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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2013-09-06 17:18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键词: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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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绿色建筑、生态城市迎来发展机遇。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绿色建筑正在迈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提出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

三是石家庄城市发展迎来机遇。随着国家发展战略调整,京津冀区域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增长极。河北省明确提出把石家庄作为京津冀第三极来培育,实施冀中南经济区战略,强化中心城市地位,加快实现区域崛起和振兴,把石家庄打造成冀中南区域“龙头”,成为该区域经济、交通、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随着城市地位提升,石家庄未来发展必须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十二五”时期石家庄市建筑节能工作将面临三大挑战。

一是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建筑用能持续增长。由于各种家用电器使用量明显增加,居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增长较快;居民对室内舒适度要求的提高,使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持续增长;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市建筑领域能源消费将持续增长,建筑用能的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

二是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带来新挑战。按照“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建筑面积及构成测算,“十二五”期间石家庄市累计新增建筑面积约6500万m2,其中新增居住建筑面积约5500万m2,新增公共建筑面积约1000万m2。石家庄市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

三是资源环境面临新挑战。社会经济发展面临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生态资源的短缺,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逐渐显现。面对保持经济增长态势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博弈,建筑节能工作的任务将更加繁重。

三、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促进城市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引导全市建设领域树立节能低碳理念;以降低建筑实际能耗为目标,继续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等工作;以发展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为抓手,带动建筑节能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全社会形成主动实施建筑节能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幸福石家庄、实现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充分考虑石家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用能特点,合理制定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地区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实施有针对性的工作策略,走符合石家庄市情的建筑节能发展之路。注重建筑节能的城乡统筹,以新型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探索新型城镇和新农村建筑节能工作模式,引导县(市)、区建筑节能健康发展。

2.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技术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技术创新,建立有利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保障机制,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开发,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建筑节能市场由政府主导逐步向市场推动方向发展。

3.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以建筑节能技术创新为先导,积极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技术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将绿色建筑建设纳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各阶段监管体系,引导和促进单体绿色建筑建设,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推动既有建筑的绿色建筑改造。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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