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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质量监管再发力

2014-04-28 10:45来源:能源网 作者:胡学萃关键词:水电建设水电工程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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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为这个单位设在水电总院,尽管履行了一部分政府职能,但并非政府部门,因此很难争取到行政预算。“目前经费主要来源是和项目单位签订质量监督服务合同。”彭土标说。由此一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一方面要“仰仗”各项目业主的经费支持,又要做到对其“铁面无私”,这样的境遇令人“尴尬”。“我们也争取处理好各方关系,尽量不受合同的制约,两条线分开。”彭土标说。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最初设想,水电质量监督总站开展工作的流程是:在项目开工之初,各业主单位就要主动前来“备案”,即到水电总院门户网站上的水电质量监督总站网页上申请受理,但一年来的工作不容乐观。“只有一部分申报了,大部分还是由我们下达通知书。有个别项目单位顶着不申请,认为原来的体系很好。”彭土标说。

尽管这种依靠业主“自觉”的管理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但由于水电质量监督总站背后依托水电总院开展工作,各方还是会“礼让三分”,因为水电工程的重大阶段验收都是由水电总院“说了算”。

“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吧!”彭土标在电话里“嘿嘿”一笑:“质量监督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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