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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风电并网政策和技术标准的比较研究

2013-07-16 10:50来源:《中国电力》关键词:风电并网风电技术风电认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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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风电并网相关的测试认证技术导则

2009年,受德国政府委托,德国风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协会(FGW)根据联邦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一系列与可再生能源系统服务相关的技术导则(TR1-TR8,导则1-导则8)。其中,与并网相关的主要是导则3(TR3)、导则4(TR4)和导则8(TR8)。表1所示为导则主要内容及说明。

表1 德国风电并网相关测试认证技术导则

1.2 我国风电并网政策和技术支持体系

我国风电发展起步较晚,但由于受政府和产业界的高度重视,在较短的时间内也快速建立起了风电发展的政策、技术支持体系及相关技术标准,包括政府和企业在不同层面上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以满足风电并网的需求。

1.2.1 法律和规划

2006年1月1日,我国第1部《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以及其附加电价在销售电价中的分摊模式。同时,法规要求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此后,与《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的各种国家规定相继出台,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迅猛发展。2009年,我国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重点是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机制不完善、配套优惠财税政策未能有效落实、并网安全稳定运行突出等问题;实行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政策,明确要求发电企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采用法律手段鼓励促进发电企业开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并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与此同时,政府还负责指导有关风电国标和行标的制定,如2011年审批通过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国标)以及《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状态监测导则》等17项风电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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