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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定完整的法律体系
世界上的主要核电大国都在核电发展的初期制定了原子能领域的基本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原子能领域中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目前中国在关于原子能方面的国家法律层面上只有2003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国于1984年首次启动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由于核工业主管部门不断调整、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相关法规的一拖再拖,使原子能的立法进展非常缓慢。
中国多个部门涉及核安全的管理和监管,由于各自背景、宗旨和行业的限制,造成权力的分散和重复。上位法的缺失令核能发展格局难以稳定,监管活动没有充分和法定的依据和授权,行业管理部门设立的各类行政许可也只是依据部门颁布的相关行政法规。这些都需要上位法规范,通过立法来保障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对原子能的研究、开发、利用,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核损害赔偿,核安全与核保障等从全局上进行规范和保障。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对中国核安全监管系统做出同行评估时也指出,中国需加强核安全相关立法。
由于原子能法的制定和审定耗时较长,在此之前要加快核安全法的出台。目前核安全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处于第二类,应该加快核安全立法的速度,尽快以法律制度强制保障中国核电的安全发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在核安全方面的责任和安全要求;保障核安全信息透明的法律依据,促进运行经验在行业内的学习共享,并向公众及时通报有关核安全的信息;建立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
完善核损害赔偿机制
发展核电产业,必须未雨绸缪,应制定完善的核损害赔偿机制,并在法律框架下展开工作。目前中国核损害赔偿的主要依据,是2007年《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这一行政管理性文件。但是上述复批的法律地位不足,其中规定的额度远远不能满足核事故时所需要的赔偿要求。应该参考相关国际公约及世界各国在核损失赔偿上的经验,制定更全面的核损害赔偿法律,提高各级责任单位的赔偿额度,明确赔偿资金的筹款方法。
中国是核电利用大国中极少数没有加入核损害赔偿国际机制,也没有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系统的国家。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核事故赔偿,应该完善核损害赔偿的法律建设,并且建立核安全基金,作为核损害赔偿国家资金的补充,可以参考乏燃料处置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也可以参考美国的基金筹资办法,向营运商的每台核设施收取固定的赔偿储备资金。核安全基金,作为核事故赔偿的补充,应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由第三方管理,保证用于赔偿的基金部分的保值和升值。对使用范围、限额和批准权限严格规定,实行审批、支出两条线。基金还可用于行业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安全管理办法的更新及核安全文化教育。
(作者分别系NRDC中国核安全项目研究员、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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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编译自国际核工程)2022年5月31日,亚美尼亚核电厂负责人表示,该电厂正准备新建一座中低放固废贮存设施。该项目拟于2022年底前确定供应商并签署建设合同。负责人介绍称,目前有几种技术可以用于处置放射性废物,包括玻璃固化和沥青固化,均可在亚美尼
美国官员10月21日表示,位于爱达荷州东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厂的问题似乎已得到解决,将于2022年年初开始将90万加仑(350万升)来自乏燃料后处理时产生的含钠高放废液转化为更安全、更易于管理的固体材料。美国能源部表示,下周将进行综合废物处理装置(IWTU)的启动测试,该设施建造费用已超过5亿美元。若工厂正常运行,预计需要用5年的时间处理所有废液。
美国能源部计划在2023年底之前对贮罐中的废物进行玻璃固化,放射性废物综合处置设施(IDF)的建设对于该项目至关重要。美国近日已完善了汉福特综合废物处置设施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安装了新型内衬,有助于渗滤液的收集、持续监测和处理,能够有效的保护地下水。
9月11日,我国首座高水平放射性废液玻璃固化设施在四川广元正式投运。这标志着我国已实现高放废液处理能力零的突破,跻身世界上少数几个具备高放废液玻璃固化技术的国家,对我国核工业安全绿色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瑞典政府2021年8月26日表示,已批准扩建奥斯卡沙姆中间乏燃料贮存设施扩建计划。瑞典多家核电运营公司在8月初警告称,用于贮存乏燃料的中央临时贮存设施(Clab)很快将会满容。
美国深层隔离公司(DeepIsolation)获得一份为斯洛文尼亚放射性废物管理组织(ARAO)进行钻孔可行性研究的合同。这项研究将就深钻孔贮存库是否可以处置斯洛文尼亚约瑟夫斯特凡研究所TRIGAⅡ研究堆乏燃料进行调研。
据日本放送协会(NHK)1日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近日发布消息称,福岛第一核电站内用于存放核废弃物的集装箱出现腐蚀或凹陷,问题集装箱数量多达548个。
2021年6月17日,中国北山地下实验室开工建设,标志着我国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工作进入了地下实验室建设及研发阶段,为填补我国在高放废物处置技术地下现场研发平台及设备的空白,攻克高放废物地质处置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试验平台和基础。
日前,法国法马通公司(Framatome)宣布用于支持核设施退役和废物管理的机器人辅助处理系统开发工作取得里程碑进展。试验证实该处理和分类高放废物部件的机器人系统能够良好运行,这为提高核工业自动化水平铺平道路。
近日,美国能源部(DOE)宣布向先进能源研究计划署(ARPA-E)“优化核废料和先进堆处理系统”(Onwards)项目拨款4000万美元,该项目旨在开发限制先进堆核废料产生的技术,解决乏燃料处置方案选择有限等难题。
3月20日,“核电三废处理技术联合研发和试验中心”新址揭牌,上海核工院与江苏希捷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署“PVA可降解防护用品与处理工艺技术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与“关于成立江苏核捷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意向书”。
1核能民用的最大障碍当通用电气公司原子能产品部的总经理麦考恩(FrancisMcCune)第一次提出保险问题的时候,各方的反应比较冷淡。1954年初,为了落实时任总统艾森豪威尔的原子能和平利用倡议,美国原子能委员会组织对1946年的《原子能法案》进行修订。在国会原子能联合委员会召开的听证会上,麦考恩提出
9501亿日元。这是日本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堆报废等支援机构近日在福岛核事故损失赔偿估算总额中增加的数字。消息称,东京电力公司和这一机构将于近期向日本政府申请批准新的重组计划。如果得到批准,福岛核事故赔偿总额将达7075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619亿元)。核电,在给我们带来清洁能源的同时,也带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参院全体会议19日凭借执政党及民主党等多数赞成票,正式批准了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CSC)的决定。报道称,公约规定核事故发生国原则上必须做出一定金额的赔偿(约470亿日元,合人民币24.5亿元)。超出部分将由缔约国的核能企业建立的基金做出补充赔偿,为事故发生国提供支持。公约还规定无论有无过失,事故的法律责任都由核能企业承担。由于核能设备制造商将被免责,日本加入该公约旨在为核电出口提供后盾。此外,当反应堆报废工作等发生事故时,责任也将由核能企业负责,因此有望促使掌握先进技术的美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目前已有美国、阿根廷、摩洛哥、
