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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丢失 究竟谁的错?

2014-05-14 10:07来源:北京晨报-谢立新关键词:放射源放射性污染核泄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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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昨天的《北京晨报》报道,南京警方发布消息说,南京放射源丢失事故中4名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放射源已经找回,但是,绝非皆大欢喜的句号,相反,我们更要深入反思,亡羊补牢,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昨天,本报以《放射源丢失当及时公布》为题,对这一事件第一时间评论,今天,我们再编发一组稿件,对如何遏制频发的公共环境危机予以探讨。

提醒

全面核查 加大投入

问责到肇事的企业和个人,用事后惩戒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是必要的。但它不应该成为治理的全部。这种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旧模式已经暴露出了很多弊端,不出事故问题无人重视,一出了事故,问题又被统统推卸到个人身上,往往还以临时工或者副职居多。造成的结果必然是,一次次倒在同一条河流。因为没有解决到潜藏的真正问题,依然让公共安全和生命健康显得异常脆弱。

有后续报道称,在过去三十年的放射事故中,由于领导失职、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健全、工作人员缺乏安全防护知识、违规操作等责任事故占到了80%以上。事故又以放射源“丢失和被盗”为主。有媒体还提供了这样的数据,至少两千枚废旧放射源下落不明。据估计,目前我国放射源总数至少在8万枚以上,其中有相当比例的放射源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平均每年要发生事故30余起。

在这些质疑面前,很想听到官方权威机构给出客观的让人感到踏实的回应。

除此以外,是不是有必要全面核查一下,其他一些拥有放射源的机构,是不是也存在着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健全,企业管理者不重视,缺少安全防护知识?

企业建立包括预防体系应急体系在内的系统,专人专事来对高风险的操作进行监督管理,这理应成为一种常态。但这需要在人财物和安全管理上进行投入,投入到位才等于工作到位,没有投入只有白纸一张,那等于是敷衍和不作为,这种不作为和欠债将可能给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关键在于,政府必须承担起这种监督安全生产的公共职能,推动企业完成这种建设。否则,单单靠惩戒和问责,只不过是让个人背黑锅罢了,并没有真正改变公共安全的状态和质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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