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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部门分工方案》:涉及火电、清洁能源(全文)

2014-09-09 14:4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力发电分布式能源环保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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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研究制定全省和各市县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把新建项目产业政策关,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熟料)、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建项目,扩、改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三)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到2014年底,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市县,严格控制国家和省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2015年至2017年,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四)结合全省市县经济发展和城镇改造升级,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钢铁、橡胶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实施分类治理,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五)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

(六)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完善产能退出机制,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清洁能源供应

(一)到2015年,实现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的节能目标。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通过加快推进蓄能型集中供冷项目建设等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从2015年起,禁止销售和使用灰份高于20%、硫份高于15%、热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的劣质煤炭和含硫率高于4%的石油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供应。到2015年底,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9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洋浦、儋州、澄迈老城等区域。稳步发展核电等清洁能源,有序利用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五)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牵头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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