩老板感慨道。

而他所谓的“意料”正是国家电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阅读全文请点击)和国家能源局随后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阅读全文请点击)。

能源领域尤其是电力行业主要由国有企业垄断,因而成为政府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重要领域。

“虽然当初抱有一丝期望,但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进去。”韩老板如是说。

而这两部《实施意见》的出台,很容易联想到山东“魏桥模式”。但在能源专家看来,两部《实施意见》都只是给民资“理直气壮”的理由,传递出的信号是“国家迫切需要民资进入电力行业”,并不能等同于国家对山东“魏桥模式”的肯定。

实施细则限期内出台

按照规定,两部《实施意见》如约赶在6月底前发布。

根据国家电监会发布的《实施意见》,电监会将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对民营电企将依法颁发许可证。

该《实施意见》同时提出将“积极推动电价改革,促进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电价机制。组织开展输配电成本分开核算,积极推动输配电价改革,推动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电力系统普遍亏损,“不能认为民资进入电力行业就将扭亏为盈,同时也不能认为意见出来后,民资就将非常积极踊跃地进入,但至少可以说明,民资未来进入电力行业可以‘理直气壮’了。毕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从这方面来看,对企业来说应该还是一个大的利好。”

这些《实施意见》传递出的信号就是国家迫切需要民资进入电力行业。林伯强表示,“但是对民资而言,并不是实质性的利好,而实实在在的利好则是应该保障收益。”

“电价改革恰恰是民资进入电力行业的关键所在。”林伯强直言。

有着投资意向的北京中联创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张祥向记者道出了他的担忧,“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偶尔会碰到‘玻璃墙’的现象,民营企业在实际业务办理方面会涉及很多电力部门的协助,但电力部门的内部运营模式与企业运营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会直接导致推进工作繁琐、低效。”

“国家的电力问题从宏观上讲,发电领域实际上早已经实现市场化了。”张祥表示,“只是国家电网的输配电这个系统一直是处于垄断或者说是有垄断背景。”在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针对电力问题的政策之后,国家电网的输配电系统总体上垄断环节与氛围同之前相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垄断的因素也在下降。

北京汉能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晓枫告诉记者,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本身是非常好的事情,有利于鼓励电源建设的多元化投资,实现电源生产的竞争并降低成本。“但是像中国很多的法律法规一样,是否能真正落实还有很长一段路。”

“政策出来后,希望从其他方面而不是从发电方面,给民资更好的待遇。”林伯强认为,“如果从鼓励民资大力进入电力行业而言,仅凭这一政策是完全不够的。”

“而最关键的问题是上网调度的不透明。”刘晓枫表示。

上述韩老板也表达了类似看法,“重要的不是出台多少法律政策,而在于执行是否到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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