“在世界上所有核电国家里,只有中国没有对核损害赔偿立法。” 中国核保险(放心保)共同体(以下简称“中国核共体”)执行机构总经理左惠强在两会召开前夕接受采访时称,并希望可以有参会代表提出相关提案。由核事故引起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责任损失,由于核损害的巨灾性质,常规保单中一般都会将上述损失除外。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立法来明确责任的归属,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明确核电运营商承担无过错责任。左惠强表示,核风险的特殊性在于风险巨大和后续长时间的影响。按照最新国际公约要求,核损害索赔时效可达30年。相较于普通责任,核损害赔
12月9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和法国电力公司共同主办的核法律与核损害责任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中法两国业内法律专家分别就第三方核责任、中国核法律实践作了探讨。“福岛核事故发生以后,核损害赔偿责任相关问题引发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而借鉴和参考国外在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方面的经验,有助于逐步完善我国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但是根据现实国情,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法律层级暂无依据据了解,核损害责任法律制度是国家处理责任主体因核装置及材料辐射危害对生命、财产和环境所造成损失而建立的特殊民事法律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核安全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国核安函〔2024〕43号,详情如下: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国家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倡导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要求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指引新时代核安全工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案)。详情如下: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案)当事人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辛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0309R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北坊我部(国家
近日,生态环境部向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三澳核电项目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案下发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详情如下: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三澳核电项目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案)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8086X法定代表人:郝坚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大亚
“中国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将确保核安全融入核能开发利用全过程,建立了完备、科学有效的核安全治理体系。”4月15日,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主办、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指导、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承办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核电厂运行安全国际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
近日,东方电气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简称“大证”)获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延续,持续保持了国内核电装备制造集团唯一大证,既彰显了国家核安全局构建严密核安全责任体系的决心,也压实了东方电气集团大证管理核安全责任和质量管理责任。东方电气通过大证管理,统筹引领集团核安全文化建设,对下属涉
2024年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集团)召开年度核安全监管对话会,反馈交流重点关注的核安全问题。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主持,中国广核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长利等参加会议。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强调,要
1月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京组织开展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并讲话。2023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行业加强安全管理,依法从严监管,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新的一年,要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构建严
12月4日,中核集团召开全面加强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启动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顾军,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申彦锋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全面加强核电行业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启动会精神,介绍了集团公司全面加强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方案。与会单位代表就核安全管理情况和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核安全局分别于2023年6月5日和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了《国家核安全局2022年报》和《国家核安全局2022年报(英文版)》。北极星电力网转载如下,以飨读者![$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
近日,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南监督站)对防城港核电厂4号机组热态功能试验(以下简称热试)准备情况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检查组从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热试前涉及准则试验完成情况、热试准备阶段试验结果评价等方面对热试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针对检查情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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