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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河南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全文

2012-10-08 13:49来源:中国网关键词:河南能源发展规划地方十二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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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发展目标

根据预测,2015年我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2.9-3.03亿吨标准煤,综合考虑能源适度超前发展的需要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到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不突破2.9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所占比重分别为77.5%、10%、7%和5.5%。

———全省一次能源供应能力达到3.03亿吨标准煤左右,省内生产能力稳定在1.8亿吨标准煤以上,自给率为59.4%,其中煤炭生产能力稳定在2.2亿吨以上。

———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约为3850亿千瓦时,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200万千瓦以上,其中煤电装机容量达到640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0克/千瓦时。

———非化石能源利用量达到1600万吨标准煤,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50亿千瓦时;力争建成绿色能源示范县12个。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增强电力保障能力

立足本省保障、兼顾省间调剂,坚持适度超前、区域平衡、集约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加快电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重点建设热电联产和大型坑口、路口等骨干电源,稳步推进核电项目,规划建设外电入豫通道,巩固省级和区域主网架,提升改造城乡电网,加快建设智能电网,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建成清洁、高效的电力生产供应体系和智能化输配电网络。

1.继续优化发展火电。继续以南太行、豫南煤炭矿区及陇海线原有“两点一线”电源布局为主,同时在宁西、晋豫鲁等新建重要输煤铁路通道沿线,以现有电源扩建为主重点发展60万千瓦以上超超临界机组路口、坑口电源,积极发展煤矸石等低热值煤发电。鼓励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发展,积极支持省内外骨干煤炭企业建设大型燃煤发电项目和煤矸石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在确保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

2.积极合理发展热电联产。以优化布局为重点,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努力满足城镇和产业集聚区用热需求,尽快形成以大中型热电和背压式供热机组为主体、多种热源相互补充的集中供热体系。坚持以热定电,重点支持省辖市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中心城市建设大型热电联产机组,鼓励对现役30万千瓦机组实施热电联产改造。到2015年,所有省辖市和10个以上重点县(市)城区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结合产业集聚区发展,支持工业热负荷稳定的企业、园区和城镇因地制宜建设背压式供热机组。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燃气热电机组。在以采暖供热需求为主且热负荷较小的城镇,支持建设大型燃气或燃煤锅炉房实现集中供热,待条件具备后再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加快城镇供热管网建设,推进供热管网与热源同步建设、协调发展。

3.稳步推进核电项目规划建设。依托专业核电开发公司,加快推进南阳、信阳、洛阳、平顶山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密切跟踪国家内陆核电开发政策,积极争取建设条件较好的核电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并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工作,力争南阳核电项目列入国家第一批开工的内陆核电项目并尽早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南阳天池等与核电项目配套的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

专栏3“十二五”时期电源建设重点任务

核电:争取开工建设南阳百万千瓦级核电一期工程,加快信阳、洛阳、平顶山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火电:以现有电源扩建为主,建设一批大型坑口、路口燃煤火电和煤矸石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热电:以省辖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县级中心城市为重点,建设一批大型燃煤或燃气热电机组。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建设一批背压式供热机组。

4.加快建设稳固输电网络。按照国家规划,在确保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新疆哈密至郑州直流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南阳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扩建等其他跨区输电工程建设,提高河南电网吸纳省外电力能力。进一步优化500千伏网络结构,着力提高电力输送和灵活调配能力,建成以1000千伏特高压电网为支撑、省内各区域间电力输送通畅、充分满足省内电力资源配置的“两纵四横”500千伏坚强骨干网架,确保省内电源送得出、外区电力落得下、电力输送不卡口。推进220千伏电网变电扩容、解环、环网三大工程,着力保障500千伏电力落得下和发电负荷就地消纳,尽快形成以省级500千伏骨干网架为联络、解环为16片运行的市级220千伏双环网供电网架。加强并规范电源接入系统管理,坚持电源分级接入原则,根据当地电力负荷特性和网络状况,合理确定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鼓励现有接入500千伏电网的60万千瓦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

专栏4“十二五”时期电网建设任务

实施千亿元电网建设工程,五年新增110千伏以上电网线路14500公里、变电容量12100万千伏安。

跨区输电:建成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南阳变电站、新疆哈密至郑州直流特高压输电工程,按照国家规划积极推进豫北、豫南等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

