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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要打补丁

2014-10-20 14:13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苏南关键词:燃煤发电煤炭消费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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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多地方需改进 另有多处待改

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还有颇多地方需要改进,尤其是通篇没有任何关于空气质量信息和污染源排放数据公开的规定,也没有公众参与的条款,引来众多异议。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连用了三个“只字未提”来说明要修改的大气法不够“大气”,“一是在大气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只字未提;二是在公众参与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监督方面只字未提;三是在唤起公民环境意识以及环境教育方面只字未提”。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大气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的内容也没有涉及。

“《征求意见稿》缺乏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共资源投入预算的条款。”另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说,应当建立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附近的公共环境监测体系,对比排放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形成独立的政府环境监督力量。

上述专家还建议,建立统一的大气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实行大气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结果,同时还应鼓励有能力的环保NGO(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环境监督。

“法律责任一章,应该再细化。对群众据实举报的污染事件,地方政府责任部门,应该限期做出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地方政府责任部门应设立网络举报站点,接受群众监督。”上述专家说。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要打补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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