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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福建公司首次采用FOB方式进口电煤

2013-09-05 17:33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键词:动力煤进口煤国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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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从国电福建公司获悉,该公司首次采用FOB方式从印度尼西亚进口9.6万吨动力煤

FOB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首次以FOB贸易方式进口煤炭的顺利实施,标志着福建公司煤炭供给能力大大提升,并向海外市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福建公司提出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进口煤贸易的战略构想,充分发挥该公司作为集团公司进口煤的“桥头堡”作用,将性价比优良的进口煤通过“海进江”方式转供集团公司系统沿江及内陆电厂。今年以来,该公司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口煤工作,并对印尼矿山和供应商进行实地调研,与印尼三林、嘉能可等多家国际知名煤炭出口商进行商务洽谈,决定在合适的时候由所属燃料公司采用FOB贸易方式组织进口印尼煤,从而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合理控制煤价。2013年7月,所属燃料公司采用FOB贸易方式与印尼三林集团签署了进口10万吨印尼煤供销合同。为确保合同顺利落实,福建公司派专人到印尼装港掌握备货进度,了解装货准备工作,全程监装煤船,同时高效同步推进国际信用证开具、船舶租赁、船运保险办理等工作。

据悉,福建公司将加大向国外大型煤矿直接采购力度,积极探索通过煤矿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借机进入上游煤炭领域,力争实现控制部分海外煤炭资源的目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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