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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被动改造”与“主动适应”

2015-02-05 17:46来源:中国煤炭网关键词:煤炭行业发电企业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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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后负担仍然较重

税改财税[2014]72号文件的下发宣告煤炭资源税改革成功,也宣告了收费基金清理相关工作基本完成。内蒙古煤炭资源税率9%为最高,山西8%居其次,其他省份在2%~6.5%不等。

煤炭行业整体税负水平高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主要产煤省份财政对弈有一定依赖。资源税改的条件是维持企业前后负担水平相差不大,维持地方合理的财政收入。按照目前的公示的资源税率和洗选煤折算率,主要产煤省税率制定较高,且个别省份的煤企支付的税费成本甚至要要高于水改之前水平。

煤炭行业此前税费负担过重,而税改后一些不合理的费用已然包含在资源税中,换句话说,在资源税中,除却本身资源使用代价和环境成本外,仍旧需要支付一部分历史成本和社会成本。

目前,有个别地方小小头费用尚未完全清理,而一些与资源税使用方向及征收意义重叠的费用也仅是暂时性取消。

政策脱困和市场手段两手紧握

国务发改委已经连续二十多次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召开煤炭行业脱困会议,并协调国家有关部分尽快出台配合政策,有效帮助了煤炭企业过渡难关和缓解了行业困境。

煤炭行业在未来“十三五”中将继续全面深化改革,从安全生产、合理布局、科学产能、优化配置、体制改革、清洁发展、总量控制、减少雾霾等等多个方面发力,推动煤炭行业升级发展。

过剩行业化解困境是个慢功夫,不能操之过急,煤炭行业现在所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旧的问题正在解决,新的挑战也在继续。

笔者认为,在煤炭行业中,如若宏观调控及政策指引能主动迎合市场的力量,两手抓改革两手促发展,唤醒市场机制重新生效,或可加速煤炭行业脱困进程。

原标题:煤炭行业“被动改造”与“主动适应”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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