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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电力局:丢失发票急退电费 忙把“绿色通道”开

2012-07-26 09:07来源:浙江省海宁市供电局作者:贾静懿 冯青青关键词:海宁市供电局手续办理致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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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那笔临时接电费我已经收到了,要不是你们的及时提醒和帮助,恐怕这钱我是拿不回来了。”7月24日,在海宁市供电局的海洲供电营业厅内,业务员陈帅意外地接到了一个“不经意”的感谢电话。

电话中这笔临时接电费,背后有个“不经意”的小故事。两个多月前,家住海昌街道硖东社区的徐忠明来到海洲供电营业厅咨询信息。原来,徐先生的新房子刚建好,想到把基建表拆掉,安装居民电表,便前来咨询相关手续。

细心的小陈通过营销系统查询后,发现徐先生的这块基建电表使用期已经快到3年了。按规定,临时用电最多不能超过3年,逾期临时接电费不退。当小陈将这一信息告知徐先生后,他高兴道:“本来这次就是顺道来咨询一下,想不到还有不经意的收获。”

徐先生随即回去准备手续需要的资料,但第二天,他又急匆匆地赶到营业厅,着急道:“我资料带来了,可是当年那张临时接电费发票一时找不到了,这会耽误销户退费吗?”见徐先生一脸懊恼,小陈一时也犯了愁:临时接电费的发票是办理退费手续必须的,而徐先生的基建电表使用期眼看又快到期了。请示领导后,小陈安抚徐先生道:“这样吧,您再回去找一找发票,我们为您开通‘绿色通道’,先为您办理销户手续。等您找到发票后,再来补齐手续,办理退费。”

在接下来的几天内,海洲供电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们及时开通“绿色通道”,终于赶在规定期限内结束了徐先生的销户流程。一个星期后,徐先生赶到营业厅,高兴地说:“发票找到了!”小陈接过发票,顺利地完成了徐先生的退费流程。临走时,徐先生感激道:“虽然这笔钱数目不大,但是你们能那么人性化地处理,真是太感谢了。”一个多月后,810元临时接电费成功退回了徐先生的银行卡里。

作者: 贾静懿 冯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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