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评论正文

日本为什么不能没有核电?

2014-07-24 10:2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孙学智关键词:核电福岛核事故日本核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NRA制定核电安全新基准

为改革核电监管体制,日本国会参议院于2012年6月表决批准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设置法》。依据该法设立的原子能规制委员会(NRA)于2012年9月成立,由“反应堆”、“核物质及辐射防护”及“地震”领域的5名专家组成。NRA是一个独立监管机构,对日本的核能安全实施统一管理。委员会在处置紧急事故等方面拥有较大权限,例如向反应堆注水等专业决定今后将由委员会做出,原则上首相也无权更改相关决定。这主要是吸取了福岛核事故处置过程中首相官邸曾介入现场工作引发混乱的教训。

NRA正式成立后,迫在眉睫的任务之一就是“倾尽全力挽回已跌至谷底的信赖和信心”,制定新的核电安全基准。新基准经过专家起草修订、公示和征求民众意见等程序,于2013年7月8日正式颁布实施。新基准以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为依据,大幅增加了对严重事故、地震海啸、飞机恐怖袭击等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

新基准规定,核电厂有义务应对重大事故,发生事故时除了配置能够冷却反应堆的电源车和消防车之外,为防止事故造成放射性物质扩散,还需要为反应堆的降压排气设备增加放射性物质过滤功能,还必须具备抗震措施并设置具有防辐射功能的“紧急应急对策处”以应对恐怖活动和自然灾害,保证发生核泄露事故后也能够进行修复作业。

在抗震方面,新的安全基准规定,核电站进行抗震设计时需要考虑的活断层范围要由12万年~13万年前曾经出现过活动,改为最远到40万年前曾经发生过活动,核电站反应堆建筑物等设施要建造在没有活断层的地基上。在预防海啸方面,新基准规定要给整座核电站设定防海啸基准,要设置符合最高抗震基准的防波堤等,要针对活火山、龙卷风等采取相关措施。

新安全基准还将核电站的运转年限设定为40年。但是,在通过特别检查详细掌握设备老化状况后,如果符合新基准所规定的要求,将允许额外延长运转年限。延长许可只能获得1次,且最多只能延长20年。新安全基准将核电站的大幅安全对策强化作为一项义务加以规定,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根据这一新规制基准,对重启核电站必须实施安全审查。

3Es目标应是最终考虑

每个国家选择自己的能源战略,最终要达到的是3Es目标,即同时实现能源安全(energy security)、经济增长(economic growth)和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日本重启核电是经过失败和思考做出的选择,这份代价和慎重给我国核电发展及核安全监管带来许多借鉴和启示。

核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对于满足我国电力需求、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把握好核电这把双刃剑,是我们也面临的问题。

我国应针对福岛事故发生前后的技术风险、管理体制、决策机制、审核基准、缓解措施、应急手段等进行深刻反思,特别要高度重视超设计基准的多重自然灾害或极端自然灾害与次生灾害叠加事故的影响,开展对核电厂选址标准的审查,对地震高发地区以及可能受到其它自然灾害影响的核电站厂址提出更高的要求,以切实提高对叠加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

原标题:日本为什么不能没有核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电查看更多>福岛核事故查看更多>日本核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