骨干网架:新投用500千伏变电站18座,扩建5座,新增变电容量277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803公里;新投用220千伏变电站93座,改扩建35座,新增变电容量2754万千伏安、输电线路5794公里。

城乡配电网:新建110千伏变电站470座,扩建196座,新增变电容量3791万千伏安、输电线路7290公里。

智能电网:稳步推进常规机组能耗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及主要运行参数在线监测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智能变电站,微网及储能装置应用,智能配电网运维管理集约化,一体化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等方面工程建设。

5.提升改造城乡配电网。加快110千伏及以下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终端客户供电质量和可靠性,优化各级电网供电半径,保持电网“微循环”通畅,实现县县多电源供电和各电压等级协调匹配。以市域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配套电网、老城区电网为重点推进城市电网改造,保障城市化快速发展的电力需求;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实施城区电网入地工程。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重点推进县域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农村生产相关电力设施改造及干旱缺水地区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示范县及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6.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围绕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和灵活性,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便捷接入和全额消纳,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坚持电网二次系统与一次系统协调发展,加快骨干通信网建设,稳步推进中低压通信网建设,促进各级输配电网络与信息化融合。推进常规机组能耗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及主要运行参数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积极推广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和运行控制技术。建成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全面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输电线路全寿命周期管理及状态评估和状态检修关键技术,实现智能设备一次应用和变电站整体状态检测,基本实现220千伏及以上线路智能运维巡检。健全管理体系,形成“大集控”运行模式。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微网及储能装置应用、智能配电网运维管理集约化和配电网电能质量监测系统等工程建设和示范。全面开展智能小区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积极推进一体化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初步实现智能电网调度。

(二)集约利用煤炭资源

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和大中型矿井建设,优化配置煤炭资源,培育壮大骨干煤炭企业,大力开展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提高煤矿安全水平,稳定提升煤炭产能,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

1.大力推进煤炭资源勘查。加大对焦作、平顶山、义马等老矿区深部及外围资源的勘查力度,增强现有生产矿井的资源接续能力。加快省内已设立勘探区块资源勘查,提高勘探级别,争取尽早具备建井条件,五年新增精查储量50亿吨,增强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资源保障能力。逐步将勘探范围扩展到豫中东和豫东南区域,增加煤炭资源后备储量。

2.加快现代化大中型矿井建设。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进一步强化矿区总体规划指导作用,完成六大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重点开发郑州、平顶山矿区,稳步开发焦作、鹤壁、义马、永城矿区。依托骨干煤炭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大中型矿井,五年新增煤炭产能4000万吨。

3.着力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深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合理配置后备资源,优先配置给骨干煤炭企业,培育形成若干个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1-2个拥有亿吨级产能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省骨干煤炭企业到省外开采煤炭并发展下游产业。到2015年,省骨干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总量的95%以上,产能占全省的90%以上。

专栏5“十二五”时期煤炭建设重点任务

资源勘查:实施百亿吨煤炭资源勘查工程,新增精查储量50亿吨以上。

煤矿建设:新建及改扩建煤矿39处,新开工规模4000万吨;建成大中型矿井23处,投产4000万吨。

安全改造:以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区域瓦斯治理等为重点,实施一批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大幅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煤层气开发:实施煤层气资源勘查工程,新增探明储量300亿立方米;重点建设平顶山、焦作、安阳-鹤壁、义马、郑州等5个煤层气(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矿区,推进平顶山等矿区煤层气地面开发试验工程。

4.加强煤矿安全和产业升级改造。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突出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水害严重矿井及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改造工作,加快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建设,提高矿井灾害监控和预防水平,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争取全省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8以下,其中骨干煤炭企业控制在0.5以下。积极推进煤炭产业升级,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提升煤矿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全面推进兼并重组小煤矿升级改造。

5.强力推进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加强煤层气资源勘查,重点依托省煤层气公司和骨干煤炭企业,加快焦作、安阳-鹤壁、平顶山等高瓦斯、高地压矿区煤矿瓦斯(煤层气)地面抽采和利用工作,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建设瓦斯发电、民用燃气等项目。加强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技术研发推广,着力提高抽采利用效率。到2015年,全省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10亿立方米,利用量达到7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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