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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为我国原子能事业发展点亮“灯塔”

2014-05-06 09:33来源:中国核工业报关键词:原子能法原子能核安全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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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共同推进立法“落地”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原子能法》作为指导我国原子能事业发展的原则性、普适性纲领,怎样借“东风”使其真正“落地”生效成为亟待解决的议题。

“《原子能法》立法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关系到国家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经济,还涉及到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等多领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司长吴浩用“干系甚大”形容《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

正因为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更需要相关方面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共同推进。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防科工局,专门就《原子能法(草案)》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收到很多有益的反馈。总体而言,没有大的原则分歧,这为后续加快推进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作为起草牵头部门,国防科工局将继续为起草组和专家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起草组成员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力求在大的原则问题上达成共识,把分歧解决在起草过程中;推进立法过程中,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告立法进展情况,请示有关重大事项,同时加强与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的沟通等。

“《原子能法》是原子能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相对原则性‘母法’,是原子能法律体系的一般法,对《核安全法》等原子能领域专门法既要起到一定的涵括作用,又要协调衔接好相互间的关系。”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在会上指出。今年,除了《原子能法》外,原子能领域的立法还有《核安全法》、《核电管理条例》、《核安保条例》以及《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等。《原子能法》起草过程中,做好与这些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和配合工作,将成为各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的重要环节。

会上,中国核学会理事长、院士李冠兴,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王乃彦院士等纷纷表态将鼎力支持《原子能法》立法工作,为草案的修改完善发挥咨询作用。起草组组长郑玉辉表示将倾听各方意见,充分吸纳专家建议,尽快完善草案文本。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则表示要为起草组和专家做好及时支持和服务。

中核集团总经理钱智民用“灯塔”二字形容《原子能法》之于原子能事业的重要意义,他建议“出台该法尽管非常紧迫,但要注意有一定前瞻性,可适当考虑立法与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社会管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等相适应。”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副总经理祖斌建议,“立法既要特别关注安全,也要注重保护科技创新。”中广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谭建生则强调“要关注公众的知情权”等。

目前,《原子能法》已列入了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集众之力,《原子能法》必将尽快“落定”,为我国原子能事业的发展点亮“灯塔”,并在世界原子能立法格局中占有重要一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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