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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绍俊:混合所有制经济 怎么混?(附4家公司)

2014-09-04 15:49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姜绍俊关键词:姜绍俊混合所有制输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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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电力企业长期以来采取党政一肩挑的工作模式,企业的一把手享有较高的权威。中核集团康日新贪腐案揭露后,国资委采取了若干措施加强对企业领导的制衡、约束,建立董事会,引入外部董事是其重要措施。

现在现代产权制度进入企业,董事会的构成和议事方式都应适应产权制度的要求。为此要改变国有电力企业董事会一股独大的局面,要遴选各类产权的代表进入董事会。鉴于国有股的比重要比目前有所降低,就要引入更多的战略投资者,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以引进其他企业法人、金融机构的投资部门和各类基金会,还有必要向社会公众出售部分国有股权,因而董事会中应当有适当的独立董事代表这些私人小股东的权益。此外建设新型的公司董事会最重要的是建立董事会——经理层的委托代理关系,据此修订已有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实行现代产权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塑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民事能力的公司法人作为电力交易市场的准入者,而且电力市场的准入者要进行整理,目前我国发电企业众多,据国家电监会统计约有超过2万家发电企业取得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报告显示全国接入地区调度及以上的发电企业6790家,其中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有5304家。另外,在近几年发展中,截至2012年底,发电装机规模超过500万千瓦的企业19家,合计装机容量80710万千瓦,占全国全口径装机容量的70.38%。其中五大发电集团装机55080万千瓦,占比48.03%。就是说进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规模老少三辈差别很大,实力也相差不小,而进场交易的发电企业隶属某发电集团,大部分并没有适当的民事能力,有的不能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甚至不具备独立核算的能力。推行现代产权制度,就应当重组全国的发电企业,一是规模适度,二是所有市场主体应具备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取消现行不合理的对某些大型企业集团的“优惠”政策,例如计划单列的特权,三是进场交易的要按现代产权制度要求落实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功能,组成适应现代产权制度的治理结构。

实行混合所有制将使中国电力企业的面貌焕然一新,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作者为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专职顾问 姜绍俊)

原标题:姜绍俊:混合所有制经济,怎么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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