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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2013-09-06 17:18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键词: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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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示范项目与区域开发相结合。继续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等示范项目建设,开展被动式低能耗示范项目建设,对技术先进、运行稳定、经济合理、具有借鉴价值的项目和技术进行重点推广。在示范的基础上规模化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及绿色建筑,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城市综合改造、旧城改造结合起来,集中连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建设。

四、建筑节能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在巩固“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运行节能及建筑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建筑节能市场化服务能力建设,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到“十二五”期末,通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设等工作,实现节约标煤约271.2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69.99万吨、二氧化硫约5.43万吨、粉尘约2.71万吨。

(二)指标体系

1.新建建筑节能

全市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65%的建筑节能标准,公共建筑执行50%的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引导新建建筑由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发展,开展更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2.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

“十二五”期间,累计开工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m2以上。自2014年起,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达到25%。

“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工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面积200万m2;正定新区创建绿色建筑面积400万m2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区;市区创建建筑面积15万m2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小区3个;每个县级市和组团县分别创建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小区1-2个;其他各县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工作,培育建设1个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十二五”期间,严格按照河北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要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m2以上,其中节能综合改造面积达到100万m2以上。

完成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6万m2,改造项目达到公共建筑50%的节能标准。

4.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

“十二五”期间,完成50栋典型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完成30栋典型大型公共建筑的分项计量及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启动典型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库建设,着手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基线,开展建筑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研究,逐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00万m2。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分布特点,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到201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0%。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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