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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质量监管再发力

2014-04-28 10:45来源:能源网 作者:胡学萃关键词:水电建设水电工程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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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水电质量监督总站”)常务副站长彭土标向记者分析了质量事故的主要成因。“主要原因还是抢工期。”彭土标说:“抢工期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前期工作因为移民或其它问题耽搁了,到后期就要把耽搁的时间抢回来;另外一种就是总的工期提前,想提前发电。”

动态评价制度正在酝酿

水电质量监督总站,由国家能源局委托,于2011年成立,设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作为国家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的专职机构,开展水电工程项目的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012年,按照国能新能【2012】371号文成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也设在水电总院,同时保留原水电质量监督总站。

“但真正开展工作是从去年开始的。”彭土标说。

据悉,目前,水电质量监督总站正在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相关要求,酝酿出台动态的评价制度。“本来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很多要求能够做到的话,就不用来这么一个《通知》了,所以还是要加强管理,差距还很大。”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

“目前我们(水电质量监督总站)的主要工作就是结合工程阶段性的重大节点,比如截流、蓄水、验收,一年开展1-2次正规的质量检查。再就是对于已建成的项目,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安全隐患提出建议。”彭土标说。

在一年的摸索过程中,水电质量监督总站依托水电总院的技术和团队,逐渐改进方式方法,开始倡导突击式检查。

但是,按照成立时的初衷,我国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总站-分站-项目站”的三级管理体系,但截至目前,这个体系还未能真正建立。

在追问原因时,彭土标向记者坦承,主要原因还是企业积极性不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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