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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总理的决心与企业的福利

2014-12-01 09:24来源:“国资小新”微信关键词:审批权下放能源审批火电审批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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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来了!

简政放权,为企业经营发展“舒筋骨”。各级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创业的小伙伴们,再也不用盖那么多章,跑那么多审批流程。

截止到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463项行政审批事项!距离总理所承诺的五年内减少三分之一(500多项)非常接近,而时间却只用了三分之一。

2014年,国务院分别在1月、8月和11月三次印发了取消和下放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三次《决定》共取消和下放18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7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和下放3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出,要把职能转变作为新一届国务院工作开局的关键,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要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大道至简,明政善为。克强总理反复强调的“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是对市场经济的尊重,是全面深化改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必要措施。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更是深化改革的主体。“中国企业兴,市场旺,经济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政府要坚决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政府要给企业松绑,要让市场主体说话,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

2014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了哪些简政放权事项?今天,小新为您盘点——总理的决心和企业的福利。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有关法律。这是本届中央政府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简政放权继续迈出坚实步伐。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涉及24个部门。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两个特点:一是突出生产经营领域这个重点。把企业主体设立、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资本和资产处置等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作为取消和下放的重点,占这次取消和下放总量的50%。其他涉及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和涉及个人各类从业资格的占近50%。二是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比如: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取消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取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将交通运输部的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原标题:简政放权 :总理的决心与企业的福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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