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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煤百万吨收千万元过路费 煤企称得罪不起

2014-03-27 11:38来源:《证券日报》关键词:煤炭行业煤炭市场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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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煤100万吨交上千万元“过路费”

铁路户头衍生巨额灰色利益

有专家认为,铁路户头租赁衍生的铁路计划费不光增加了铁路运输成本,还会产生巨额灰色利益

随着煤炭行业的进一步洗牌,煤炭市场正在走向规范,逐步依靠市场调节“驱逐”中间不合理环节。日前,煤炭市场已经取消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无疑是给煤企“减负”的一剂良药。

但目前,在铁路运输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猫腻”。在调查过程中,多家煤企、煤炭贸易企业都提到铁路户头“过路费”,让本就多少无利润可言的煤炭行业更加“雪上加霜”。

据业内人士计算,以每年转让40万吨铁路计划,按每吨铁路计划费18元计算,一年铁路计划租赁费收入高达720万元。而这部分成本,一般需要煤企或者下游用户来买单;但现在煤炭形势不好,客户都在观望,煤企只能忍痛消化这部分成本,甚至不得不在亏本基础上再“贴补”铁路。

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煤炭港口、煤企、煤炭运销企业和煤炭终端消费企业普遍都在抱怨铁路路网建设不够完善、铁路运力不足、铁路运费高企;但对于各地铁路局下属公司高价倒卖铁路运输指标也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有专家认为,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以及铁路户头计划都是阻碍煤炭市场发展的顽疾,当前,亟需取消以租赁铁路计划为经营目的铁路户头企业的资格。

100万吨煤交上千万元“过路费”

煤炭运输的铁路运力不足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从太原到鄂尔多斯,一路走来,不少煤企都跟记者抱怨高额的“过路费”,中间不规范环节更是剥了煤企一层皮。

所谓“过路费”,是铁路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向煤企收取的费用。这些公司有的叫多种经营公司,有的叫劳动服务公司,有的叫三产公司,尽管名称不尽相同,但是功能类似。他们拥有铁路户头,以收取铁路计划费的方式转让给没有铁路户头的企业,从中赚钱。

煤企人士说起来满腹委屈,“这种公司成为煤企和电厂之间的中介,导致煤企无法跟电厂直接对接。能卖给电厂多少煤,主要取决于该公司给运多少煤,电厂最后也是跟他们核算,直接把中介费给扣掉”。

更夸张的是,有时候一家铁路局就有两家这样的子公司,也就是说煤企要交两次“过路费”,而如果跨省,还需要向另一家铁路局的子公司再交一次。这样下来,从起点到终点最多的时候要交50元/吨-60元/吨的“过路费”。

“过路费”也是随行就市,水涨船高,煤炭市场好的的时候它也涨价,2006年和2008年曾经高达120元/吨。

如今,煤价跌跌不休,煤企要么已陷入亏损,要么在亏损边缘徘徊,依然要交5元/吨或者10元/吨的“过路费”,这笔费用正在成为煤企沉重的负担。

去年年底,煤炭市场出现一波上涨行情,但内蒙古等煤炭产地的坑口价格并未出现较大上涨,“过路费”却最高涨到40元/吨,因此,这一轮上涨煤企并没有从中受益,港口涨价的利润几乎都交了“过路费”。

煤炭业内人士王永杰举例说,去年10月-12月间,港口煤炭价格涨幅为10.1%、煤炭坑口价格涨幅为6.4%、铁路计划费价格涨幅竟高达52.6%。铁路计划费的涨幅远远高于煤炭港口和产地坑口涨幅,拥有铁路户头的单位,靠铁路计划的租赁就获得了高额的灰色利益。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年100万吨的铁路户头计划和40%的兑现率估算,每年转让40万吨铁路计划,按每吨铁路计划费的指导价18元计算,一年铁路计划租赁费收入高达720万元。而这720万元的铁路计划费最终买单的是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终端消费的电力、煤化工等企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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