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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为我国原子能事业发展点亮“灯塔”

2014-05-06 09:33来源:中国核工业报关键词:原子能法原子能核安全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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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出台时机已成熟

《原子能法》立法工作自提上议程以来,一直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有关中央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自2010年来,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原子能法是原子能法律法规的金字塔塔顶,对其他相关法律、规章将发挥原则性、指导性作用,不可长期缺位。”“无论是从保障核安全还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来看,没有全方位的原子能领域法律的规范,都是一种缺憾。”“关于原子能法,有比没好,早出台比晚出台好。”......会上,从院士专家到全国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从核有关企业到科研院所,普遍呼吁尽早制定出台《原子能法》。很多与会代表在发言中均提及社会各界对《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寄予了厚望。

出席此次座谈会的不少专家参与了历次《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原子能法》起草组组长郑玉辉就是其中之一。他介绍,《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历时30年,共研究编制了4版《原子能法》草案,其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了多次调研和研讨,形成了多篇调研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可以说,一些原子能领域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已经研究得比较透彻,为目前《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工作基础。”

纵观国际原子能立法版图,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统计,全世界有77个国家建立了核法律制度,其中有37个国家制定了《原子能法》。在拥有核电的29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9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原子能法》。有核电计划的国家,大多有比较完善的核法律体系,不仅有基本法《原子能法》,还有若干配套的专门法,而且为执行这些法律,通常都辅以细化和具体的实施条例,管辖的范围涵盖核电、核燃料循环以及核技术应用等所有核活动。这些将为我国在世界原子能立法版图中探索寻求最佳坐标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原子能法》制定出台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我们对此应该充满信心。”许达哲在会上如是强调,令与会人员倍受鼓舞。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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