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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2013-12-13 11:19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关键词:国家能源局核电技术核电课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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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知识产权权属与合同管理

第九条 核电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依法实行合同管理。某单位独立承担、多个单位共同承担、某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发的课题或子课题,在签订任务合同书、子课题或委托协作开发协议中要对实施核电专项所取得科研成果及知识产权的归属、权益分配、使用、许可、保密、法律责任及义务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对已有知识产权进行界定。未做出明确约定的,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条 核电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国家,由课题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并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除上述规定的情况外,核电专项课题、子课题、示范工程、委托第三方的研究任务等产生的知识产权、研究成果以及相关权益属课题责任单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做出明确约定的,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核电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无偿实施。

第四章 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

第十一条 课题责任单位应将知识产权分析贯穿于课题实施全过程。制定课题知识产权策略,跟踪、研究国际主要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保护态势及其对本课题研发及产业化的影响,及时提出应对之策;课题立项论证、中期评估和验收阶段,均须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涉及重大知识产权风险、对课题重大调整和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重大举措,应及时上报,经牵头实施单位审核后,由牵头组织单位审定。

第十二条 课题责任单位应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管理贯穿于课题实施全过程。对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并适于专利保护的新技术、新产品,应适时申请专利,专利申请后方可进行技术鉴定、发表书面文字材料、公开展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产品(样品、样机)等;对于有国际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应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国外专利。

第十三条 核电专项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要根据创新特点和市场需求,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必要时应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专项开发的新产品及服务,应适时进行商标注册,打造优质品牌。

第十四条 对于不宜公开的技术内容,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技术秘密持有单位负责界定、标识保密信息,确定密级,限制接触人员,实施保密管理。与核电专项有关的论文、学术报告、专利申请等,不得涉及专项的技术秘密,发表及发布论文、学术报告前、提交专利申请前,课题责任单位负责保密审查和登记,并报牵头实施单位备案,纳入分项知识产权数据库,另需标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资助”字样。

第十五条 课题责任单位应制定、落实课题技术秘密管理办法,确保开发和第三方技术秘密的安全性。技术秘密持有单位负责对核电专项技术秘密的载体进行标识、隔离和保密管理,禁止通过公共互联网络传递、上传核电专项的技术秘密,并限制接触使用的范围和人员。参加国内外展览和国际交流,涉及核电专项的内容须经过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保密审查部门审查,不得涉及核电专项的技术秘密,参展和交流内容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

第十六条 参与核电专项课题的人员,接触核电专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技术及管理人员等(简称涉密人员),须保守课题、相关引进技术和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与单位签订保密承诺协议。涉密人员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的,仍负有保密义务,离开单位前应当将实验记录、材料、样品、产品、装备、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全部技术资料交所在单位并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

第十七条 课题实施过程中,涉及技术引进或技术合作中的国外技术或保密信息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权利义务。使用或接触上述国外技术或保密信息的单位对涉密人员和涉密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要实施有效管控和保密管理,任何接触或使用上述信息的单位及人员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公开。

第十八条 核电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知识产权拥有(持有)单位负责维护管理,重大创新的专利放弃前、重要技术秘密公开前、重要商标放弃前,需要进行市场评估,并在放弃前一个月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必要时由总体组进行评估,认为不宜放弃、公开的,知识产权拥有(持有)单位不得放弃、公开。

第十九条 课题责任单位可以在课题知识产权事务经费中列支知识产权保护、维护、维权、评估等事务费,不足部分由知识产权权利人承担。课题验收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负责保障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维权、评估等经费。

第二十条 课题责任单位应及时统计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类别、申请号和授权(登记)号、申请日和授权(登记)日、权利人、权利状态等,定期报牵头实施单位,牵头实施单位汇总报牵头组织单位。

第二十一条 牵头实施单位负责建立核电专项内部分级公开、交流便利、安全可靠的分项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涉密内容除外)。课题责任单位负责报送知识产权信息,纳入分项信息系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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