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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2014-06-26 10:40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脱硝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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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6月-8月)。根据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各地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摸清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和环境监管情况;全面排查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违章建筑、农业面源、生活源和流动源的分布以及污染情况等。根据排查情况,确定重点整治的排污口、违章建筑及污染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9月-12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2〕50号)等规定要求,对清查出的重点问题报请当地政府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规范设立醒目标志界牌;各地要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相关的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对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要立即予以关闭取缔;对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要提出关停搬迁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对保护区范围内的限期清理的规模化养殖场,要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到位;对虽在保护区范围之外但对水源地水质构成影响或威胁的污染源(如废水通过沟渠、河流间接排入水源地),要落实长效的监管措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治理;对经科学论证,城市水源地建设布点不合理、整治难度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科学规划,落实相应资金,对水源地进行合理调整并报批。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和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

(三)督查检查阶段(2015年1月-3月)。在认真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省环保厅将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市(州)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通报检查结果。各市(州)应成立专班,组织对辖区内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相关检查结果报省环保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重要内容,要纳入总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省环保厅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指导督查。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保障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协调,落实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恶意排污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各地要紧跟工作部署,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调查摸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治方案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尤其是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提请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同时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

(三)加强调度,及时报送情况。各级环保部门要重视信息调度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和整治结果。8月底上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自查情况;12月底上报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集中整治情况。

湖北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必须从生产、生活和生态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协同控制各类污染物,全面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工地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为有效提升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制定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PM10和PM2.5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加强扬尘管控,切实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使环境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

二、重点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省人民政府与各地方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关于做好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4]57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业、扬尘、机动车尾气三大领域污染防治,切实提升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一)制定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武汉、宜昌、襄阳、荆州四市应在2014年6月底前制定并印发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其他城市应在2014年10月底前制定并印发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各城市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原标题:关于印发“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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